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义工和义工队评选标准
上海理工大学慈善义工队 优秀义工、优秀集体评选办法 上海理工大学慈善义工队成立以来,通过全体义工的共同努力, 在安老、扶幼、助学、济困等方面作出了一定的成绩。在活动过程中, 优秀义工和集体不断涌现,感人事迹层出不穷。为激励先进、树立典 型、规范程序,使评优工作尽可能公开、公平、公正,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项设立 上海理工大学慈善义工队的评优工作以年为单位,每年度按规定 评选出相关奖项。荣誉称号共设“优秀义工”、“优秀义工分队”两个。 评选时间和名额如下: 每年年末评选本年度优秀义工50名、年度优秀义工队4支。 二、评选标准 1、优秀义工应当符合如下标准: 1 )年满16周岁,已在上海理工大学义工队进行义工书面注册登记, 并在上海市义工网进行过网上注册。品行端正,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及上海理工大学义工队的各项规定; 2)加入上海理工大学义工队满一学期,且本年度累计服务时间不少 于10小时(每次活动按2小时计,下同); 3 )在服务过程中勤勉、踏实,表现出色,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 4)在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临时性、阶段性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不受本条第2、3项规定之限制; 5)积极参与上海理工大学义工队及慈善工作站布置、倡议的各项工 作,为义工联及服务对象作出较大贡献; 6)本年度在活动过程中未发生过事故或重大差错; 7)在活动中能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在从事义工活动过程中有突出 贡献,在义工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力; 8)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妥善处理本小组在 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9)主动为义工队的发展出谋划策。 2、优秀义工分队的评选标准: 1 )年度优秀义工分队在上海理工大学各学院分队中评选产生,由学 生本人向学院提交申请表; 2)应活动需要,需要义工分队提供义工时,能够做到积极主动、分 配合理; 3)优秀集体应当是本季度、本年度活动中成绩最佳的团队,评选将 围绕各团队的工作特色、工作成效、团队凝聚力、进步速度、服务对 象及义工的好评度等方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