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线路施工注意事项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 1、为了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需要,加快道路照明建设事业的发展,提高道路照明配电网 络和用电装置的设计、安装、检修质量、确保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2、本规程适用于额定电压在380 伏及以下的道路照明配电网络和用电装置。 3、凡本处设计、安装、检修人员,都应认真学习、掌握,严格执行本规程。 4、所有使用的道路照明电气设备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合格 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5、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遵守本规程和道路照明建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如与上级或供电部门有关规程相低触,以上级和供电部门规定为准。 第二章配电装置和控制 第一节配电室 6、路灯配电变压器 100KVA 及以上,住宅小区 5 万平方米建筑都必须设置专用配电室,其 建筑面积不小于 60 平方米。 7、配电室应尽可能靠近供电变压器。室内配电柜四周走道路一般不小于:柜前 1.5 米,柜 后 0.8 米,柜左右两侧各 0.8 米,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8、配电室的土建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检收规范中有关规定。 9、路灯配电柜安装前,土建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拆除对电器安装有碍的模板、脚手架等,场地清理干净,屋顶、楼谢绝有渗漏; (2)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和门窗安装完毕,门窗必须设置离盗、防小动物进入配电室的安全 装置; (3)设备基础和构架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机械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4)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符合设计要求,金属预埋件必须热镀锌处理,预埋牢固 可靠; (5)凡进行装饰工作时,有可能损坏已安装设备或设备安装后不能再进行施工的装饰工作 全部结束。 10、配电室时出引线,宜采用地埋线路, 其导线截面应按导线的允许载流量选择。 进线的负 荷电流按变压器额定电流的1.3 倍计算;引出线的负荷电流按分路最大工作电流计算。 11、 配电室进出线, 如架空线引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接户支架对地面距离不应小于2.5 米。 导线穿墙时,穿墙部分应套绝缘保护。 第二节配电柜安装 12、基础槽钢安装,其允许偏差符合表一的规定,配电柜体单独或成列安装时,其垂直度、 水平度、柜间接缝等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二的规定。 表一基础槽钢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次 1 2 项目 不 直 度 水 平 度 允 许 偏 差(毫 米) 每米 全长 每米 全长 1 5 1 5 13、配电柜安装在震动的场所。 应采取防震措施。柜内设备各构件间连接应牢固,基础槽钠 应接地可靠。计量、总控、分路控制等柜体不宜与基础槽钢焊死。 14、配电柜的接地应牢固良好, 装不电器的可开启的柜门, 应以软导线与接地的金属构架可 靠地连接。 表二配电柜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 次 1 2 3 4 项目 垂 直 度(每 米) 水 平 度 不 平 度 相 邻 两 柜 面 顶 部 成 列 柜 顶 部 相 邻 两 柜 边 成 列 柜 面 盘 间 接 缝 允 许 偏 差(毫 米) 1.5 2 5 1 5 2 15、柜体的漆层完整、无损伤、固定电器的(可拆部分)支架等应热镀锌防腐处理。安装于 同一室内的柜体颜色宜和谐一致。 16、配电柜上的电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应完整,且附件齐全,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2)各电器应能单独拆装更换,而不影响其它电器及导线束的固定; (3)发热元件宜安装于柜顶; (4)熔断器的熔体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5)信号装置回路的信号灯、光字牌、电玲、事故电钟等应显示准确,工作可靠。 17、端子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端子板应无损坏,牢固可靠,绝缘良好;应便于更换且 接线方便。 18、柜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 19、二次回路的带电体之间或带电体与接地间, 其电气间隙不应小于 4 毫米。漏电距离不应 小于 6 毫米。 20、柜上的母线两侧和二次回路、接线端子应标明其代号或名称的标志牌, 字迹应清晰,且 不易褪色。 21、柜上母线及其分支线(排)的裸露载流部分与未经绝缘的金属体之间的电气间隙和漏电 柜距离应符合表三的规定。 表三柜上裸露母线的电气间隙和漏电距离 类别 配电柜、盘、电容屏、动力箱 照明箱 电气间隙(毫米) 12 10 漏电距离(毫米) 20 15 22、二次回路结线要求; (1)按图施工,接线正确; (2)电气回路的连接(螺栓连接、插接、焊接等)应牢固可靠; (3)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各分路线路名称;字迹清晰且不易脱色; (4)配线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良好,无损伤; (5)柜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采用截面不小于1 平方毫米,电压不低于 400 伏的铜芯绝缘 导线; (6)每个端子板的每侧接线一般为一根,谢绝超过两根; (7)各电器时出线端、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相序应一致。 23、引进柜内的控制电缆及其芯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引进柜内的电缆应排列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不使所接的端子板受到机械 应力; (2)铠装电缆的钢带不应进入盘、柜内; 铠装钢带切断处的端部应扎紧,钢带层应予接地; (3)柜内的电线芯线,应按垂直或水平有规律地配置,谢绝任意歪斜交叉连接;备用芯应 留有适当余度。 第三节配电箱安装 24、配电箱的箱内母线二次回路导线、 电器排列等安装要求均按本规程第二章、 第二节配电 柜的有关规定。 25、配电箱安装在电杆上时,横担与开关箱应保持水平, 谢绝倾斜,所有安装金属构件必须 热镀锌处理,时出孔必须设在箱体的侧面或箱底,孔口光滑无毛刺。 26、落地式配电箱浇制混凝土标号谢绝低于70 号标号,搅拌中不准含有粘土等杂物,石子 清洗干净。 27、箱体应完整无缺,所编箱号必须清晰, 门锁、绞链灵活、箱板、抱箍、电器、 接线端子、 桩头等固定螺栓必须加防松装置。 28、 接触器磁铁心表面应无锈斑及油垢, 触头的接触面应平整、 清洁; 活动部件动作应灵活, 无卡阻;衔铁吸合后应无异常响声,触头接触紧密,断电后应能迅速脱开。 29、油浸式路灯开关除按本节第 28 条规定外,必须油箱内清洁无异物,油量不超过或低于 油面线。 30、可控硅无触点交流开关,其选择的额定容量必须在实际运行负荷的二倍以上,耐压在 500 伏以上,设置的过流、过压保护要完整良好,每只可控硅必须装有散热装置,箱内装有 避雷设施。 31、金属制作的配电箱进出线管及箱体应有良好的接地线,接地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10 欧 姆。 32、合理选择箱内各种电器无件、接触器、开关、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和电压不应小于工作电 流和电压。 第四节供电与控制 33、道路照明供配电容量设计, 应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并留有发展余地。重要道 路和区段的照明宜采用双电源供电。 34、在条件许可时尽可能采用专用变压器,如采用三相变压器时,必须三相负荷分配平衡, 变压器宜在经济负荷率上运行。 35、配电计量,对高压汞灯、高压钠灯等气体放电光源,应加电容补偿(单灯或集中补偿), 补偿后的功率因素应不小于0.8,负荷率可选择在额定容量的70~80%. 36、采用定时控制时应根据所在地区的地理位置和季节变化合理确定路灯的停、 开时间,并 采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