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安全保卫培训教材
银行安全保卫培训教材目录 第一讲 安全保卫基本常识 第二讲 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三讲 押运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四讲 守库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五讲 营业场所通勤门管理制度 第六讲 营业网点远程监控设备管理制度 第七讲 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八讲 营业期间应急处置预案 第九讲 营业场所消防应急预案 第十讲 守库期间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一讲 押运期间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二讲 金库预防火灾措施 第十三讲 概念及解释 第一讲 安全保卫基本知识 一、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方针:应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突出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二、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计算机犯罪,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为业务经营创造良好环境,保障职工人身、资金和营业场所安全。 三、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综合整治”的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部署本单位及所辖营业网点的安全保卫工作。本行保卫部门负责人是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员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四、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是银行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银行经营管理目标,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管理办法。在单位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安全任人评先、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讲 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营业网点人员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双人临柜。检查110报警器、电视监控是否正常运行,自卫武器、消防器械放置是否到位,防尾随门要按规定使用。 二、早上接款箱时,必须安排两人,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接受款箱。 三、加强柜面监督,做好防抢、防骗、防假钞、防冒领等工作;营业期间收取的大额现金,不得放在柜面上或显眼地方,应及时归妥,放入保险柜内;营业期间不得接受他人馈赠的香烟、食品、饮料及其它物品。 四、严格执行门禁制度,按制度规定正确开关防尾随门;营业期间非营业人员禁止进入营业间内,禁止工作人员外出办私事或接待外人。 五、临时离柜,现金、印鉴(密押)、柜员卡、重要凭证等入柜加锁保管,钥匙随身携带,电脑程序退至初始状态或锁住终端。 六、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待外单位(银监部门、公安机关)安全工作检查,安全检查时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场或在本行保卫部门人员的陪同下,查验工作证、身份证、介绍信,经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入营业间内检查,并实行检查人员签名登记制度。 七、严格交接制度,中午交接或换班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好交接手续。 八、营业终了,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印章、编压机等扫数入款箱;交接时,须严格审查接款车辆、牌照、人员无误后,在视频监控下,与押运业务员先办理交接手续,后将款箱提至防尾随门外门口,由押运业务员提取款箱,网点人员要目送款箱至运钞车上。 九、员工下班前,将营业场所门窗关好,报警系统转为防盗功能后,才能离开。 十、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 第三讲 押运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执行押运任务必须使用专用运钞车,双人武装押运、同出同归。 二、押运前对枪支弹药进行检查,带好持枪证、免检证等有关证件,指定押运负责人,明确押运人员的具体分工职责。 三、押运时要着制式服装,穿防弹衣,戴钢盔,押运人员不得私自调换,不得搭载与运钞无关的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酒后驾车,不得随意将车辆停下与熟人打招呼或接受他人赠送的香烟、食品或饮料,不得随意将车辆熄火,不得擅自改变押运路线,不得泄露押运时间、地点、人员、及车辆、款项金额,不得在通信中谈论押运事项等。 四、驾驶员出车前对车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加足油料,准时到达押运单位;严格坚持“车等款”,严禁“款等车”。 五、押运期间,时刻保持警惕,车上通讯工具必须处于工作状态,押运车辆在行驶中均要锁定车门车窗;押运途中严禁停车,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停车,必须选择视野宽阔的安全地段并做好警戒工作。 六、长途押运或大宗现金押运应加派护卫车,增加护卫人员,中途不得停车吃饭。 七、运钞车送款到达押运地点时,必须停靠在网点监控范围内,押运员下车后,解款员方可下车,押运员要手持武器,护送解款员进入营业间内办理好交接手续后才能离开;款箱出柜台后,一名押运员持械于随车业务员前先行,另一名押运员持械在随车解款员后跟进;款箱装车时,一名押运员应背对车厢,面对临街一侧,按规定要领持械,认真观察周边情况,另一名押运员背向车后门,按规定持枪械,边观察周边情况边保护装箱过程,待解款员锁好车门上车后,一名押运员上车坐左则车门座椅上,另一名押运员坐在前排副驾驶位置上;驾驶员不得将车辆熄火,也不得下车。 八、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押运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人身和资金安全。 第四讲 守库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金库(业务库)必须坚持24 小时双人值班守库制度,值守人员要严守金库秘密,不得泄露金库值班守卫情况。 二、守库人员上岗前要检查区域内环境有无异常情况,门窗是否关好,电视监控、报警器、通讯和消防器材的技术状况是否正常。 三、守库人员要准时到岗,严禁擅离职守或找人替岗,更不得空岗;值班守库期间,不得留宿和接待外人,不得酗酒,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其他活动。 四、金库与保险柜钥匙要实行双人分开保管,守库人员不得接触金库与保险柜钥匙。 五、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待外单位安全保卫检查,在本单位领导或保卫部门人员的陪同下,经查验“三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营业间检查,但夜间不接受查库检查。 六、守库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七、严格值班守库登记制度,值班守库结束前,按照值班守库登记簿的内容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八、严格交接手续,值班人员交接时,认真核对登记的内容,检查各种器械、设施是否完整、完好,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九、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守库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确保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五讲 营业场所通勤门管理制度 一、营业网点负责人为本营业网点通勤门(含防尾随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营业网点通勤门的管理,对执行本规定负直接责任。 二、营业期间,通勤门或防尾随门必须处于锁定状态,门锁的防开开关要处于防开位置,坚持从内部开门,任何人不得从外面随手开门进入营业场所。 三、营业人员出入营业间通勤门时,必须做到“一问、二看、三开门”,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由室内人员开门进入。防尾随门必须带电源、联动使用。 四、室内人员开关通勤门应按照半封闭开关制度执行,严防他人尾随进入;在无电源情况下,室内人员开关防尾随门应先开内门并即时关闭后再开启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