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制播分离的五个层级
电视节目制播分离的五个层级 电视节目制播分离的理念已经随着丰富的实践和不断的探索, 成为业界的共识。 本文将我国 电视节目制播分离分为五个层级加以论述。 第一层级:以节目为依托的制播分离 这个层级是指电视节目的市场化和公司化运作。 其具体运作模式又可以进一步分为外部 采购、委托制作、联合制作三种。 外部采购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采购电视节目形态版权, 然后进行本土化改造; 二是社 会影视公司独立投资,确定选题并制作节目,电视台或广播电视台(以下统称 “电视台”)向 其选购节目,双方是单纯的买卖交易关系。 委托制作是指电视台参与投资和选题甄选, 委托节目制作公司制作节目, 电视台独享版 权,或与节目制作公司共享版权。目前委托制作的节目主要是电视剧、综艺、谈话、音乐、 体育、 生活和益智等意识形态属性偏弱而产业属性较强的节目。 中央电视台较早地进行了以 委托制作为主要运作方式的制播分离改革尝试, 先后成立了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中视体育 推广公司、 央视动画公司等, 在影视剧制作、 海外市场推广、 体育节目和赛事的市场化运作、 动画节目制作等方面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 联合制作是指在牢牢把握节目生产链条上游的策划主导权和下游的终审决定权的前提 下, 实施节目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 采取社会融资方式的一种电视节目制播分离模 式。目前全国许多电视台都采用这种模式,推出了一大批品牌节目和栏目。 第二层级:以内部机构为依托的制播分离 这个层级是指电视台内部机构的公司化和市场化运作。 2003 年,天津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开始进行内部机制改革,突破了原有体制,实现 了完全的企业化运作。 公司与天津电视台彻底脱钩后, 原电视剧制作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取消 职级,从原事业身份转为企业身份,实行企业化管理,开始走全面与市场接轨的发展之路。 2009 年 3 月 30 日,天津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转企改制为天津电视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2006 年 6 月,吉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组建了吉林省影视剧制作集团公司,将吉林电视 台所属的影视剧制作和创作机构分离出来, 纳入集团公司管理, 全省相关影视剧制作机构成 为其联合单位。政府授权集团公司经营国有资产, 按市场规律自主经营。集团公司实行制片 人制度,以项目运作效益决定酬劳,完成了在电视剧生产上的制播分离。 2007 年 3 月 18 日, 由原中央电视台青少年节目中心动画部整建制转制而成的央视动画 有限公司挂牌成立。这是中央电视台全面推进原创品牌动画创作、 加强国际国内合作、整合 多媒体多渠道资源,进而实现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运营的重要举措。 2007 年底,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旗下影视剧制作中心转制为企业,成立上海电视传 媒公司, 影视投资、 版权发行、 项目策划、 宣传营销四大板块构成了该公司的对外主营业务。 第三层级:以频道为依托的制播分离 这个层级是指电视频道的公司化和市场化运作。上海、天津、湖南、北京、云南等地的 电视机构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 2004 年 6 月 1 日,天津电视台少儿频道开播。这是全国第一家省级电视台的少儿频道。 创建伊始,该频道就积极探索制播分离的路径,成立了天视阳光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 北京电视台在动画节目中心基础上成立北京卡酷动画卫星频道有限公司, 将中心的节目制作业务转入公司经营。该公司自2007 年 1 月起运营。 2007 年 12 月, 云南电视台和杭州艾可泰有限公司合作组建了以制作购物节目和营销为 主的云南买乐电视购物传媒有限公司,频道全天所有19 小时的节目全部由买乐电视购物传 媒有限公司负责制作,频道成为以监审为主要功能的职能部门。2008 年 1 月 1 日,买乐购 物以云南电视台生活资讯频道为平台开播, 至此, 生活资讯频道全面完成了制播分离的转换。 依托频道组建公司、 探索非公益性频道的企业化经营, 前提是确保频道作为国家专有资 源不得转让,节目终审权和节目播出权掌握在电视台手中。 第四层级:以电视台为依托的制播分离 就现阶段国家相关政策背景下的制播分离概念而言, 这个层级可以理解为: 除了新闻类、 时政访谈类、监督调查类的电视节目,电视台其他节目都可由节目制作公司策划、 制作、编 辑、包装、推广和销售。 从 2003 年开始,天津电视台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除由电视剧制作中心改制的天津 电视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依托少儿频道成立的天视阳光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天津电视台还依 托数字电视频道成立了时代天创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上述各公司独立进行成本核算和项目投 入,负责节目的生产制作、营销推广、广告经营和相关产业开发, 电视台控制节目审批权和 播出权,并在政策和资金上对这些公司给予扶持和优惠。 2009 年 8 月 20 日,国家广电总局批复了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体制改革的方案,全国 广播电视行业第一张制播分离转企改制的“准生证”就此下达。2009 年 10 月 21 日,上海广 播电视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方传媒集团)举行揭牌仪式。上海 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一分为二。 转企改制之后,上海广播电视台由上海市委宣传部领导, 实行 事业体制,行政管理;上海广播电视台出资成立控股的东方传媒集团, 并对业务板块进行资 源整合, 打造一批具有发展潜力、 面向市场的节目制作子公司。 东方传媒集团属台属、 台控、 台管的控股企业集团,其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资产配置的控制权、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 宣传内容的编辑权、各类节目的审查权和播出权,都由上海广播电视台把握。 2009 年 12 月 18 日,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北方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挂牌成立。辽 宁广播电视台由原辽宁人民广播电台、 辽宁电视台、辽宁教育电视台合并组建而成, 并出资 组建辽宁北方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广播电视台的组建,实现了广播电视媒体的实 质性合并。整合后的辽宁广播电视台形成了新闻宣传和产业经营两大业务主体的崭新格局。 2010年 1 月 21 日, 四川广播电视台和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 四川广播电视台为事业性质的宣传文化单位, 由四川省委宣传部领导。 这对于优化广播电视 资源配置、做强做大广播电视媒体、 繁荣广播电视内容制作市场、 拓展现代媒体产业空间等 都具有积极意义。 2010 年 5 月 31 日,北京广播电视台成立。该台由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北 京北广传媒集团整合组建而成。该台业务范围涵盖广播电视的采编、制作、 播放、传输以及 新媒体开发等领域,产业链比较完整。 2010 年 6 月 28 日,湖南广播电视台暨芒果传媒有限 公司在长沙挂牌成立。根据中央关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 织分开”的精神,湖南广电在完成了局、台分离后,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优势、集约发展, 组建了湖南广播电视台。新组建的湖南广播电视台为正厅级的事业机构,对所属湖南卫视、 湖南经视等省级广播电视媒体,实行“统一宣传、统一人事、统一财务资产、统一营销、统 一技术”的管理原则,强化了“办广电”的职能。而芒果传媒有限公司则是由湖南广播电视台 全资控股的市场主体。 湖南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