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临时用电监理细则
自然村综合楼工程 临时用电监理实行细则 编 制: 审 核: 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 2023 年3月 一、专业工程特点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临时性强、现场情况复杂多变。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和负荷经常根据不同时期工程进度和机械设备用电量的变化而改移线路和撤消线路。现场施工作业工序繁多、不同工种轮番作业,工人流动性大;不同的分部工程所用的设备、机具各有不同,用完就撤;甚至随着施工的进展,供电设施需要经常拆装移位。临时用电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和施工场地的不同布局,有不同的布线方式。 2、临时用电负荷量大,动力机械设备多。本工程施工重要机械有吊装机械、搅拌机、对焊机等大功率机械,用电负荷总量大,对临时用电线路规定高。 3、临时用电专业性强,对管理人员素质规定高。由于各类用电人员缺少安全用电知识,触电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对电工人员规定高,临时用电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需要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 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由于施工场地复杂多变,容易形成工地临时用电的随意性 ,施工前编制不专业、无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切实指导施工,导致现场操作不规范、管理混乱,从而导致触电事故。 5、监理工作依据 1)、工程监理协议 2)、安全监理方案、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3)、《建设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2023) 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93) 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306—85)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23) 8)、《建筑工程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GB 50194—93) 二、监理工作流程 临时用电监理工作流程见下图: 施工单位申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审查施工单位 电工上岗证 监理审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不符合规定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符合规范规定 报建设单位审批 是否符合规定 报安监站备案 发现安全隐患 否 情况严重的 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发《监理工程师告知单》规定施工单位整改 是 批准上岗 发《工程暂停令》 拒不整改 不定期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方暂停施工 施工方进行整改 不断止施工 监理检查验收 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整改是否 符合规定 否 是 批准继续施工或批准复工 整理资料归档 三、监理工作控制目的及控制要点 (一)监理工作目的 通过安全监理,督促施工单位以安全方式安全用电,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到位。追求最大限度不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安全生产。 (二)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临时用电方案。 2、对施工现场电工及用电人员进行检查。 (1)电工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是否符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3)电工人员不得带电作业,当确需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禁独立作业;非电工人员严禁进行电工及电工维修作业;电工人员必须对的使用电工器具,严禁徒手或使用可导电物进行挂接、虚接等违章作业; (4)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对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进行运转前检查,严禁带“病”作业; 3、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检查。 (1)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派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是否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一致; (2)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是否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一致;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 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行。变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5、定期检查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及参数测定登记表; 6、在巡视检查施工现场中,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告知施工单位及时整改解决,并履行复查;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室及自备电源的检查要点: 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室耐火等级不得低于3级,室内设立防火砂箱和专用消防器材。 8、施工现场对外电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的检查要点: 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等其他杂物,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3.1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 (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 2)当达成表3.1的规定期,必须采用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志牌,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手技术人员各专职安全人员防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表3.2规定,且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成IP30级; 表3.2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0 35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操作全距离(m) 1.7 2.0 2.5 4.0 5.0 6.0 3)电气设备现场周边不等存放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的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