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设备安装规范标准
3.63.6 调压站调压站( (箱箱) )与调压装置与调压装置 3.6.1 调压站(箱)与调压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调压装置可设在地面上的调压站、调压箱或建筑物的专用调压间内。 2)干燃气且相对密度小于 0.75 的燃气调压装置若受地上条件限制,经有关 部门同意可设于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地下专用调压装置内。 3)干燃气且调压装置的有关设备耐环境温度时可以设在调压箱内或露天安 装,露天调压设备应设置围墙、护栏或车挡。 3.6.2 调压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调压站适用于规模较大、进口压力较高且需要遥控调度的调压装置。一 般高压一次高压、次高压-中压调压装置宜设在调压站内。流量大于 2 000 Nm3/h 的中低压调压装置,且有建站条件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可设在调压 站内。 2)调压站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应符合表 3.6.2 的规定。 表表 3.6.23.6.2 调压站与其他建筑物调压站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构筑物的水平净距(m)(m) 设置形调压装置入口 式 建筑特重要公共建铁路(中城镇 心线) 25.0 20.0 15.0 10.0 10.0 公共电力 燃气压力极制外墙面筑物外墙面 高压(A) 高压(B) 18.0 13.0 9.0 6.0 6.0 30.0 25.0 18.0 12.0 12.0 道路变配电柜 5.0 4.0 3.0 3.0 2.0 6.0 6.0 4.0 4.0 4.0 地上单 独建筑 次高压(A) 次高压(B) 中压(A) 专业资料 中压(B)6.012.010.02.04.0 注:当达不到上表净距要求时,采取有效措施,司适当缩小净距。 3.6.3 调压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区域性调压箱为地上落地式调压箱,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应符 合表 3.6.3 的规定。落地式调压箱应单独设置在钢筋混凝土基础上,箱底距地坪 高度宜为 0.3 m。箱体体积大于 1.5 m3时应有爆炸泄压口。箱体均应设自然通 风口。 表表 3.6.33.6.3 区域性落地调压箱区域性落地调压箱( (柜柜) )与其他建筑物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构筑物的水平净距(m)(m) 调压装置 燃气入口 压力级制 次高压 A 次高压 B 中压 A 中压 B 距一般建距重要公共建 筑物的外筑和高层建筑 墙面 7.0 4.0 4.0 4.0 外墙层 14.0 8.0 8.0 8.0 距道 距公共电 路路 力变压器 边 2.0 2.0 1.0 1.0 亭 4.0 4.0 4.0 4.0 距铁路或 电车轨道 12.0 8.0 8.0 8.0 注:当受到地形条件的限制,落地式调压箱两侧(非平行)可贴靠无门、窗 洞口的建筑物外墙设置,贴靠的建筑物外墙应为实体墙,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 低于“二级”。 2)楼栋式调压箱的调压器管径不应大于 DN 50,进口压力不应大于 0.4 MPa,可安装在用气建筑物的外墙壁上或悬挂于专用的支架上。调压箱到建筑 专业资料 物的门、窗或其他通向室内的孔槽的水平净距应不小于1.5 m,且不得安装在建 筑物的门、窗及平台的上、下方墙上及阳台的下方,不应安装在室内通风机进 风口墙上。安装调压箱的墙体应为永久性实体墙。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三 级”。 3)用户专用调压箱调压器口径大于 DN 50 时,调压箱距建筑物、构筑物的 水平净距可按表3.6.3执行。用户专用调压箱调压器口径不大于DN 50时可按楼 栋式调压箱要求安装在建筑物的外墙上。但当调压器进口压力大于 0.4 MPa 时,调压箱到建筑物的门、窗或其他通向室外的孔槽的水平净距就不得小于 3.0 m。 4)安装调压箱的位置应能满足调压器安全装置的安装要求。 5)安装调压箱的位置应使调压箱不被碰撞,不影响观瞻,并在开箱作业时 不影响交通。 3.6.4 用户专用调压装置设置在建筑物内或其附属设施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 0.4 MPa(工业用户、锅炉房不大于 0.8 MPa) 时,可设置在用气建筑物专用单层毗邻建筑物内: (1)该建筑与相邻建筑应用无门窗和洞口的防火墙隔开。与其他建筑 物、构筑物水平净距应符合表 3.6.2 的规定。 (2)该建筑物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 的不低于“二级”设计的规定,并应具有轻型结构屋顶、爆炸泄压口及向外开 启的门窗。 (3)地面应采用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 (4)室内通风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 2 次。 专业资料 (5)室内电气、照明装置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 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的“1 区”设计的规定。 2)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 0.2 MPa 时,可设置在公共建筑的顶层房间 内: (1)房间应靠建筑外墙,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面或毗邻,并满 足本条第 1)款的(2)、(3)、(5)项要求。 (2)房间内应设有连续通风装置,并能保证每小时通风次数大于 3 次。 (3)房间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监控仪表及声、光报警装置,该装 置应与通风设施和紧急切断阀联锁,并将信号引入该建筑物监控室。 (4)调压装置应设有超压自动切断保护装置。 (5)房间内应有可靠的防爆、消防措施。 (6)室外进口管道应设有阀门,并能在地面进行操作。 (7)调压装置和燃气管道应采用法兰连接和钢管焊接。 3.6.5 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 0.4MPa,且调压器进出口管径不大 DN 100 时,可设置在用气建筑物的平屋顶上,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屋顶承重结构受力允许的条件下,且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2)建筑物应有通向屋顶的楼梯。 3)调压箱或露天调压装置与建筑物烟囱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 5 m。 3.6.6 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 0.8MPa,且调压器进出口管径不大于 DN 80 时,可设置在单独、单层建筑的生产车间、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气房间内,但 应符合下列条件: 1)该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并应具有轻型结构屋顶、爆炸泄压口及向 专业资料 外开启的门窗。室内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 2 次。 2)调压装置应用非燃烧围板围起或置于铁箱内。 3)调压装置与用气设备净距不应小于 3 m。 4)调压装置除在室内设阀门外,还应在室外引入管上设置阀门。 3.6.7 调压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调压器应能满足进口燃气的最高、最低压力的要求。 2)调压器的压力差,应根据调压器前燃气管道的最低设计压力与调压器后 燃气管道的设计压力之差值确定。 3)调压器的计算流量应按该调压器所承担的管网小时最大输送量的 1.2 倍确 定。 4)调压器的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 的 规定。 5)锅炉等用气量变化差值较大,且有自动压力切断装置的设备用调压器应 选用适应上述条件的调压器。 3.6.8 调压站(或调压箱)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低压管网不成环的区域调压站(箱)和连续生产使用的用户调压装置宜设置 备用调压器,其他情况下可不设备用。调压器的燃气进出口管道之间应设旁通 管,用户调压箱可不设旁通管。 2)高压和次高压燃气调压站外进、出口管道上必须设置阀门。中低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