国际贸易实务
第四章 商品相关条款 4.1 商品名 ①商品名一栏有两个组成部分, 商品名还有商品的质量。 有时候为了区分有共同名称, 不同 等级的商品,会加上修饰。 ②商品名描述是应注意的细节:1.清晰,具体和准确 2.品名的修饰应该要符合实际,不能要 求过分,或者双方以对该修饰达成一致的认可,如“ pure” 3.用商品的常用名,避免产生歧 义,引起纷争。 4.2 质量说明 ①质量说明尤其重要,牵涉到许多重要的方面,如原材料、形状、结构、形式、颜色、气味、 化学组成部分、物理和机械的功能、生物特征等等。 ②在销售过程中,商品质量的说明有三种方式,常用第一、二种。一、sale by description 说 明买卖,二、sale by sample 样品买卖三、sale by actual commodity/quality 实品买卖。 质 量说明的方式不是独立的。可同时运用多重标准。 ③说明买卖,根据不同的商品特征,也有不同的形式: 1.sale by specification:说明商品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组成。 2.sale by grade:商品被分为多个等级,而且买卖双方对等级已达成共识 3.sale by standard: 用标准要衡量商品, 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商品标准要求, 国际通用的是 ISO standard。BS 英国,ANSI 美国,JIS 日本,GB 中国。标准每年会改变,要时刻关注标准。 不同种类的货物也有不同标准,对于农产品类的商品,无法很明确品质。如fair average quality(F.A.Q.),用来描述在一段时间内,商品的品质达到了同类产品的相关标准,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G.M.Q.),用来描述商品达到了买卖双方的买卖要求。这种通常是最 低线的买卖条件 4.sale by brand name or trade mark:商标买卖,商品买方可通过观察同一个商标的产品可判 断商品的质量 5.sale by origin:通常用于农产品或农副产品,这样的商品根据原产地即可判断质量。 6.sale by descriptions or illustrations:具体的说明书 ④样品买卖给潜在的买方一个可参考样本, 同时对于一些很难描述的商品来说, 样品是一个 很好的说明方式,所以样品买卖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买卖手段。 1.sale by seller’s sample:最常用的方式,由卖方提供样品,买方抉择。 2.sale by buyer’s sample:卖方不常用,因为要彻底学习买方的商品,内在的容易忽略,且 由于原材料,技术与设备的限制,很难达到要求。 3.sale by counter sample:(a counter sample also is called a returned sample, a confirmed sample) 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制出成品。很好的是第二种方式的很好的补充,卖方减少了风险。 ⑤sale by actual commodity:交易达成时,买卖双方已确认货品。通常用于珠宝、油画、艺术 品、工艺品和股票市场的商品。在拍卖、展览这种场合运用广泛。 ⑥其他质量条款:除了上述质量条款, 还有其他可行的附加条件, 绝对的条件在实际中运用 很少。 1.quality latitude or quality tolerance:商品差异的可忍受范围与商品质量的范围,在允许范 围内浮动的商品质量,该商品是应该要被接受的。 当商品质量超出范围后, 商品的价格 也是应该要重新商议的。 2.safeguard clause:保障条款,在用买方和counter sample 交易时,保证卖方所制作的商品 不被侵权。 4.3 数量计量 ①数量相关法律条款:CISG 中说明,如果买方收到多于合同中的商品数量时,买方应退还 多余部分,或者按照按照合同中的价格交钱;如果买方收到少于合同中规定的商品数量时, 可以要求赔偿,即使卖方把货物补全了。 ②数量单位的计量涉及到重量、 数目、 长度、 面积、 体积。 不同商品在数量计量的标准不同。 1.重量计量:矿材、化学品、煤炭、石油、羊毛、棉花、玉米和药品。 2.容积计量:小麦、玉米、天然气、汽油和啤酒。 3.数目计量:固定物、纸张、玩具、衣服、交通工具和牲畜。 4.长度计量:纺织品、绳子和点线。 5.面积计量:皮革制品、塑料制品。 6.体积计量:气体或者数目。 ③常用的国际标准: 1. metric system 米制 2.the U.S. system 3.the British system 4.the 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s(S.I.)。最常用的是第一个“米制”和第一个“S.I.” 。在买卖时,因明确计量标 准,避免不同地区产生歧义。 ④重量说明 1.毛重,加了外包装重量。 2.净重,除外包装后,商品的重量。根据 CISG,在计价时除非特别说明按净重计价。但 是有些商品无法计量净重,就要用毛重减去外包装重量。外包装重量计量有三种方式: actual/real tare 对应的是每个商品实际外包装的重量; average tare 对应的是所有商品外包 装的平均重量,当每个商品外包装重量一致时, 可直接使用,不一致时应该要用习惯皮 重(customary tare)来计量;computed tare 双方达成协议的皮重。有些商品想烟草和薄片 的产品无法判别外包装, 或者是谷物类的农产品, 外包装就已经是整个商品的实际重量 了,那么毛重跟净重就不做区分了。 3.公重 conditioned weight,像羊毛、棉花和丝绸这类商品容易受潮,重量易受影响。双方 买卖时应特别说明重量。公重的计算公式: 公重=干重*(1+standard regain rate) =实际净重/(1+actual regain rate)*(1+standard regain rate) 干重:除开所有水分后的重量。 Regain rate:水分与商品干重的比值-----R Standard regain rate:国际认同或者双方协议好的R 值 Actual regain rate:商品的实际 R 值 4.理论重量,单位重量乘以数量所计算出来的总重。 当商品个体重量差异不大时使用, 如 锡盘等。 5.合法重量,关税计算是使用 ⑤more or less clause,由于数量无法严格控制而衍生出来的条款。为了方便装运和销售,允 许数量的在可行百分比内more or less。注意下列三点 1.多少 more or less 可允许,通常是 3%-10%。About 和 approximately 可用在数量、总量、 和单位价格计算中的 more or less,存在这样的字眼时,即表明相关量在-10%~+10%之 间。没有这样的字眼时,容忍范围为-5%~+5%。 2.谁决定 more or less,通常是装运的一方决定。 3.more or less 浮动范围内应该如何计价,要么按照合同计价,要么按照市场价格计价, 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按合同计价。如果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