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纲锡山
端棚岖人蹒岐作 锡府发〔2007〕95号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 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环保优先 “666”行动的决定》(锡发〔2007〕37号)和区政府第79次常务 会议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改善生 态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现就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 (一)东亭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锡山城区(含东北塘镇的锡 沙路以南、东亭路以东区域)、开发区以及锡北镇八士镇区、安镇 镇查桥镇区及新世纪工业园。东北塘镇的其余区域纳入无锡市城 北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 (二)安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安镇镇、羊尖镇及开发区东 部高新区。 (三)东港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东港镇。 (四)锡北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锡北镇张泾地区及斗山生态 园。 (五)鹅湖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鹅湖镇。 (六)红豆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红豆集团。 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时间要求 (一)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时间要求。今年8月底前安镇污水处理 厂试运行;年底前东亭二期、安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东港、 锡北、鹅湖污水处理厂试运行,东亭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完成前 期准备。 (二)污水管网建设的时间要求。年内完成东亭、安镇、东港、 锡北、鹅湖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以及东北塘镇接入市城北污水 处理厂的管网(包括支管网)建设,确保年底前实现城镇全覆盖。 (三)截污接管入网的时间要求。东亭、安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 围内重点单位力争8月份完成接管工作,年底前完成全部接管任 务。东港、锡北、鹅湖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和市城北污水处理 厂东北塘镇服务范围内的重点单位11月底前完成接管任务。 (四)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投运的时间要求。2008年6月底 前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建设都要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城镇再生水 利用率达30%o 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前期资金的负担方案 (一)关于征地、拆迁、清障资金。安镇、东港、锡北、鹅湖污 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的征地费用纳入BOT、BT项目,管网(包括 支管网)建设涉及的补偿费用由各镇负担。 (二)关于污水管网建设资金 1. 主管网按照原定方案执行。 2. 东亭污水处理厂的支管网建设资金由开发区负担。其中:安 镇镇查桥镇区及新世纪工业园纳入安镇BT项目,锡山城区纳入城 改项目,锡北镇八士镇区纳入锡北BT项目。 3. 东北塘镇接入市城北污水处理厂的支管网建设资金纳入锡 北BT项目。 4. 安镇、东港、锡北、鹅湖污水处理厂的支管网建设资金纳入 BT项目。 5. 污水管网(包括支管网)建设后产生的绿化、路面、地下隐蔽 物等修复费用纳入BT项目。 6. 东亭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资金由开发区承担。 7. 排污单位接管费用由排污单位承担。 (三)关于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资金 1. 东亭污水处理厂改造升级资金由开发区承担。 2. 安镇、东港、锡北、鹅湖污水处理厂改造升级资金采用BOT 方式融资。 3. 市城北污水处理改造升级资金由市承担。 4. 红豆污水处理厂改造升级资金由红豆集团承担。 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责任分工 (一)前期协调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负责做好污 水处理设施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清障及群众工作,包括施工 过程中的群众工作及有关协调工作,把一切矛盾解决在开工建设 前、施工现场外,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同时要加强与接管单 位的沟通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截污接管入网进度。 (二)技术责任 1. 工程建设方案(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的方案选择、施 工设计、处理标准、投资概算,污水管网的方案设计、施工设计、 投资概算等)的设计、论证由区建设局(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 同)牵头负责,支管网建设的规划方案由区建设局和各镇共同负责, 确保满足技术规范和工程进度要求。 2. B0T、BT项目增加工程量(包括增加的有关前期费用及修复 费用、支管网建设费用、设施改造升级费用)的投资概算、合作单 位选择及谈判方案,按照“依法依规、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的 要求,由区建设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 法制办等部门商定,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 3. 东亭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方案(包括建设规模、投资规 模、建设标准、建设周期等)由区建设局会同开发区、区环保局等 部门研究确定,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 (三)实施责任 1. 东亭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的管网(包括支管网)建设由开发 区负责。其中:锡北镇八士镇区、安镇镇查桥镇区及新世纪工业 园由区建设局负责,锡山城区由区城改办负责。 2. 东北塘镇接入市城北污水处理厂的支管网建设以及安镇、东 港、锡北、鹅湖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包括支管网)建设由区建设局负 责。 3. 排污单位接管工作由各镇负责。 4. 东亭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由开发区负责。 (四)配合责任。 1. 区发改局负责做好项目建设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评 审。 2.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的核拨以及污水处理 费的收缴、核拨工作,研究和落实项目配套资金的筹措办法及项 目投资还款计划,参与BOT、BT谈判。 3. 区监察局负责做好污水项目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过程 中的纪检监察工作,参与BOT、BT谈判。 4. 区交通局负责做好沿路污水管网建设的有关协调衔接工作, 配合做好沿路污水管网建设的手续办理和有关费用减免工作。 5. 区水农局负责做好污水排放口的清查、封堵工作。 6. 区审计局负责监督污水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实施政 府工程项目审计制,参与BOT、BT谈判。 7. 区环保局负责做好污水厂建设的环境影响申报审批及环境 影响评价,负责制定接管单位的时间表和污水入网标准,督促具 备接管条件的工业企业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入污水管网,加强对各 企事业单位(包括各污水处理厂)排水行为的监管,参与工程技术方 案论证及BOT、BT谈判。 8. 锡山国土分局负责落实污水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和土地证办 理。 9. 锡山规划分局负责做好项目的规划选址、规划设计方案的审 批,以及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做好BOT、BT投资合作有关法律方面 的指导、服务及审核工作。 五、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组织管理 (一)强化建设管理。按照“依法、规范、有序、高效”的要求, 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工程招标制、质量监理制、工程审计制、 工程资料归档制和质量终身追究制,切实加强“质量、安全、工 期、造价、文明”等五个方面的管理。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 隐蔽工程质量监控,确保工程质量。围绕工期目标,细化施工方 案,倒排工期,落实阶段控制,确保工程进度。强化工程审计, 完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强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二)细化工作方案。围绕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管网建设以及 截污接管入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