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环境应急监测预案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新冠肺炎疫情环境应急监测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提高疫情期间应急监测的快速响应和现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切实做好应急监测工作,完成应急监测任务,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置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次生环境事件最大程度地提供科学依据,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环境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1.2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2.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高度重视应急监测工作,切实加强对应急监测工作的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1.2.2充实装备,提高能力。加大对肺炎疫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投入,全面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充实必要的仪器设备、防护用品和交通通讯工具,尤其要结合危险源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应急监测防护物资和装备,提高应急监测能力。 1.2.3技术支持,信息联网。开展现场快速应急监测检测技术与方法、应急处理处置技术讨论;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响应系统并逐步实现联网,提高应急监测响应速度和水平。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域内,因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开展的应急环境监测。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区新冠肺炎疫情环境应急监测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污染控制科、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组成。 区应急监测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监测技术组,应急监测技术组设在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组长由生态环境监测站长兼任,成员由监测站各部门组成。 2.2职责 2.2.1应急监测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提出启动应急监测、终止应急监测等建议。 (2)污染事件发生时具体领导、指挥应急监测组的应急监测工作,负责协调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 (3)及时向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污染事件的信息与应急监测状况。 2.2.2应急监测技术组职责 (1)负责全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监测的技术指导及全区应急监测网络的联动响应,实施应急监测方案。 (2)组织、实施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监测工作,组织网络成员单位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监测结果。 (3)突发环境事件时,协助指挥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分析污染事故特点,决定现场监测方案。组织指导现场应急监测工作有序开展,确保监测数据及时准确上报。 3.疫情期间应急工作程序 3.1应急响应 因疫情导致的污染事件发生后,经应急监测指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应急监测预案。应急监测技术组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3.2现场应急监测 现场开展应急监测,在应急监测技术组的指挥下,根据《区环境监测中心应急监测预案》执行。 监测及实验分析结果获得后,应及时对监测、分析数据进行汇总,编写应急监测报告,报告经应急监测技术组组长批准后上报应急监测指挥领导小组,并抄报(送)有关单位。 3.3应急监测终止 接到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急终止的指令后,由应急监测技术组组长按规定宣布应急监测终止,并根据事件现场情况安排跟踪监测。 3.4应急监测总结 现场应急监测终止后,应急监测技术组应及时组织撰写应急监测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应急监测指挥领导小组和省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 4.应急监测值班 应急监测预案启动后,监测技术组实行应急监测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接转电话,仔细做好值班记录,遇有情况及时上报。 5.应急保障 保障疫情期间应急监测的道路通畅及应急监测人员的食宿问题。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