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土地矛盾纠纷情况汇报材料
镇土地矛盾纠纷情况汇报材镇土地矛盾纠纷情况汇报材 料料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作为农民的生存之本,土地已经成为引 发各类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根源。20__年以来,我镇 土地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上升幅度高于同期其他各类纠纷,其中 主要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为主。如何有效调处此类矛盾纠纷,已 成为当前我镇工作中的一个难点问题。按照调研通知要求,现就我 镇土地纠纷相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 *镇耕地面积 5.XXX 万亩,人均耕地 2.2 亩。自 20__年以来, 全镇出现了大量的农区土地纠纷案件,经不完全统计,全镇各类土 地纠纷共涉及农户 400 多户,土地 20__多亩。从矛盾纠纷分布来 看,土地纠纷集中发生在近年来有土地征占行为的行政村如*村、* 村、*村,以及承包经营权纠纷多发的*村、*村。在面对此类纠纷 时,各级党委、政府投入了大量精力进行协调,但目前仍有部分没 有妥善解决。 二、土地纠纷案件的特点二、土地纠纷案件的特点 (一)土地发包程序不合法、签订合同不规范。土地矛盾纠纷 案件中,小部分案件是由于二轮土地承包时个别村合同乱签乱发, 未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土地承包合同签发不规范,出现“一 地多证”的现象。 (二)土地权属不明、四至不清。由于历史原因,村委会与村 民签订一轮土地承包合同时,承包书只写明总承包亩数,具体土地 四至不明。19XX 年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大多也只是延续了一 轮土地承包合同,由于土地之间没有固定界址,只是指手为界或以 某一点作参照物,随着时间推移,参照物自然遗失或被毁,原来的 经办人多数去世,调查取证的难度大,认定困难。 (三)土地流转的随意性。承包法规定承包人有权将自己的土 地依法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以其它方式流转。但在实践中, 因农户间流转随意,流转不规范,手续不完善,大多数农民以口头 协议进行流转,没有见证人,也未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一旦发生纠 纷,取证困难。 (四) 土地纠纷具有矛盾激化性。 土地纠纷往往涉及多人利益, 社会影响较大, 村民反映强烈, 一旦处理不当, 容易引起矛盾激化, 引发当事人上访告状,影响农区社会稳定。 三、土地矛盾纠纷形成的原因三、土地矛盾纠纷形成的原因 (一)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和管理不规范是造成土地纠纷的重要 原因。村委会在与村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承包土地四至不明, 部分村民将土地承包合同遗失,而村委会对承包合同管理混乱,致 使部分承包合原始凭证遗失,发生土地纠纷时无法取证,成为引发 土地矛盾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外,乡镇机构改革后,部分 行政管理和服务部门上划,许多涉农管理机构触及不到农区,特别 是专门针对农区土地管理方面,没有明确的管理执法机构,造成管 理上的缺位,这也是土地纠纷频发的重要原因。 (二)土地流转的随意性引发矛盾纠纷。以前种田效益不高, 且有各种税费,农民负担沉重纷纷外出务工经商,土地弃耕、转包 或由他人代耕代种。现在不仅没有了税费,而且国家实行了粮食直 补等一系列惠农补贴政策,原承包户见有利可图回来索要土地,但 因土地弃耕后由其他农户耕种, 即便是流转和代耕代种大多数也只 是农户间口头协议,权责不明,没有第三人见证。即使有的签订了 合同,也未告知村委会和镇政府备案,双方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 纠纷。 (三)因土地被征用引发纠纷。近年来,城镇化、工业化建设 用地加快,我镇周边经济迅猛发展,一些项目建设征用了村民土 地,:请记住我站域名/而资金补偿、安置不到位或农户间土地权 属不明补偿款由他人冒领等引起纠纷而资金补偿、 安置不到位或农 户间土地权属不明补偿款由他人冒领等引起纠纷 (四)由土地开发引发纠纷。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我镇盐碱荒 地较多,同时由于黄河改道形成了大片河滩地, 部分村民在未获得 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对盐碱荒地和河滩地进行开发种植。 因为开发的 是荒地,开发前没有人耕种,也没有核实所有权,开发后和所有权 方发生矛盾。 四、处理土地纠纷案件的对策及建议四、处理土地纠纷案件的对策及建议 我镇在处理各类土地纠纷案件时, 在许多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 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丰富纠纷解决机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51 条 的规定,土地纠纷解决方式有三种:调解、仲裁和诉讼。对于一般 矛盾纠纷,主要由镇、村两级负责调解。对村镇调解无效的,主要 采取听证调解的方法予以解决。听证调解即:由土地纠纷一方提出 申请, 在收到申请 5 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及取证通知送达纠纷 另一方,30 日后召开由区农牧局、区司法局、国土资源分局、镇 政府、土地纠纷当事人共同参与的听证调解会。听证调解会上,土 地纠纷双方分别陈述各自观点,出示各类证据。双方陈述举证完毕 后,与会各相关单位进行合议,形成土地纠纷裁决书,并将裁决书 及时送达到当事双方。 对于听证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对裁决不服的, 引导纠纷双方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二)成立农区土地工作站,加强对农区土地承包管理。针对当 前农区土地管理缺位的问题, 20__年镇政府成立了农区土地工作站。 工作站为镇政府内设机构, 负责全镇草原、 林地、 水利、 渔业用地、 农区耕地承包合同档案的备案管理, 与村委会共同做好各村各类用 地的依法管理及各项土地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农区土地工作站成立 以来,共成功调处各类土地纠纷 5 起。工作站的成立,使我镇部分 土地纠纷得到了及时的调解和处理,有效地维护了农区社会稳定。 (三)加强法制 宣传教育,特别是对村两委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 制宣传教育,提高了村两委成员及村民的守法意识和合同意识,规 范了村两委的土地发包行为。 要求村委会在村集体土地发包时必须 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19 条规定,按 5 个程序签订承包 合同: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小组依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拟定并公布承包方案、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公 开实施承包方案、 签订承包合同。 以此来规范村委会土地发包行为, 扼制各种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苗头性行为, 将纠纷消灭在萌 芽之中。 结合当前实际,为进一步做好土地纠纷调处工作,我们建议: (一)成立农区土地管理机构,加强对农区土地管理。建议上 级成立专职的农区土地管理机构,加强对村委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特别是土地发包的全程监督,以维护村民承包经营权的落实。规范 土地承包合同样本,指导村委依法订立合同,减少订立合同中的随 意性和粗放性。同时,建议上级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土地详查, 在对现有土地详查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明确地界,确定一些新增地 及权属不明地的权属,并及时发放权利证书,通过及时确权达到从 根本上减少土地纠纷的目的。 (二)建立土地纠纷仲裁机构,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在处理各 类土地矛盾纠纷时,镇村两级投入大量人力开展调处工作,但因此 类矛盾纠纷涉及面广,多数纠纷在镇政府职权范围内无力解决,又 缺乏专门的纠纷仲裁机构, 使此类矛盾纠纷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 理。为了正确处理农区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区稳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仲裁法》等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建议区 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