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地下室)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等、自愿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状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面积 平方米。 其次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接着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租金支付方式: 自合同生效日起;第一期及保证金(见合同第五条约定)于合同签订之日交付,以后每期租金在该期起先前一个月支付,也可提前支付。 如乙方未能如期支付下一期的租金,甲方视乙方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按(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就行处理。 当月租赁时间未满10天时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0天时按一个整月计算。 第五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详细保证金金额为: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担当的费用、租金及乙方应担当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六条 租赁期间房价的调整 (一)如遇到周边房租发生调整时,则甲方将相应调整租金标准。 (二)甲方在调整房租时,应提前通知乙方。 (三)对于房租的调整,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乙方不能接受时,乙方应在3天之内退房。 第七条 房屋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该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校验签字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保证房屋及各设施、物品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刚好修复或补充,否则甲方将按原价2—3倍价格从押金中扣除。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修理养护 (一)日常的房屋及室内设施的修理费用由乙担当。 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管理房屋及室内设施、物品的损失和修理费用,如因运用不当乙方应担当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乙方应合理运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运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马上负责修复或就行经济赔偿。 乙方如变更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全部。2.要求乙方复原原状。3.向乙方收取复原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租赁期间,防火平安,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平安、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或所在小区内规定并担当全部责任和听从甲方监督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全部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担当;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的担当方式为: 乙方担当:水、电、燃气、有线电视、宽带、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第十条 转租及续租 (一)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运用,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租赁金及保证金。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转让交接,水、电、设施及有关经济费用问题,由双方自行处理,如有遗留问题,续租方自行担当,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担当赔偿责任。 (四)甲乙双方欲在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五)乙方在遵守前期协议的状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需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需信守合同,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将扣除乙方缴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终止租赁合同。甲方未按约定交付该房屋,乙方有权收回已交付租金及保证金。 第十二条 因不行抗力缘由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经双方共同确认认可,乙方可不担当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一)起先租赁时的水、电、燃气等表状况: (1)水表: 度;(2)电表: 度;(3)燃气表: 度;(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所欠费用加纳齐全,并得到甲方认可。 (二)乙方应供应有效证件的复印件1份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其他: 。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址单位: 住址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设施名称 价格(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如数将以上物品交予甲方。 出租方(甲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