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
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 1.凡属我院医疗、化验、放射、化疗用的,能致人中毒成瘾的药物、化学物品、放射元素、氧气、易燃易爆物品,都属危险物品。 2.危险品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即保卫处负责安全监管和使用科室负责日常管理。 3.使用科室对危险品必须实行专人、专库管理,并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 4.严格执行储领、清退制度,做到谁用谁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不得乱存乱放或私送他人。 5.存放危险品仓库(室)的地点、场所要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符合防火、防爆、防盗的要求,坚持分间、分类储存,严禁混放,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使用、存储危险品的地点要严格出入制度,非相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并且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品进入。 7.未经安全培训,不熟悉危险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对失效、过期、变质的危险品进行销毁,必须在保卫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妥善处理。 9.保卫处负责对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并造册登记,建立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档案,每月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 10.遇到节假日前,保卫处组织力量,对危险物品安全集中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11.危险物品如发生失窃、失火、爆炸等危急情况时,保卫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公安机关或消防部门进行处置,对相关责任人和部门按实际情况划清责任,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篇二: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购置、保存、使用等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建立本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参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制定我院危险化学品目录。 二、我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如同时是易制毒化学品,则根据我院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三、医院招标采购中心负责危险化学品的购置、储存和发放工作;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四、危险化学品需从具备相关资质的正规经营企业购进。 五、危险化学品应单独存放,并设置相应安全措施,分类、分项存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放,特殊危险化学品还应设专柜存放。同时需张贴明显的标识,以起到警示作用。 六、危险化学品库房应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防止变质、分解而造成自燃和爆炸事故。 七、各科室使用危险化学品也应由专人负责申领,填写使用记录,严禁将危险化学品废液倾倒入下水道,严禁私自将危险化学品携带出院,如发生丢失、被盗,应立即报告保卫科及相关直属科室。 八、出现危险化学品损伤的处理流程;受伤人员应立即脱离污染区域;损伤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严重者立即治疗;不慎误服,立即洗胃;做好危险化学品损伤处理记录,向管理部门汇报。 九、危险化学品目录如下: 75%乙醇、95%乙醇、无水乙醇、二甲苯、甲苯、环氧乙烷、过氧化氢、高锰酸钾、邻苯二甲醛、福尔马林、乙醚、硝酸、盐酸、冰醋酸、磷钨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