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心得15篇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心得15篇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心得(精选篇1) 今天,我班观看了《法制教育》片,里面介绍了一些青少年儿童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缺少良好的教育和染上了不良的行为习惯,我看了以后深有感触,也颇受教育。 首先是缺少良好的教育,尤其是家庭教育。由于一些孩子的父母工作很忙或父母离婚了,不能关心照顾孩子的成长,让孩子自由地学习生活。他们就会在放学后不回家或者不做作业、贪玩。这样渐渐地远离了学校和家庭的管教,过早地走上社会。 其次,就是染上了不良的行为民习惯。这些孩子在学校里面不遵守纪律,上课调皮捣蛋,课后打骂其他同学,甚至欺负小同学。他们不爱学习,沉溺于网络游戏。就像片中讲到的为了筹齐上网的费用,他们敢于拿出锋利的刀子去抢劫他人,给他人和社会造成危害。 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学校里,做一个好学生,家庭里,做一个好子女,社会上,做一个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作为21世纪的主人,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心得(精选篇2)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教师法》等重要理论,通过学习,本人受益匪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对于教师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师德学习,二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技能。在《教师法》中,这两点是教师的为师之本。平日里要主动多参加培训和业务学习,多向优秀教师和老教师请教他们的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方法,多听一下优秀教师的课,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心得(精选篇3) 这学期我们学校开设了许多门选修课,其中就有《实用法律》这一门课。虽然选修这门课的学生有很多,但是名额却只有200个,而我很荣幸地成为了这200人的大部队中的一员,选上了这门《实用法律》课。虽然以前在中学的时候通过学习思想政治课让我对法律知识有所了解,但是还只是很表面的理解以及很感性的认识,这学期通过选修《实用法律》这门选修课,在听了几位授课老师所教授的课程以后,我对法律知识的认识有了明显的提高,领悟到了法律的深层次的内涵,也有了非常理性的认识,同时,法律意识也有了明显的增强。如今这门选修课已经结束了,但是每当我静下心来回忆法律课上老师所教授的知识时,我总能体会颇深。 在学习法律的过程当中,好几位老师都以案例分析的方式给我们讲解了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例,使我们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知识,理解了宪法、刑法等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以及内容,提高了对法律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法律意识。而我们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作为21世纪的中国的建设者,我们是社会主义中国的主人,也是先进文化技术水平的先进代表,我们应该要树立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人民公仆的义务感。在真正地进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努力加强公民意识的培养以及法律意识的培养,树立人民公仆的法律义务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备将来毕业以后走上工作岗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通过学习《实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