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要点. 1 三、重大危险源的识别、监控 2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2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4 (三)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 .6 (四)对危险源的辨识、监控及控制措施 .6 四、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措施 10 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东北方向为绍兴西站,北临杨绍线,西北方向 为福全镇。 项目占地面积 85385 ㎡, 建筑总面积 274487㎡。 地上建筑面积 213462 ㎡,地下建筑面积 61025 ㎡;其中人防区 11002m2,非人防区 49501m2.本工程共 设 21 个单体 本工程由绍兴景明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浙江山川有色勘察设计有限公 司勘察、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地下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设计、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 包。 二、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要点二、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要点 为确实加强对重点危险源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 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 确 保建筑职工生命安全,各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和文 件。近年来浙江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基本受控但形势仍然严峻。我集团公司 根据《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建设部 2010 年 213 号文《危险性较大 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审查办法》等相关文件及规范要求,并结合实 际管理经验, 在集团公司的指导下, 项目部制定了一整套已经被证明是行之有效 的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其要点如下: 1.项目部应组织至少一次有关重大危险源工程管理文件的集中学习 ,并形 成书面记录。 重大危险源工程是指施工中具有较大危险程度, 有可能发生群死群 伤的事故的施工作业,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所明确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中的相关规定。集中学习的形式建议采用会议形式, 由总包项目经理主持,总包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专业分包单位全体管理人员以 及班组长参加, 会议内容必须形成书面记录, 相关人员签字。 2.各项目部在正式开工前,按要求编制《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清单》和《本工程须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见附件 1、 2) , 与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起上报公司工程处和总公司总师办审查。 a.以上两个清单,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工程师)负责编制,项目经理审核签 字。 b.《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样式, 见附件 1;《本工程须经专 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样式, 见附件 2。 c.公司主管部门为公司工程处和总公司总师办, 最终审核人为公司总工。 3.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必须实行公告制。 各项目部必须在现场设置施工现 场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牌,将即将要施工的重大危险源工程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 以公告, 使每个施工人员都能及时了解。 4.重大危险源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重大危险源工程的专项方案由 总包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项目工程师)或专业施工单位项目工程师组织相关人 员编制,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监控措施, 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重大危险 源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及时按规定逐级报公司审批,并最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审 查。 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总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批准, 方可实施。对需进行专家认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 主要注意事项: 1) 总包项目部或专业承包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认证审查, 也可委托有关部 门组织专家认证审查。 2) 专家组提出修改意见的, 总包项目部或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根据认证审查 报告进行完善, 并经原专家组确认。 3) 专项施工方案认证审查专家组提出的书面认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 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总包项目部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过 专家认证审查过的专项施工方案。 5.重大危险源工程提前通报制度。 项目部应在重大危险源工程实际施工前, 至少提前一周(7 个工作日)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公司工程处、 总公司总师办和公 司总工等),以便于公司相关部门及时组织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6.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各项目部在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之前 , 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必须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有针对性的 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双方签字;技术负责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向 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作出详细说明, 并有书面记录和双方签 字,使作业人员掌握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 7.加强安全检查, 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之前,项目部应 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工程师对重大危险源工程的施工措施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验 收,方案编制相关人员至少参加首次验收, 验收后应及时形成验收记录台帐。重 大危险源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目部应加强检查工作, 由专职安全人员进行检查, 进行现场监督, 并做好检查记录, 纳入安全管理台帐。 8.要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 各项目部或 专业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启动预案,快速有效地施救,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9.其他未详述事项, 请严格参照建设部、市建委及安质监总站、区站、行 业协会等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三、重大危险源的识别、监控三、重大危险源的识别、监控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或虽未超过 3m 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 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 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 及以上;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施 工总荷载 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 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 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 5、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 6、拆除、爆破工程、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 7、其它、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