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练习题及答案一
《民法总论》复习题《民法总论》复习题 一、选择题一、选择题 1、依义务主体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将民事权利分为 (A)。 A 绝对权与相对权B 财产权与人身权 C 请求权与形成权D 主权利与从权利 2、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顺序是(D)。 A 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B 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 C 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D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3、某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在广州,在北京、上海、南京设有三个办事处,则此公 司的住所为(B) A 北京B 广州C 上海D 南京 4、王家为孙子王晓过生日,却为确定出生日期犯愁。王晓的母亲记得儿子是 8 月 28 日晚出生,医院的接生记录簿上记载的是8 月 29 日,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 月 30 日,而户口簿上记载的是 9 月 1 日。依照有关法律,王晓的出生时间应以 哪一日期为准?(D) A 8月 28 日B 8 月 29 日 C 8 月 30 日D 9 月 1 日 5、 李某年龄 16 周岁, 接受叔叔遗赠 10 万元, 靠此款丰衣足食, 李某 (C) 。 A 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6、公民甲的户籍在上海,最近这两个月在北京培训学习。依照法律规定, (D) 。 A 上海与北京都是甲的住所 B 上海与北京都不是甲的住所 C 上海是甲的居所,北京是甲的住所 D 上海是甲的住所,北京是甲的居所 7、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在甲搬入新居后,将甲现居住 的房屋出租给乙。这一民事行为属于(C ) A 附停止条件的民事行为B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C 附始期的民事行为D 附终期的民事行为 8、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与丙结婚。一年后,丙死亡,同时乙得知甲仍然在 世,经电话联后,乙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甲的死亡宣告被撤销 后,甲与乙的婚姻关系(C) A 视为自行恢复B 经甲同意自行恢复 C 并未自行恢复D 经乙同意自行恢复 9、下列不属于形成权的是(C)。 A 撤销权B 解除权C 债权请求权D 追认权 10、甲在某风景区建有别墅,与邻居乙约定不得在别墅前兴建房屋,以免妨碍眺 望。后乙将其房屋出售于内,丙欲在房屋上加盖一层,甲提出异议,请求停工, 对甲的请求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C) A 属因相邻关系产生的合法权利 B 属私人协议,不具有合同效力 C 不予支持 D 甲乙约定只具有债权效力,不足以对抗第三人丙 11、以下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的是 (A)。 A 人的死亡B 发现他人丢失的东西 C 甲与乙订立合同D 甲把乙打伤 12、某甲的户口在上海,经常居住在北京。依照法律规定(C) 。 A 上海与北京都是甲的住所 B 上海北京都不是甲的住所 C 上海是甲的住所,北京视为甲的住所 D 上海视为甲的住所,北京是甲的住所 13、刘某出海打渔,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谓宣告刘某失踪。 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 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法院应依法指定谁为财产代管人 ( C) 。 A 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B 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C 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D 王某和刘某的父母,理由是他(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14、以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C)。 A 甲借乙钱,到期未还B 甲将乙打伤 C 甲将其生产的赌博机卖给乙D 甲外出不在,乙自愿帮甲修好门窗 15、甲公 司经 常派 业务员 乙与 丙公 司订 立合同 。乙调离 后,又 持盖 有甲 公司 公章 的合 同书 与尚不 知其 已调 离的 丙公司 订立 一份 合同 ,并按 照通 常做 法提 走货 款,后 逃匿 。对此甲 公司 并不知 情。丙公 司要 求甲公 司履 行合 同,甲公 司认 为该合 同与 己无 关,予 以拒 绝。下列 选项 哪一个 是正 确的 ?(A) A 甲公司不 承担 责任 B 甲公 司应 与丙公 司分 担损 失 C 甲公 司应 负主要 责任 D 甲公司应 当承 担签约 后果 二二、、名名词词解解释释 1、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范将其和法律后果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联系起来 的具体生活情况。 2、自 助行 为 所谓自助行为, 是指权利人为保护其护法权益, 在情况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 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和自由施加扣留、 拘束及其他相应措施, 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德 所认可的行为。 3、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4、支配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同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 利。 5、隐 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 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 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三三、、简简答答题题 1、简 述民 事责 任的 归责 原则 。 民事责任中的归责原则,是指决定何人对侵权行为的结果负担责任时应依据何种标准。归责 原则有三种: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2、简述无效合同行为的种类。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3、概念比较:民事权利与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与民事权利能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主要区别表现在:(1)民事权利是 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实际享有的利益, 它必须通过实际的行为才 能创设或取得; 而民事权利能力仅是一种资格,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都普遍 享有的。(2)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互相对应、各自独 立的两个不同概念。民事主体实际取得的权利,并不必然包含民事义务在内;而 民事权利能力则是享受权利的资格和承担义务的资格的统一。(3)民事权利的内 容和范围直接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可以依法转让和放弃;而民事权利能力是 一种法定资格,它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无关,不能由其自由转让、放弃。正因 为如此,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 四四、、案案例例分分析析 1、梁忠安与高玉美 1987 年结婚,婚后梁忠安为养家糊口外出打工挣钱, 每年回家二至三次,并定期往家里寄钱。1994 年 6 月,梁忠安从某县城建筑工 地寄回家里 400 元钱,从此杳无音信,下落不明。1994 年底,高玉美找到该县 城建筑工地。曾与梁一起打工的人讲:6 月份梁与工头发生口角,便到其他地方 打工去了。后高玉美多方探寻,均毫无音讯,梁一直下落不明。2001 年 10 月, 高玉美欲再婚,征得梁忠安父母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与梁忠安离婚。 试 问:本案可否宣告下落不明的梁忠安死亡?为什么? 不能宣告下落不明的梁忠安死亡, 而应按离婚案件处理。 宣告死亡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 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