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基建会计工作透析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事业单位基建会计工作透析 事业单位基建会计工作透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进展,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基建会计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对基建会计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事业单位中,基建财务工作是单位财务工作的一部分,在整个单位的经济活动中担负着重要任务.从总体上看,基建会计工作虽然有了一个较大的进展,但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会计基础工作不够完善.有的单位会计科目使用不法律规范,如购置设备的账务处理,没有先通过设备投资等科目,而是直接放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体现不出交付使用的转账过程,还有的放在了待核销基建支出中;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核算只进行到二级科目,无法分清核算的具体内容;工程改造项目的设计费、监理费、咨询费入账时直接放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而没有放在待摊投资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设备投资等科目没有完整的根据工程划分,看不出每一项工程花了多少钱,造成查账困难.这样会导致核算报表数字不真实、会计信息不准确等问题. 2.资金管理上不够严格.单位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统一规定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不超过规定范围的用款支出,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支出;超过规定范围的用款支出,应由主管基建的单位负责人签字才能支出.从制度上看,每个单位都有这样的规定,但执行起来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做到.审计中发现实际操作时,有时只有经办人一人签字.由于手续的不完备,容易造成资金管理上的漏洞. 3.年终没有及时办理完工固定资产结转手续.对于已经竣工的建设项目或不经安装就可以使用的设备,均应根据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的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工作,并办理资产的移交手续.一些单位资产已经使用很长时间,还没有登记固定资产账.假如资产遗失损坏,账上无法反映.固定资产不能及时入账,造成固定资产账不能准确反映单位资产的现实情况. 4.基建会计工作事后管理.一个基建项目的确定往往是由基建人员为主.从项目编制可行性讨论报告、申请、立项、编制初步设计,从施工图设计到施工阶段,都是由基建人员完成.财务人员只是支付款项,记账、算账,对整个工程基本不了解.假如有两个以上工程先后开工,所有的款项支出在什么项目什么地方都是由主管工程的基建人员决定,财务人员只是事后管理,对款项和费用支出的合理性无法控制.不利于财务监督职能的发挥. 二、造成问题的原因 1.对相关制度和政策的把握不够.目前会计人员工作量相对较大,核算的资金量较多,会计工作集事业、基建于一身,还要兼顾其他工作.因而忙于报账、记账较多,对相关制度、政策的变化关注不够,对制度上的要求没能很好把握. 2.单位内部对制度执行的检查不够.制度有了只是完成了管理上的起步工作,下一步的执行落实更重要,它是保证工作完成的方法和手段.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制度并不能真正有效发挥作用,往往形式化.看制度的执行情况,就要看在具体的事物中是否把制度当做尺度,用来衡量和约束.假如制度订完了只是放在一边,形成空中楼阁,就失去了制度的监管作用. 3.会计自身素养和业务水平有局限性.会计人员未能突破传统会计工作的局限性,只会单纯的事后记账,不了解熟悉工程建设相关知识,如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建设一系列的程序、工程量计算规则、专业定额、招投标知识、合同管理知识等,这样就很难履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对工程预、结算的审核、工程的材料用量及各种费用支出是否合理都无法推断. 4.会计人员培训不够.不仅是系统内部还是社会上,对基建会计的专门培训很少,即使是会计继续教育也是对企业会计的培训,会计考试也没有基建会计的内容. 5.上级部门对基建单位缺少一定的审计检查.由于专门审计人员人手少,各单位所在地区不同,仅离任审计就要很多时间,因此一些单位好多年也审计不到一次.缺少必要的审计检查,对本身不对的东西没有明确和制约,有些事情就会出现偏差. 三、解决问题的办法 1.仔细执行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使基建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财务人员应仔细加以学习,以此把握和约束自己的工作.要加强制度建设,杜绝基建财务管理核算上的违规现象,使基建财务工作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制度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为进行基建会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也使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得到了保障.随着基建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不断修改和完善制度,使之更好的适应单位的实际情况,保证基建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真正要逐步改善单位内部的管理水平,必须让制度发挥作用. 2.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加强内部控制措施.形成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和财产保护控制.单位在设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应确定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的;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单位对重大业务和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算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意见. 单位应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入账登记,定期对财产记录和实物保管进行盘点和账实核对,假如出现盘点结果和会计记录不一致,可能出现资产管理上的问题,应当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完善管理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3.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报销程序.所有基建活动开支应符合基建计划文件所列项目,应将合同、协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或批准文件提供给财务人员,合同包括施工、勘探、设计、安装、设备合同等,使财务人员了解款项支付到什么地方,具体时间和金额.付款时,根据金额的大小,有经手人、部门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对每一笔建设资金的去向负责.严格审查其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支出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及时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了解各项费用的开支情况.不断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从而在源头上法律规范会计工作行为. 4.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会计人员的培训不仅仅局限在每年的继续教育上,系统内部也应该常常组织会计人员学习.这种业务上的学习,与自身工作联系,更能引起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的重视,作用不容忽视.在形式上,聘请精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的专家教授来讲课,解答基建财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通过学习,使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学习会计职业道德,增强会计人员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可以改善目前的现状,使会计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和提高.会计人员自身也应该通过改变观念,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能力. 上级部门在会计人员培训中,针对会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大家进行讨论,找出更好的解决办法.对于做得好的单位,可以在培训中予以介绍沟通,使好的工作方法得到推广和运用.通过这种方式,不断总结基建会计工作中的经验,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水平. 5.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在国家审计、上级主管机关审计不能达到的时候,内部审计在会计工作中就起着重要作用.不仅系统内部、有条件的单位也应该设立内审人员,保证其独立性和权威性,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运转过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