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精心整理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第一章总说明 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 材料、 施工机械台班 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划、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 是编制建筑 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 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2.基础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3.基础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 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 合理的施工工期、 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4.基础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 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5.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⑴.基础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 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 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 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均按规定计入人 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入幅度差。 ⑵.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 机械幅度差计算。 ⑶.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本定额内未予考虑。 6.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⑴.基础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 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 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其它材料 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数表示。 ⑵.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 m3)表示,其配合 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材料质量情况调整其配合比和材料用 量。 ⑶.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材料按不同的施工、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在相应章 后附录列出)和一次摊销数量。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⑷.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归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使用费项下,不再敖定额消 耗量内。 7.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⑴.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装机械、运输机械(包括推土机、铲运机及构件运输机械等)分 别按机械、容量或性能及工作对象,按单机或主机与配合辅助机械,分别以台班消耗量表示。 ⑵.随工人班组配备的中小型机械,其台班消耗量敖相应的定额项目内。 ⑶.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按常用机械类型确定的,各省、生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 部门如需重新选用机型、规格时,可按选用的机型、规格调整台班消耗量。 ⑷.定额中均己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 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如发生再次搬运的,应建筑安装工程用定额 中二次搬运费项下列支。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和钢构件安装是按机械回转半径 15m 以内运距考虑 的。 8.基础定额除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按建筑物檐口 20m 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 20m 时,另 按本定额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台班定额项目计算。 9.基础定额适用海拔高程 2000m 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可结合高原 地区的特殊情况和地震烈度要求,由各省、协调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办法。 10.各种材料、构件及配件所需的检验试验应大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的检验试验费项下列 支,不计入基础定额。 11.基础定额的工程内容中己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 次要工序虽未说明, 均己考虑在定额内。 12.基础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 “×××以目”者,则不包括×××本身。 第二章土石方工程 本章人工土、石方工程含人工挖土方、淤泥、流砂人工挖地槽、地坑,人工挖孔桩,冻土开挖, 人工回填土、打夯、平整场地,人工土方运输,人工支挡土板,人工凿石,人工打眼爆破石方,机 械打眼爆破石方,人工三方运输等。 机械土、石方工程含土方工程、石方工程、打消工程。所用机械: 土方工程包括:推土机、铲运机、挖掘机、装载机、自卸汽车、强夯机械、压路机械等。 三方工程包括推土机、挖掘机、凿岩机、自卸汽车等。 一、基础定额说明 1.人工土石方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⑴.土的分类:详见“土的工程分类表” 。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普通土)Ⅲ为定 额中三类土(坚土) ;Ⅳ类为定额中四关土(砂砾坚土) 。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深度最深为 6m, 超过 6m 时,可另作补充定额。 ⑵.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干湿的划分,应根据地 质勘测资料以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⑶.人工挖孔桩定额,适用于在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 ⑷.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有地表水需要排 队时,亦应另行计算。 ⑸.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 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⑹.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 1.43。 ⑺.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体积) ,人工乘以系数 1.5。 ⑻.人工挖孔桩,桩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 12m 时,16m 以内按 12m 项目工 人用量乘以系数 1.3;20m 以内乘以系数 1.5 计算。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 如有流砂、流泥时,另行处理。 ⑼.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⑽.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 算。 ⑾.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 2.12m 计算。 2.机械土石方 ⑴.岩石分类,详见“土的工程分类表” 。表列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 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Ⅻ类为特坚石。 ⑵.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 斜长度乘以下表中的系数计算: 坡度区段系数 坡度(%) 系数 5-10 1.75 15 以内 2.0 20 以内 2.25 25 以内 2.50 ⑶.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己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同另行计算。 ⑷.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 90%,人工挖土方 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目人工乘以系数 2。 ⑸.土的含水率定额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制定: 含水率大于 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15,若含水率大于 40%时另行计算。 ⑹.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厚度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 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 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 1.17。 ⑺.挖掘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