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现场各类作业安全措施
检修现场各类作业安全措施 为加强我项目部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厂设备 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检修作业一般要求: 1、参加检修工作人员,应严格遵照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明确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 2、凡参加检修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裸上身、穿 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进入工作现场须戴安全帽。 3、工作人员严禁超负荷、带病作业,检修前,应认真检查工作现场,确认没有安全隐患方可作业。 4、检修人员在使用手锤、电焊、气焊、气割等专用工具时,应严格遵照各工具的操作规程,以免发生事故。 6、检修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并办理统一工作票,方可开展工作。 7、设备在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一、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清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 2、隔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3、做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审批单,方可动火。 4、能拆卸的管道、阀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 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联系,如动火安全有威胁的相邻及其他,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6、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 经消防部门同意。 7、工具必须完好,安全措施齐全,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 10 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 8 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8、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 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 业。 9、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 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 10、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11、动火完毕,电焊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 开。 12、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须按规定存放。 13、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 以防意外。安全员有权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14、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二、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受限空间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1、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2、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3、设备内照明电压应该小于 36 伏,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 12 伏。 4、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5、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6、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并做好安全应急措施。 7、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并在入口处挂正在作业牌。 8、险情重大的设备被作业、应增加监护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外人员取得联系。 9、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10、设备内事故抢救、救护人员必须作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 11、作业结束后,需要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设备。 12、按《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要求,相关人员必须详细填写作业设备的具体名称、作业时间、安全措施的 落实情况和检测数据的记录。 13、作业完成后必须清点作业人数和工器具,避免有东西遗漏在容器里。 三、高处作业 1、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症(高血压、心脏病、 贫血病、癫痫等疾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 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高处安全作业证》,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作业人员有权拒 绝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 5、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副总(或 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6、高处作业应设专人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工作岗位。 7、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 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 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 具。 8、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 2.5m 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 9、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 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10、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 60 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 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 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11、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12、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13、在化工危险物品生产的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工作时(即化工危险部位),要与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 设置突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以便突然停车、发生故障、突然大量排放有害物质,便于自 然防护及迅速撤离现场。 14、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几何尺寸符合安全要求。 15、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瓦楞铁、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 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16、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 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 四:吊装作业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 1 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格式见 附录。 2、吊装重量大于等于 5 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