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819临床试验的电子数据采集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 临床试验的电子数据采集技术指导原则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 电子数据采集 技术在临床试验中越来越多地被采用, 它与传统的基于纸质的采 集方式不同,具有数据及时录入、实时发现数据错误、 加快研究 进度、提高数据质量等优势,因此各国药品监管部门都鼓励临床 试验中采用电子数据采集技术以保证数据质量。 为了促进我国临床试验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 和可靠性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监管部门相应技 术指南的原则要求, 有必要对临床试验中应用电子数据采集技术 的基本考虑和原则进行明确阐释, 本指导原则通过对电子数据采 集技术的概念和基本考虑, 电子数据采集系统的基本技术要求以 及在临床试验实施不同阶段的应用要求的详细阐述, 旨在帮助和 指导相关各方,包括申办者、合同研究组织(CRO) 、临床研究 者等在临床试验中规范合理地应用电子数据采集这一技术。 二、电子数据采集的定义 电子数据采集(Electronic Data Capture, EDC)是一种基于 计算机网络的用于临床试验数据采集的技术,通过软件、硬件、 标准操作程序和人员配置的有机结合, 以电子化的形式直接采集 和传递临床数据。 —1—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 移动电子设备如平板电脑、 智能手机、 扫描仪等已具备作为 EDC 终端的条件,EDC 系统已能将基于网 络的交互应答系统(IWRS) 、药物警戒系统、数据分析和报告系 统、试验药品管理系统等整合成一体; 同时,国际公认的数据标 准(如 CDISC)也正在 EDC 中得以应用。 三、应用电子数据采集技术的基本考虑 当今时代,临床试验的各个阶段 (从准备到研究结束)都离 不开计算机化系统的辅助, 而确保数据质量及其真实完整性是使 用 EDC 系统的根本要求。 (一)数据质量与真实完整性 数据质量和真实完整性是对整个临床试验的有效性和安全 性进行正确评价的基础,是药品监管科学的核心要素。申办者在 进行电子化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的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基于风险 考虑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遵循数据质量的 ALCOA+原则,即可 归因性 (Attributable) 、 易读性(Legible)、 同时性(Contemporaneous)、 原始性(Original)、准确性(Accurate)、完整性(Complete)、一致性 (Consistent)、持久性(Enduring)和可获得性(Available When Needed) 。 (二)系统的风险管理 电子化系统的风险管理对于保证临床试验的数据质量和真 实完整性十分重要。 风险管理的基本过程包括风险严重性的评估、 出现风险的可能性分析、实际风险的监测、风险的纠正和预防等 方面。 —2— (三)生命周期 EDC 的生命周期包括两个方面,即EDC 系统本身的从开发 到退役的整个过程,和投入运行后的 EDC 系统在服务于临床试 验项目过程中的运营周期。 1. 1.系统的生命周期系统的生命周期 一个计算机化系统有自身的生命周期,历经开发、运用、 维 护和退役等多个阶段。EDC 系统的生命周期包括:立项、用户 需求、系统需求、系统设计、系统开发、系统测试、系统发布、 系统维护更新、系统退役等。计算机系统的生命周期规范是要确 保系统自始至终都保持着被验证过的状态。 2. 2.项目应用的生命周期项目应用的生命周期 申办者在选择 EDC 系统时,应对系统进行严格的评估和审 查,以确保用于临床试验的 EDC 系统符合本指导原则的要求。 EDC 系统服务商应能提供完整、规范的系统验证文档。实际项 目在投入运营前应完成用户接受测试(User Acceptance Testing, UAT) 。 项目应用的生命周期包括但不限于: eCRF 构建、 系统设置、 用户接受测试、数据采集、数据核查、数据锁库、数据导出、数 据及系统保存、系统下线与归档等。 四、电子数据采集系统的基本要求 EDC 系统作为一种计算机化系统,由所有相关的软硬件及 其配套环境组成,包括功能性软件、 配套的硬件设施、研发和使 用人员的资历和培训、 设备运行管理 (如标准操作程序、 维护等) —3— 及系统应用环境(如变更管理和安全保障、后台数据存储要求和 管理、不同系统间的数据交换管理及其程序)等。 (一)软件 1. 1.系统开发系统开发 在系统开发之前,开发者要对系统的整体构架、运行环境、 底层数据库结构、用户需求、 功能模块、技术参数等制定周密的 开发计划,并在开发过程中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开发过程中对计 划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开发日志、测试记录、验证计划和记录、 系统发布文件等均需存档备案。 开发者必须建立系统开发规程及 其文件审批程序,并存档备查。 2. 2.系统验证和版本控制系统验证和版本控制 系统验证必须在 EDC 系统上线运行(包括系统升级版本或 升级相关模块)之前完成。系统验证必须有标准操作程序,并对 涉及的人员及相应的职责明确规定。 系统验证的相关文档必须齐 全,包括: —系统验证计划书 —系统测试脚本 —系统测试结果 —系统测试报告 —系统验证证书 开发者应当建立版本更改控制操作规范, 避免未授权的系统 变更及其运用。EDC 升级时,必须对前一版本完全兼容,确保 系统升级后能正确地读取原有数据, 而不会对原有数据造成任何 —4— 破坏或丢失。 3. 3.系统的基本功能系统的基本功能 (1)eCRF 构建 EDC 系统应具有生成符合临床试验方案的电子临床病例报 告表(eCRF)的功能。 (2)数据保存和稽查轨迹 EDC 系统一旦保存输入的数据后,系统应对所有数据的删 改保留稽查轨迹,稽查轨迹不允许从系统中被删除或修改。 稽查轨迹包括: —数据的初始值,产生时间及操作者; —对数据的任何修改,日期和时间,修改原因,操作者。 (3)逻辑核查 EDC 系统的最大的优势是在数据进入系统时,能够对数据 进行实时自动逻辑核查,比如数据值的范围、逻辑关系等。自动 核查的条目根据不同临床试验的具体情况在数据核查计划中制 定。EDC 系统应具备构建逻辑核查功能模块。 (4)数据质疑管理 EDC 系统应该配置临床试验数据质疑产生、发布、关闭的 功能模块。数据管理员和/或临床监查员经授权后可以通过质疑 管理模块将数据质疑发布给临床研究机构; 临床研究机构对有质 疑的数据进行确认、解释或更正;经授权的数据管理人员根据答 复情况来决定是否关闭该数据质疑或将答复质疑不符要求的数 据再质疑。数据质疑记录痕迹应予以保存备查。 (5)源数据核查确认 源数据核查确认是确保临床数据真实完整性的必要措施之 —5— 一。临床监查员负责对保存在 EDC 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源数据核 查。源数据的确认可借助系统的数据质疑功能完成。对源数据的 核查工作,EDC 系统应具备标注的功能。 (6)电子签名 EDC 系统应具有电子签名功能,其适用于要求电子签名的 所有电子记录,包括产生、修正、维护、存档、复原或传递的任 何形式的电子表格。 电子签名可采用登录密码和系统随机产生的 授权码来实现。 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的关联性和法律等效性应当 在被授权用户实施电子签名前声明并确认, 被授权的电子签名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