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应中心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 1 部分:管理规范 一、术语和定义 1、消毒供应中心(CSSD) : 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 供应的部门。 2、去污区: CSSD 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 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3、检查、包装及灭菌区 DSSD 内对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 敷料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4、无菌物品存放区: CSSD 内存放、保管、发放无菌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5、去污: 去除被处理物品上的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过程。 6、外来医疗器械: 由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公司租借或免费提供给医院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 4管理要求 4.1 医院 4.1.1 应采取集中管理方式, 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 物品由 CSSD 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4.1.2 内镜、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集 中由 CSSD 统一清洗、消毒。外来医疗器械应按照规定由CSSD 统一清洗、消毒灭 菌。 4.1.3 应理顺 CSSD 的管理体制,使其在院长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 作。 4.1.4 应将 CSSD 纳入本机构的建设规划, 使之与本机构的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 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纳入医疗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4.1.5 鼓励符合要求并有条件的 CSSD 为附近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 4.2 消毒供应中心 4.2.1 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监测、设备管理、器 械管理(包括外来医疗器械)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2.2 应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 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保证供应的物品安 全。 4.2.3 应建立与相关科室的联系制度 4.2.3.1 主动了解各科室专业特点、常见的医院感染及原因,掌握专用器械、用品的 结构、材质特点和处理要点。 4.2.3.2 对科室关于灭菌物品的意见有调查、有反馈,落实持续改进,并有记录。 5基本原则 5.1 CSSD 的清洗消毒及监测工作应符合 WS310.2 和 WS310.3 的规定。 5.2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再处理应符合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灭菌的程序,并符 合以下要求: a)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粘膜、组织的诊疗 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b)接触皮肤、那么多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c)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 物品,应执行 WS310.2 中规定的处理流程。 6人员要求 6.1 原因应根据 CSSD 的工作量及各岗位需求,科学、合理配置具有执业资格的护士、 消毒员和其它工作人员。 6.2CSSD 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岗位培训,正确掌握以下知识与 技能: a)各类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的知识与技能。 b)相关清洗、消毒、灭菌设备操作规程。 c)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和方法。 d)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知识。 6.3 应建立 DSSD 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根据专业进展,开展培训,更新知识。 7建筑要求 7.1 基本原则 医院 CSSD 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应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遵守国家法 律法规对医院建筑和职业防护的相关要求,进行充分论证。 7.2 基本要求 7.2.1CSSD 宜接近手术室,产房和临床科室,或与手术室有物品直接传递专用通道 不宜建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7.2.2周围环境应清洁、无污染源,区域相对独立;内部通风、采光良好。 7.2.3建筑面积应符合医院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并兼顾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 7.2.4建筑布局应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 7.2.4.1 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值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等。 工作区包括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含独立的敷料制备或包装间)和无菌物品存 放区。 7.2.4.2 工作区域划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下: a) 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 b) 空气流向由洁到污;去污区保持相对负压,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保持相对正压。 7.2.4.3 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机械通风的换气次数宜符合表 1 要求。 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换气次数/(次/h) 去污区16~2130~6010 检查、 包装及灭菌区20~2330~6010 无菌物品存放区低于 24低于 704~10 7.2.4.3 工作区域设计与材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之间应设实际屏障。 b) 去污区与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之间应设洁、污物品传递通道;并分别设人员出 入缓冲间。 c) 缓冲间应设洗手设施,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无菌物品存放区内不应设洗 手池。 d)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的专用洁具间应采用封闭式设计。 e) 工作区域的天花板、墙壁应无裂隙,不落尘,便于清洗和消毒;地面与墙面踢 脚及所有阴角均应为弧形设计;电源插座应采用防水安全型;地面应防滑、易 清洗、耐腐蚀;地漏应采用防防返溢式;污水应集中至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8设备、设施 8.1 清洗消毒设备及设施医院应根据 CSSD 的规模、任务及工作量,合理配置清洗消毒 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 8.1.1应配有污物回收器具、分类台、手工清洗池、压力水枪、压力气枪、超声清洗装 置、干燥设备及相应清洗用品等。 8.1.2宜配备机械清洗消毒设备。 8.2 检查、包装设备:应配有带光源放大镜的器械检查台、包装台、器械柜、敷料柜、 包装材料切割机、医用热封机即清洁物品装载设备等。 8.3 灭菌设备及设施:应配有压力蒸汽灭菌器、无菌物品装、卸载设备等。根据需要配 备灭菌蒸汽发生器、干热灭菌和低温灭菌装置。 各类灭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并配有配套的辅助设备。 8.4 储存、发放设施:应配备无菌物品存放设施及运送器具等。 8.5 防护用品 8.5.1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需要,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圆帽、口罩、隔离 衣或防水围裙、手套、专用鞋、护目镜、面罩等。 8.5.2去污区应配置洗眼装置。 9耗材要求 9.1 清洁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根据器械的材质、污染物种类,选择适宜的 清洁剂。 91.1碱性清洁剂: PH 值≥7.5, 应对各种有机物有较好的去除作用, 对金属腐蚀性小, 不会加快返锈的现象。 9.1.2中行清洁剂:PH 值 6.5~7.5,对金属无腐蚀。 9.1.3酸性清洁剂:PH 值≤6.5,对无机固体粒子有较好的溶解去除作用,对金属物品 的腐蚀性小。 9.1.4酶清洁剂:含酶的清洁剂,有较强的去污能力,能快速分解蛋白质等多种有机污 染物。 9.2消毒剂:应选择取得卫生部颁发卫生许可证批件的安全、低毒、高效的消毒剂。 9.3洗涤用水:应用冷热自来水、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供应。自来水水质应符合 GB5749 的规定;纯化水应符合电导率≤15μS/(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