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四个能力建设
社会单位社会单位“ “四个能力四个能力” ”建设具体内容的进一步解释:建设具体内容的进一步解释: 四个能力的内容: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 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社 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治本之策。 一、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一、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 1、社会单位应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2、社会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 消除火灾隐患。 3、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 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 每月至少 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社会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 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周至少 开展一次防火检查;职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 发现火灾隐患。 4、社会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 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b) 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c)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d)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e)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f) 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情况; g) 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 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 h) 有无违章用火情况; i)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 位情况; j)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 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 实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应对消 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 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 2 小时一次, 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 查,消除遗留火种;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 托儿所、幼儿园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两次。 6、社会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c)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 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e)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等情况。 7、职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 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进行防 火检查,及时发现本岗位的火灾隐患。 8、职工班前、班后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c)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 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9、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 管理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 作,消防安全管理人、有关部门、职工应当认真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 任。 10、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 应当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按程序整 改并做好记录。 11、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火灾隐患 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 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部门,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社会单位 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催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为整改火灾隐患 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12、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当按照整改方案要求, 落实整 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13、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验收,并将 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14、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的火灾隐患, 应当立即着手整 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二、扑救初期火灾能力二、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1、社会单位职工应当熟悉或掌握以下内容: a) 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 b) 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方法; c) 初期火灾的处置程序和扑救初期火灾基本方法; d)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熟悉本单位灭火力量和扑救 初期火灾的组织指挥程序。 3、职工发现火灾应当立即呼救, 起火部位现场职工应当于 1 min 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如下措施: a) 灭火器材、设施附近的职工利用现场灭火器、 消火栓等器材、 设施灭火; b)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职工打“119”报警、 报告消防控 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c) 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职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 4、火灾确认后,单位应当于 3 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 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a) 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职工赶 赴火场,向消防队报警,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 的指令下达有关职工; b) 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扑救 火灾; c) 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d) 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e) 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5、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合格, 持证上岗, 正确、熟练操作本单位的自动消防设施。 6、消防控制室应当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 《消防控制室 值班人员职责》 、 《火灾接警处警程序》 、 《消防控制室管理应急程序》 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登记表。 7、 社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 器材。高级旅馆、建筑面积大于 500 ㎡的公共娱乐场所和建筑面积大 于 10000 ㎡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宜配备细水雾灭火装置、 逃生面罩等 灭火、逃生器材。 三、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三、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职工应当熟悉 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以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 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2、火灾发生后,职工应当迅速判明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立即 按照疏散逃生的基本要领和方法组织引导疏散逃生。 3、人员密集场所职工在火灾发生时应当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 稳定火场人员情绪,消除恐慌心理,积极引导群众采取正确的逃生方 法,向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避难层〔间〕 、楼顶等安全地点疏散逃 生,并防止拥堵踩踏。 4、发生火灾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 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 下层; b) 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 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 婴幼儿和老、弱、病、残人员应当优先疏散。 5、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a) 在醒目位置设置一张单位总平面图; b) 每个楼层或房间设置一张疏散指示图; c) 每个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一个使用方法标牌; d) 每个安全出口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标志; e) 疏散走道每 2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