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劳务分包合同
安远中央公园项目安远中央公园项目 钢钢 筋筋 制制 作作 安安 装装 劳劳 务务 合合 同同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江西中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它法律、行政法规, 明确双方的义务及权利,现将安远中央公园工程钢筋项目以 劳务分包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 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 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共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安远中央公园 2 工程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九龙大道 二.劳务分包范围和分包方式二.劳务分包范围和分包方式 1 分包工程范围:一期 2#、3#、5#、20#、21#以及各栋对应的地下室工程设计 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含构件)。包含本工程设计变更及业主增加的零星工 程。砌筑用的拉结筋制作;预埋钢筋(外架用吊钩) ;各楼层需做的防护洞 口钢筋网。外架挑架钢筋制作。 2 分包方式:包钢筋的制作(钢筋开料,盘圆调直),钢筋绑扎(满扎),包含工地内 材料二次转运,机械设备的安装,并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及文明施 工。其中工具用具等乙方自备(包含钢筋调直机、电焊机、弯铁机 ,切割机、 电焊条、扎丝、砂轮锯片、二级配电箱以外的电览线),含梁钢筋ф12 以上 按单、双面焊搭接或闪电对焊。 3 此项工程乙方不可再分包。 三.合同价款三.合同价款 1 定价按工程量单价方式计算: 地下室部分工程量按主管施工员审核并经公司确认的工程量以吨计算: 580 元/吨;独立基础、地梁工程量按主管施工员审核并经公司确认的工程量以 吨计算: 620 元/吨;2#、3#楼±0.000 以上部分工程量分楼号按建筑面积(面 积计算按江西省 2004 年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结算) , 包干价 32 元/㎡(含该楼 层内二次结构);5#、20#、21#楼±0.000 以上部分工程量分楼号按建筑面积(面 积计算按江西省 2004 年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结算) , 包干价 31 元/㎡(含该楼 层内二次结构);柱钢筋电渣压力焊 2 元/根(包清焊渣、包架子工挑架等预埋 1 钢筋环制作) 。 2 合同外需乙方做零星点工的,按普工 100 元/天,技工 180 元/天计算。 3 此价格为捆绑价格,如班组只做主体工程,二次结构(构件、构筑物)没完成, 按完成工程量的 70%结算。 4 工程结算时按最终核准的工程量计算价款。 5 以上单价为甲乙双方最终协商的劳务费含机具及副材单价,合同执行期内未经 双方同意此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6 若乙方因价格问题停工或误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完成合格的工程量按 70%结算,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合同工期四.合同工期 1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共(日历) 天,并考虑抗雨施工。 2 主要分段分层的工期限制: 1.) 经项目部确定的各栋号长制定并工期计划为依据; 2.) 以各栋号长下达任务单为准。 五五. . 工期奖罚标准工期奖罚标准 1 施工期由于其它工序停滞造成的影响当月请示项目负责人 (经理) 签字并备案, 工期顺延。 2 按项目部进度进划提前十天提交各分部工程的钢筋下料清单给主管施工员及 项目经理审核各构件的下料长度确认后方可下料,否则造成钢筋浪费由班组 承担钢筋浪费的费用。 六.工程量结算及付款方式六.工程量结算及付款方式 1 结算接点(期限): 按每月 15 日前支付上月施工工程量进度款。 2 由项目主管施工员按照班组每次完成的作业段结算工程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 合格且未整改完成的分项工程不能结算。 3 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及业主增加的工程均按本合同第三项的内容套价。 4 零星点工的工时,每日由甲方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签字确认,过期无效,结算时 应提供详细点工清单方可结算,因质量原因返工的工时甲方不予结算。 5 结算单经主管施工员会同班组长核实后交项目部质量员、 安全员预算员及项目 经理审批。 6 每次结算支付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 80 %金额,单栋框架主 2 体封顶后付至该栋工程量的 90%。 7 单栋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含构件),一个月内支付 10%余款。 七七. .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 1 工程质量标准参照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工程建设标 准强制条文》 、 《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技术交底确保江西省“市级优良结 构工程奖”工程标准,争创省优。 2 乙方应承担责任的条款或甲乙双方确认的成品样板施工。 甲方对乙方完工项目 按规范分检验批进行验收,检验批合格率应保证 100%。 3 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班组必须按照施工员的书面技术交底建立样板并及时通 知项目部管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按照样板要求大面积施工,分项工程 必须全部达到样板的质量标准 ,若其它部份的质量低于样板质量的施工班组 必须无条件返工整改。 4 乙方在完成每次分项工程作业后,应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复检; 复检合格后通知监理方验收,验收须一次通过;未能一次通过的处以人民币 500 元罚款。 5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部门总公司及分公司的检 查、验收中的签发[整改通知单]不按时整改到位的每次罚款 500 元。 6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 乙方负责返工的人工费和80%的材料费。 未能返工的不合格品罚款 100-500 元。 7 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全部费用乙方承担,甲方并有 权解除合同。 八八. . 安全责任安全责任 1 施工中如因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甲 方处理事故的过程中所有先垫付的费用可直接在乙方的劳务工程款中扣除, 为此引起的劳务人员工资纠纷由乙方全责承担。 2 在正常施工过程中如乙方发生安全事故, 必须立即组织送往医保定点医院进行 救治,如工地离医保定点医院较远时,可在就近医院现行救治,然后根据情 况及时送医保定点医院,且在 12 小时内报公司,重大事故根据国家有关规 定的时间逐级上报。其事故医药费用(仅指医药发票部分)和其他赔偿费用 甲方承担 80 %,乙方承担剩余的 20 %。 3 如其他班组人员在交叉工作时没有违章施工的情况下被乙方班组人员误伤时, 3 赔偿 5000 元以下由乙方承担,5000 元以上按 8.2 条执行。 4 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帽、 安全带、 乙方提供使用计划, 甲方负责供应。 其它劳保用品(包括雨衣、手套)乙方自购。 5 甲方制定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乙方应积极安排工人参加甲方的安全 生产教育并自行组织班前安全生产交底,接受甲方对乙方因工人违章操作的 处罚。 6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 生产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7 乙方机械操作手应经甲方培训合格、禁止无证操作、禁止擅自接电使用。政府 规定需持证上岗的, 乙方需提供上岗证的复印件。 8 乙方应保持文明施工状态,每一施工段或检验批完成的标志是质量验收合格, 施工场地材料、工具、垃圾清理完成。 9 乙方雇佣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