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22022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一、总那么 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 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 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 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 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 单位承当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 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 16 周岁,且尚未享受根本养老保 险待遇或退休金。 5、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 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根本养老保 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 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应当办理港、澳、台人员就业 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10、 外国企业驻华办事机构、 外国使领馆、 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招用劳动者, 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11、 用人单位制定、 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 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 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经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由用人单位决定 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施。 1 1 / 2424 12、 总公司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子公司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子 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后,该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子公司用 工管理的依据。 13、 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决定的重大事项,自动适用 于新招用的员工,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公示或告知义务。在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 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假设新招用的员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 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14、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 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职工公示或告知的,可以 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 15、 公示或告知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决定可以采取劳动者 人手一册、学习培训等法律认可的方式完整送达或传达劳动者知晓。 16、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中的重大事项是指有关劳动报酬、工作 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 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 17、工会或职工认为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不适当 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应在 30 日内书面回复意见。 18、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中不能规定对违纪职工给予罚款的内容。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19、职工名册应当包含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号码、户口地址、工作岗 位等。用人单位应当将职工名册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20、《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中的其他证件是指学历证明、技能证书、资格 证等与劳动者就业相关的各类证件。 担保即指物的担保,也指人的担保。 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是指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的财物,如服装费、 驾驶员风险金、保证金等。 21 同工同酬是指同一用人单位内部实行全日制的劳动者,在相同、相近、 相似的工作岗位上,付出相同的劳动量且取得相同业绩的,应执行同等的工资分 配制度。(另外,同工同酬是否包括补贴,年金、福利待遇等事项?) 2 2 / 2424 22、《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九条、第八十二条中的一个月是指三十 日。 2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1 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从第 2 个月到第 12 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 付两倍的工资。从第十二个月开始,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再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 提供劳动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4、 劳动者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 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方 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可以 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工超过一个月后双方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即使每用支付 了二倍工资,也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关系,应按照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 一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那么须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 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补签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 期限应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5、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约定终止条件,劳动者符合法定解除、终止 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6、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连续工作满十年是从劳动者到用人单 位开始劳动时计算。劳动者因组织原因在不同用人单位流动,或者因业务划转而 由一个用人单位到另一个用人单位的, 其工作年限连续合并计算为最后一个用人 单位的工作年限。 27、 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 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 偿金的职工, 其在原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不合并计算为改制后非国有企业的工作 年限。 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重新与改制后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 在原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改制后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 3 3 / 2424 28、厂长、经理是由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上级聘任(委任)部门签 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与董事会签 订劳动合同。 党委书记、 工会主席等党群专职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也可以与上级部门聘任机关签订劳动合同。 对由国家有关组织行政部门管理的企 业领导人,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29、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是指事业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 度,以及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初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30、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的,双方劳动合同未到期,劳动者提出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 继续履行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3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一)至(四)情形 之一的,劳动合同顺延后,假设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此时劳 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签订。 32、《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中的连续是指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 3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季节性、临时性、阶段性 的用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在 同一岗位不能再连续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作时间超过一年 以上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