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责任和职业良知案例
评估师的职业责任和职业良知 案例一:推脱责任案例一:推脱责任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6、 如发现本报告内的文字或数字因打印或其他原因出现误差时, 请通知本事务所进行更正。否则,报告误差部分无效。 (点评:点评:评估报告为评估项目的最终产品,评估报告为评估项目的最终产品,在产品中出现文字或在产品中出现文字或 数字错误属于无法原谅低级错误。数字错误属于无法原谅低级错误。 而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却在评估中明而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却在评估中明 示误差无效,属于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示误差无效,属于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 案例二:规避风险案例二:规避风险 特别事项: (六)被评估单位声明, 截止评估基准日***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无 内债,无专利权、无专有技术、无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本次评估 中亦未考虑无形资产对净资产的影响。 (点评:(点评:企业可以声明如实申报资产,无漏报和瞒报。企业可以声明如实申报资产,无漏报和瞒报。 但具体评但具体评 估范围是否与经济行为对应的评估范围相一致,估范围是否与经济行为对应的评估范围相一致, 还需要评估师在现场还需要评估师在现场 调查和清查时进一步确认。调查和清查时进一步确认。 尤其是对于是否存在专利权和其他无形资尤其是对于是否存在专利权和其他无形资 产,产, 评估师应该在现场调查时特别关注。评估师应该在现场调查时特别关注。 如果出现了评估师漏评无形如果出现了评估师漏评无形 资产从而造成影响较大的后果,资产从而造成影响较大的后果, 仅凭企业的一纸声明和特别事项的披仅凭企业的一纸声明和特别事项的披 露评估师是无法免责的。露评估师是无法免责的。 )) 案例三,规避责任,模糊影响案例三,规避责任,模糊影响 1.本报告所载评估结论系根据被评估企业申报评估的全部资产 和负债而进行评估后得出的价值意见,而以下因素均未考虑: (1)可能存在的但未在被评估企业所申报评估的全部资产/负债中 反映的资产/负债、或有资产/或有负债均不在本次评估的考虑之列。 (2)所有评估的资产是否有效利用、资产/负债配比是否合理,以 及目前被评估企业的未来经营状况等因素亦未考虑。 (点评:收益法(点评:收益法 应该考虑是否有溢余资产或非经营资产和负债)应该考虑是否有溢余资产或非经营资产和负债) 2.对各类资产的数量,我们进行了抽查核实,并在此基础上进行 评估。对下列资产的数量,我们按以下方法进行计量: (1)对建筑物,我们以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数据 (无产权证时)进行 评估,我们未对其实际数量进行测量。 (2)对不在固定场所的运输设备之数量, 我们以被评估企业所提供 的数量进行评估。 就所有由我们此次评估资产的数量而言, 被评估企业管理当局均 认为于评估基准日是实际存在并归其所有,同时向我们做出了承诺, 我们相信这些承诺,但对其可靠性并不能做出保证。如果资产的实际 数量与本报告所载资产数量不相符,评估价值将会发生变化; (点评:不论用何种方法,清查数量是评估师应该履行的责任,(点评:不论用何种方法,清查数量是评估师应该履行的责任, 评估师不能经相信承诺而推脱和规避清查责任和因此可能对评估结评估师不能经相信承诺而推脱和规避清查责任和因此可能对评估结 果带来的影响)果带来的影响) 案例三,引用单项评估报告,披露不全,未尽责审查。 特别事项: (三)被评估单位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由委托方委托***评估机 构进行评估,并已出具***号评估报告,应委托方要求将该报告评估 结果列入本次评估结论。 (点评:披露信息不完整) 案例四,引用其他专业机构的专业报告,推脱责任,披露不全 评估范围: 由于土地使用权由委托方另行委托***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 故本评估结论将其评估结果进行汇总。 特别事项: 3.土地使用权不在本次评估范围内,评估人员对其产权状况进行 了查询… (点评:(点评:对于利用单项资产评估报告表述不清,对于利用单项资产评估报告表述不清,以不纳入评估范以不纳入评估范 围来推脱利用专业报告的责任围来推脱利用专业报告的责任)) 利用专家工作准则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 委托方的安排等要求, 确定是否引用以及如何引用相关单项资产评估 报告。引用单项资产评估报告应当与委托方事先约定。 第二十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确认拟引用单项资产评估报告 的性质、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等与资产评估 报告的一致性;不一致的,不得引用。 第二十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确认拟引用单项资产评估报告 的评估对象与资产评估报告的一致性; 确认单项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在 资产评估范围内或者与资产评估报告相适应。 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分析拟引用单项资产评估报告 载明的评估结论, 判断其对应的资产类型与资产评估资产类型的一致 性;分析是否存在相关负债,并予以恰当处理。 对于账面无记录的单项资产, 应当考虑引用或者确认的资产类型 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分析是否存在相关负债,并予以恰当处理。 第二十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关注拟引用单项资产评估报告 与资产评估相关评估参数的匹配性, 分析拟引用单项资产评估报告的 评估依据是否与资产评估报告一致。 第三十一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关注所引用单项资产评估报告 披露的特殊事项说明, 判断其是否可以引用及其对资产评估结论的影 响。 第三十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引用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作为资产评 估报告的组成部分,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披露以下内容: (一) 引用单项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名称、 资质、 报告编号、 出具日期以及备案情况; (二)引用单项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类型、数量、产权权属、取 得成本、会计核算、相关负债以及账面价值; (三)引用单项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方法、假设前提、使用限制 以及相关事项; (四)引用单项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以及对于可能存在的 相关负债的处理情况; (五)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准则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