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百问百答
贵州省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 核算和报告百问百答 (修改稿)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 目目录录 一、各行业共性问题解答 . 0 二、化工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 18 三、建材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 20 (一)水泥行业 20 (二)平板玻璃 27 四、钢铁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 28 五、有色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 32 六、造纸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 33 七、电力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 34 (一)发电行业 34 (二)电网行业 43 八、航空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 44 九、石化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 44 一、各行业共性问题解答 1.1.在开展在开展 2013-20152013-2015 年度核查工作过程中,若部分参年度核查工作过程中,若部分参 数数 20132013 年和年和 20142014 年无自测值(采信缺省值),年无自测值(采信缺省值),20152015 年年 有自测值,是有自测值,是 2013-20142013-2014 年使用缺省值,年使用缺省值,20152015 年使用自年使用自 测值?还是全部采用缺省值?测值?还是全部采用缺省值? 为了数据来源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一律采用缺省值。 2.2.报告主体拥有多个分厂怎么办?报告主体拥有多个分厂怎么办? 建议将地理上相对独立的分厂作为一个个核算单元,在 报告中分别识别并计算每个核算单元的化石燃料燃烧、工业 生产过程、CO 2 回收利用等排放源,最后汇总即反映了报告 主体的总排放情况。 3.3.如企业间存在设备租赁、承包情况,该如何核算和报如企业间存在设备租赁、承包情况,该如何核算和报 告?告? 按照运营控制权法,如设备租赁、承包等,由此产生的 温室气体排放应纳入具有实际运营权法人企业的核算和报 告。租赁来的设备应纳入企业报告范围;租赁出去的设备不 纳入报告范围;外包的生产活动不纳入报告范围。 4.4.报告主体存在跨行业生产活动怎么办?怎么从政府报告主体存在跨行业生产活动怎么办?怎么从政府 发布的诸多《指南》中选择适用的《指南》?发布的诸多《指南》中选择适用的《指南》? 建议按产业活动细分核算单元,每个核算单元对应一种 产业活动,也方便适用具体所属行业的核算报告《指南》 。 5.5.国家给出了区域电力排放因子,但是在执行国家给出了区域电力排放因子,但是在执行 MRVMRV 课课 题时,我们也看到了国家出台的每个省的排放因子,这样,题时,我们也看到了国家出台的每个省的排放因子,这样, 从国家的角度,为了数据可比,肯定要用国家的因子,但从从国家的角度,为了数据可比,肯定要用国家的因子,但从 各个省份上来说,是不是自己省份的排放因子更加准确?各个省份上来说,是不是自己省份的排放因子更加准确? 采用国家给出、并不断更新的区域电力排放因子。国家 区域电网包括: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南方六个 区域,其中贵州省属于南方区域电网,目前企业进行 2013-2015 年碳排放核算报告时需要使用的电力排放因子 为 2012 年南方区域电网排放因子 0.5271kgCO 2/kWh。 6.6.对于缺省值和检测值,应怎样选择?对于缺省值和检测值,应怎样选择? 对于缺省值和检测值,应该优先使用检测值。如果没有 条件或方法规范检测,就采用缺省值。但是,对于同一报告 主体在填报不同年度数据时,所有的数据获取方式必须保持 时间序列上的致性。例如:某个数据采用检测值,就应一直 采用检测值;采用缺省值,就应一直采用缺省值。 7.7.企业排放量贡献小于企业排放量贡献小于 1%1%的排放源是否可忽略?的排放源是否可忽略? 第一, 《指南》在“排放源和气体种类识别”中明确提 到的排放源,无论是否大于 1%都必须核算。 第二, 《指南》没有明确提到的排放源如果占企业排放 总量的比重大于 1%,应参考该排放源相关的行业《指南》 进行核算。确实小于 1%的,不作强行要求,如果企业已经 有相应的监测数据支撑并可计算出排放量,鼓励企业进行核 算和报告;如果补充数据监测的成本较高、不确定性较大, 则可暂不报告。 8.8.《指南》和上述问答中所谓的排放量贡献小于《指南》和上述问答中所谓的排放量贡献小于 1%1%的的 排放源,排放源, 这个这个 1%1%是否是指目前报告门槛是否是指目前报告门槛 1000010000 吨二氧化碳吨二氧化碳 当量的当量的 1%1%?? 不是,这个 1%是指某个被关注的排放源占报告主体排 放总量的比重是否小于 1%。 9.9.《指南》中提出的活动水平数据的选取,可以选择原《指南》中提出的活动水平数据的选取,可以选择原 始记录、台账和统计报表,应采用哪个数据?始记录、台账和统计报表,应采用哪个数据? 活动水平来源的选择取决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及是否能 够支持既定排放源的活动水平需求。存在多个可选的数据源 时,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简单、准确、可核实、可溯源 的原则选取其中一个合适的选项,关键是整个时间序列上数 据源必须一致。 10.10.企业同时存在自备电厂、电网购电及电量外销的情企业同时存在自备电厂、电网购电及电量外销的情 况,净购入的电力隐含排放如何计算?企业自备电厂是否应况,净购入的电力隐含排放如何计算?企业自备电厂是否应 按发电企业核算《指南》来单独核算?按发电企业核算《指南》来单独核算? 自备电厂如果为独立的法人或视同法人单位,应按发电 企业核算《指南》单独核算报告;如果被划作一个核算单元, 自备电厂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也可参考发电企业核算《指 南》来计算,以适用更准确的碳氧化率,但净购入电力(由 电网采购的电量) 隐含的CO 2 排放核算仍应按该企业所属行 业的适用指南来核算。外销电量如果是自备电厂产生则不应 扣减,如果外销电量是将采购自电网的电量进行的转供,则 应在计算时扣减外销部分。 11.11.对于余热发电,有的发电是自发自用的,联网但不对于余热发电,有的发电是自发自用的,联网但不 上网;但也有企业的余热发电上电网,同时也从网上购买电上网;但也有企业的余热发电上电网,同时也从网上购买电 量。怎么来计算电力排放量?量。怎么来计算电力排放量? 对于余热发电是自发自用的,企业的电力排放量只需要 考虑外购电力所对应的排放量;如果余热发电业务发出的电 量有上网的,同时也从电网购买电力,此时需要扣除余热发 电上网电量,用净购入的电量计算电力排放量。 12.12.自备电厂是报集团公司名称还是电厂名称?自备电厂是报集团公司名称还是电厂名称? 企业报告名称需要报独立核算的法人名称,如果自备电 厂本身有独立法人资质或独立核算单位资质,则报告自备电 厂名称,否则由自备电厂所属最低一级企业法人报告。 13.13.各种类型自备电厂的核算方法?各种类型自备电厂的核算方法? 燃煤自备电厂:按照发电行业《指南》核算; 使用本厂废气/废热/废压自备电厂:无需核算; 使用外购废气/废热/废压自备电厂: 购入的废气按化石 燃料排放计算; 自备电厂向电网供电:企业即购电也供电,则扣除发电 上网部分电量,用净购入的电量计算电力排放量; 企业自备电厂业务外包,再回购电量,且电厂燃料完全 来源于该企业的,将供给外包自备电厂的燃料在企业排放计 算中扣除,将回购电量以下网电计。在外包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