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汇编学校
基建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学校内部管理篇) (修订版) 南京工业大学基建处 编印 6月 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内部管理篇) 南京工业大学基本建设处是主管学校基本建设职能机构,工作职责是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代表学校运用国家基本建设拨款,学校自筹资金,国内外贷款和赠款等,组织实行校园教学楼、试验楼等教学科研用房和公共设施、道路工程建设,为学校发展尽量提供最佳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处下设基建办公室、工程管理科、水电科、材料设备采购科。 为加强我校基建工程招标管理工作,保证基建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现将我校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汇编,供基建工作人员参照。 目 录 1. 南京工业大学基本建设委员会1 2. 南京工业大学基建处工作职能及管理措施2 3. 南京工业大学基本建设管理框架模式6 4. 南京工业大学基建项目、材料及设备招投标工作流程7 5. 南京工业大学基建材料内部招投标工作流程8 6. 南京工业大学基建处及下属部门工作职责9 7. 南京工业大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实行细则12 8. 南京工业大学基建财务管理规定15 9. 南京工业大学基建财务款项领报程序规定18 10. 南京工业大学基建材料管理措施20 11. 南京工业大学基本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实行细则22 12. 南京工业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措施26 13. 南京工业大学基建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暂行措施31 14. 南京工业大学基本建设工程移交措施34 15. 南京工业大学基建处印章使用措施36 16. 南京工业大学基建处工作人员外出办事乘车规定37 17. 南京工业大学基建处招待用餐管理规定38 18. 南京工业大学基建处外聘人员管理措施39 19. 南京工业大学基建处津贴费用管理措施41 20. 南京工业大学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43 21. 南京工业大学基建工程签证管理措施45 22. 南京工业大学基建档案管理措施46 23. 南京工业大学基建管理费使用措施52 24. 南京工业大学基建处廉洁自律规定53 南京工业大学基本建设委员会 主 任:王德明 欧阳平凯 副主任:蒋军成 委 员:王雪峰、孙传松、孙伟民、朱跃钊、高 明、刘伟庆、乔 旭、 崔益虎、李彬、张进明、缪克明、万永敏、成建平、陆莹、潘世年、蔡海彪、 吴乃萍、何学军、杨国荣、韩长俊、米展、张振海 秘书长:潘世年 (一)基本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潘世年 组员:潘世年、王金友、赵积华、陈浩春、喻源、孙义 (二)基本建设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蒋军成 副组长:覃志 组员:潘世年、王金友、赵积华、陈浩春、邹学典、覃志、张玲、钱小明(设备)、孙义 (三)基本建设工作专家组: 孙伟民(构造)、尹平平(构造)、施梁(规划)、赵和生(建筑学)、电器(张广明)、电器(张九根)、梅凯(给排水)、宰金珉(岩土)、李世收(网络)、周俊良(装潢设计)、冯阳(装潢设计)、刘晓慧(园林景观)、刘金祥(暖通)、龚延风(建筑节能)、蒋军成(消防)、何嘉朋(消防)、徐炎华(环境工程)、吕伟娅(环境工程)、汪霄(工程管理)、刘亚飞(施工)、勘察(袁灿勤)、方林梅(造价) 南京工业大学基建处工作职能及管理措施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江浦校区作为本科生教学主校区,模范马路校区作为科技创新创业研发基地,在3-5年内,需要完毕基本建设任务近42万平方米,其中江浦校区28万平方米。面对如此艰巨任务,怎样来管理和精心地运作,这对我们又是一种新挑战和新机遇。我们认为,在党委和校领导班子领导下,在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下,基建处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克勤克俭主人翁精神,结合数年来积累经验,一定能愈加科学合理、保质保量完毕基本建设任务。 一、管理总原则 在校建委会指导下,在分管校领导直接领导下,强调基建处行政职能。强化和完善 “项目部制”,基建处管理模式采用基建处领导下“项目部制”。基建处作为独立行政职能部门,对校领导班子负责。 二、处长及项目部职能 处长:主持基建处全面工作,详细分管总体规划制定与调整、重大项目立项、内外部关系协调、单项工程方案及设计,项工程投资规模控制、项目进度及造价审批。 副处长(项目部负责人):项目全过程负责,单体设计方案及招标文献编制;可研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核、图纸报审;报建招标方案确定及初审;组织施工;控制过程进度、质量、造价;协调质检、安检、消防、人防等职能部门;项目交付验收;决算初审、决算审计;工程款支付初步审核;工程竣工图纸资料档案移交、办理有关权证;对分管科室进行任务布置、工作指导与把关。 三、科室及科长职能 办公室:行文及对外联络协调工作;文档资料整顿工作;项目及材料招标信息公布及资料搜集工作;项目及材料协议管理工作。 施工科、水电科:负责工程现场管理,质量、进度监督,造价控制,协调工程动工前准备和工程监理;组织工程技术交底,工程交付验收,预决算和初审;档案资料归档和固定资产移交。 1. 材料科:负责工程项目中所有甲供材招标文献制定,组织贯彻甲供材采购、验收;办理材料出入库手续,做好材料最终决算。 四、廉政建设措施 建立健全基建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对项目招投标、工程发包、材料设备采购监督力度,养成在监督之下工作好习惯。坚持凡事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业主评委交叉作业制度(不做分管项目、材料业主评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办事;基建处所有工作人员均是在校招投标小组决策下详细执行者。建立廉政责任制,全员签订廉政责任状;签订工程协议同步签订廉政协议;重大工程动工前召集施工方、监理方、材料供应方会议,强调廉政建设。严格规定,时刻提醒,重大节假日廉政提醒制度。 五、招投标原则 1.基建所有项目及材料均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招投标工作在校招投标小组领导下组织实行。 2.发标:所有招标信息公布,需在校招投标小组领导下,在指定有关媒介上公布。招标信息需项目部负责人或分管处长初审,校招投标小组审核后公布。详细操作由基建处办公室统一贯彻。 3.招标文献:所有招标文献实行统一格式,经项目负责人初审、校招投标小组确认后公布。 4.定标:无论工程项目还是设备、材料采购,在质量可控状况下,定标原则均采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特殊状况经校招投标小组确认后,可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投票表决法确定中标单位。但需在招标文献评标细则中详细明确。 5.建立施工企业和供应商淘汰机制,对质量较差、服务较差、有违纪违法行为、与我校提出无理经济纠纷单位或个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协议签订管理措施 1.严格加强协议管理,规划、设计、勘察、材料及设备采购、工程监理、项目施工等,都必须有公正合理、条款完备协议。 2.公开招投标项目及材料设备协议,建立协议会签制度,由项目部或材料科根据招标文献中协议条款确定协议草稿,报分管处长初审,财务、审计审阅处长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