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文言虚词用法系统归纳
v1.0 可编辑可修改 初中文言虚词用法系统归纳 一、“以” 的用法 (一)作介词 1.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把”“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 2.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 3.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 4.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 例如: A.屠惧,投以骨,庞然大物也,以为神(以:把) B.“能以径寸之木”,“醒能述以文者”(以:用) C.“何以战域民不以封疆之界。”、“以天下之所顺”(以:凭借) D.虽不能察,必以情。策之不以其道。(以:根据) E.以弱为强——(以:由、从) F、不以物喜;先帝不以臣卑鄙(因为) G、咨臣以当世之事;悉以咨之(拿) (二)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1.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 2.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 3.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与中心语。相当于“着”、“地”等,可不译。 4.表示目的关系,译作“来”、“用来” “以便”; 5.表结果时,可译作“以致”; 6.表原因,可译作“由于”、“因为”。如: A、属予作文以记之 (以:用来 ) B、以伤先帝之明 ——(以:以致) C、以光先帝遗德 D、以昭陛下平明之理 E、以彰其咎 F、以告先帝之灵 G、故为之文以志 H、以激怒其众 I、以知天地之广大 J、将以攻宋 K、杀之以应陈涉 (三)、用作动词,可译作“认为”。 1、皆以美于徐公。 2、臣以王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 3、我以日始出时去人近。 (四)、特殊用法: 1、通“已”,已经。如:固以怪之矣(《陈涉世家》) 2、助词 :无意 如:“有以异乎” 3、相当于“而”:如,醉则更相枕以卧 二、“而”的用法 (一)、表顺接关系的连词 l.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 如:①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论语)十则》) ②中峨冠而多髯者为东坡(《核舟记》) 2.承接关系,可译作“就”“接着”,或不译。 ①扁鹊望桓候而还走(《扁鹊见蔡桓公》) ②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涉世家》) ③环而攻之而不胜。前一个“而”就表示承接关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3.递进关系,译作“而且”“并且”或不译。如: ①饮少辄醉,而年又最高,故自号曰醉翁也(《醉翁亭记》) ②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十则》) 4.修饰关系,可译为“地”“着”,或不译。 ①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愚公移山》) ②面山而居。 ③默而识之(《十则》) ④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说》) 5.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 (二)、表转接关系的连词,译作“但是”“可是”“却”。 1.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爱莲说》) 2.欲信大义于天下,而智术浅短。 3. 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十则》) 4. 学而不思则罔 (三)作代词。同“尔”,译为“你的”。 三、“之”的用法 (一)、作助词用。主要用法有四种类型: 1、 相当于 “的”,是定语的标志。例如: ①故时有物外之趣。 ②菊之爱,陶后鲜有闻。 ③水陆草木之花。 ④览物之情,得无异乎 ⑤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扁鹊见蔡桓公》) ⑥予尝求古仁人之心(《岳阳楼记》) 2、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起舒缓语气作用,无实义。 ①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爱莲说》 ②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爱莲说》 ③菊,花之隐逸者也。《爱莲说》 ④大道之行也。(《大道之行也》)译:当政治上最高理想实施的时候。 ⑤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扁鹊见蔡桓公》) 3、用在不及物动词、形容词、时间副词后起补足调音节和舒缓语气作用,无实义(音节助词)。 ①公将鼓之。(《曹刿论战》) ②久之,目似暝,意暇甚。(《狼》) ③怅恨久之(《陈涉世家》) 4、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无实义。其格式为:宾语+之+谓语。 ①何陋之有(《陋室铭》) ②宋何罪之有(《公输》) ③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陋室铭》) 5、定语后置标志,无实义。为了强调定语,常把定语放在中心语的后面 如:马之千里者。 (二)、作代词用: 1、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为第三人称,译作“他”(他们)、“它”(它们)。有时也活用作第一人称。如: A、具答之。 B、亲戚畔之 C、彼竭我盈,故克之。 D、又数刀毙之。 E、公与之乘,战于长勺(《曹刿论战》) F、陈胜佐之,并杀两尉(《陈涉世家》) I、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十则》) J、桓侯故使人问之(《扁鹊见蔡桓公》) K、君将哀而生之乎(《捕蛇者说》)之:用作第一人称,译为“我”。 2、指示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这”、“这样”“这件事”、“那”、“那样”等。 ①、渔为甚异之。 ②、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 ③、曾不能损魁父之丘。 (三)、作动词用,相当于“到”、“往”、“去”。如: ①辍耕之垄上。 ②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③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④“吾欲之南海”、 ⑤、“送孟浩然之广陵”、⑥、“多助之至”、⑦“寡助之至” 四、“其”的用法 (一)副词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或许”“恐怕”“可要”“怎么”“难道”等,或省去,表示希望、祈使、疑问等语气, ①其真无马耶其真不知马也(《马说》)前一个“其”可译作“难道”,后一个“其”不译。 ②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岳阳楼记》)其:可译为“恐怕”。 ③安陵君其许寡人!(《唐雎不辱使命》)其:可译为“可要”。 ④其如土石何 (二)、作代词 1.第三人称代词。可代人、代事物,用在名词之前,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 2.第三人称代词。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 3.作第一人称。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 4.指示代词,表远指。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 5.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 例如 ①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 (它们的)(《狼》) ②余人各复延至其 家(他们的) ③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这里) ④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十则》)。(其中的) ⑤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口技》) ⑥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核舟记》) ⑦复前行,欲穷其林(《桃花源记》) ⑧其一犬坐于前(《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