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房屋租赁合同含期满优先续签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 本房屋年租租金为人民币 大写: 元,按年交,无押金. 三、 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必须交清欠费。 四、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后乙方须将房屋设施回复原状。 五、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约,收回房屋。 七、如果发生争执,当地法院代理。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