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月”活动方案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要求,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沉重教训,深化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排查并消除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决定4月份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月”活动,进一步聚焦重点区域、部位和环节,严格执法查处,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执法检查范围及重点 (一)水利工程建设。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开展高空作业、用电、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专项整治。针对节后转场、新进人员多的特点,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和安全培训制度。(牵头部门:局规建科负责思议港闸站建设工程、农业水下改革配套工程等。有自建工程的各单位负责检查各自水利建设工程) (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要强化堤防、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运行设备设施、电气及用电等安全管理。(牵头部门:局工管科) (三)河道采砂管理。要强化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过程中船舶运行和执法过程中人员安全管理(牵头部门:市水政监察大队) (四)局办公大楼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局办公大楼电气设备、用电、电梯、消防、食堂燃气、装饰工程和出租房等安全管理。(牵头部门:局办公室) (五)其他重点部位。各单位要强化对涉及危化品、租房户、特种设备、交通安全等安全管理。(牵头部门:各单位)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各牵头部门要仔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扬中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强化政治站位,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始终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坚决把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牢牢抗在肩上,以最坚决最有力措施和最过硬作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落实责任,深化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层层拧紧责任螺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点、不留死角。要以严执法落实整改,解决实实在在问题,杜绝安全监管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严格依法执法,严肃检查处罚。各单位要在3月份开展“春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基础上,以最严格的标准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在集中执法检查行动中,要敢于动真碰硬,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和拒不整改情形的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 安监部门和局安委会,局安委会将视具体情形上报市安委会,开展联合执法。要切实做到“两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报请政府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局成立“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月”检查督查组(见附件1、2),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并纳入全年目标管理考核。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开展执法检查。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统筹安排和协调工作,确保将活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