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明祭扫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024年清明祭扫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清明祭扫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反复,巩固抗击疫情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落实文明祭扫和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和优质服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xx县关于加强清明祭扫服务管理的通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殡葬综合改革,大力推行网络祭扫、代理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良好祭扫氛围,积极培育尊重生命、孝老敬亲、慎终追远等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 二、目标任务 1、全县所有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公祭、骨灰撒散等群体性公祭活动。 2、各镇区要以公墓、骨灰堂为单位,由工作人员代为开展一次集体祭扫。 三、祭扫方式 1、网络祭扫。3月xx日起,xx市将开通网上祭扫通道,居民通过登录“我的xx”APP平台免费在线祭扫,或通过微信App搜索“xx祭奠”微信公众号和“xx祭奠”小程序,建立网上纪念馆,祭奠自己故去的亲友。 2、代理祭扫。由xx墓园自主采购单枝菊花,工作人员在每个墓穴上免费放一枝菊花,免费代丧户祭扫(有条件的镇区可参照执行)。县松岗墓园可为部分居民提供个性化服务(墓碑描字、清洗墓体、购买鲜花等),接受居民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 3、集体祭扫。清明节当天,全县所有公墓和骨灰堂在墓区选择一块合适的地方,搭建祭祀台并放上鲜花,由工作人员诵读祭祀词,开展一次集体祭扫。 四、职责分工 为有效应对今年清明祭扫活动突发事件,对县清明祭扫活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副局长xxx同志兼任。 组长:负责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成员: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职责分工进行充分准备;组织实施和落实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收集、分析、通报和上报相关信息。 领导小组另下设五个工作组。 交通组:组长由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公安局交警、交运局、市场监管局和城管局执法人员以及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执法人员。负责组织交运部门在清明期间暂停祭扫专线运输,疏散劝返祭扫车辆和祭扫群众,疏通安全通道,防止交通堵塞。取缔无照乱设摊点和在公墓周边销售丧葬物品的摊位,加强对摊商管理,严禁占道经营,销售摊位不得经营封建迷信用品及违禁用品,不得影响市容、影响周边车辆和人员通行。 治安组:组长由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公安局治安大队及各镇区派出所民警。负责清明期间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合理部署警力协助各镇区劝阻群众现场祭扫,制定安全保障方案,控制突发事件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对不听劝阻、聚众闹事人员要依法惩处,尽快恢复公共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政府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工作。 宣传组:组长由县文明办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县文明办、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宣传文明祭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重点宣传网络祭扫和代理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大力宣传《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及时发布我县清明祭扫相关规定,做好清明期间网上舆论监管工作。 属地管理组:组长由各镇区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各镇区公墓、骨灰堂驻地村组干部。负责本镇区内所有公墓、骨灰堂清明祭扫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在镇村等要道口和各村(社区)村(居)务公开栏宣传文明祭扫方式;在公墓、骨灰堂入口处合理设置岗哨,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安全巡查和群众现场劝返工作。 督查组:组长由县纪委监委第x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负责督查各镇区和县相关部门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清明祭扫服务管理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区和县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联动,形成安全、文明祭扫工作合力,把做好清明期间公墓、骨灰堂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推广网络祭扫和代理祭扫等相关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大宣传报道。各镇区和县相关部门要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主题,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创新祭扫服务形式,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介,大力宣传网络祭扫和代理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引导社会各界“足不出户”实现线上祭扫。 (三)开展专项督查。对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及时组织专项督查;做好安全巡检,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