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船舶隐患排查表
序号 排查 项目 排 查 内 容 排查结果(√/×) 1 上次验船情况 1.船上是否保存了上次“船舶通用检查报告” 2.验船师应首先查阅上次的验船报告,并确认不符合项/观察项是否整改完毕,未完成的整改事宜应按照原始时间记录在备注中 2. 船舶法定证书、文件 1.船况是否符合入级要求 2.所有的法定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1) 所有的法定证书和文件是否过期或接近过期 2) 货船设备安全证书的有效期应不超过年检日期两年 3) 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的有效期应不超过一年 4) 货船结构安全证书的有效期应不超过中间检验的五年(如免除需注明) 5) 国际载重线证书的有效期应不超过定期检验的五年 6) 防止油污染证书有效期应不超过中间检验的五年 3.船舶是否具备符合ISM规则的安全管理证书(SMC) 1) 是否有程序保障制度的执行 2) 查阅内审报告,检查不符合项是否已经完成整改 4.船舶是否有HSE方针 1) 是否在显著的地方张贴管理层签署的方针 2) 船员是否熟悉现行的HSE方针 5.船上是否有程序文件和图书资料的索引目录 1) 检查文件和图书资料是否有效性,错误是否改正 2) 船上是否有最新版的下述图书资料: 操作程序/手册,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国际防止污染公约,航路指南,STCW公约,国际避碰规则,搜救公约,SOLAS训练手册,SM规则-2002版,ISPS规则-2003版,符合船旗国要求的商船船员安全操作文件,相关指南,如:供应船安全操作指南、货物包装和处置指南 6.起重设备的登记和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1) 浮吊是否最低每五年进行吊重试验,是否保持年检 2) 导链、索具和卡环等是否具备证书 3) 备索是否具具颜色标识,是否有误用的、废弃的索具是否隔离并标识 4) 吊机和吊点是否标明SWL 5) 吊机超重警报和限位等是否齐全有效 7.是否具备认可的系固手册 1)是否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认可 2)是否注明对手册的修正 8.油污记录薄是否有效 1)是否记录有所有的污染事件/事故和违反规定的事项详情 2)是否记录在最近两个12个月内发生的任何事件的处理结果和采取的适当的预防措施 9.是否符合报告制度 1) 在用的制度的类型是否适合 2) 制度是否确保所有的不符合项得以及时地改正 3) 制度是否包括来自岸基管理制度的反馈 4) 是否存在由于备件失效导致的明显的不合格项 5) 是否指定岸基负责人 3 船员 管理 1.持证船员是否符合要求 1) 检查高级船员证书是否有效,抽样检查其它船员的证书 2) 检查船员实际人数是否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 3) 雇佣的船长/船员是否有不同国家的国籍 4) 船员是否由经营人直接雇用 5) 船长是否有此类船船的驾驶和操纵培训 6) 如果此船可能会连续24小时航行,检查船长是否有这方面的船舶驾驶经验 7) 评价经营人是否有人员资质能力评估程序 8) 证书是否使用证书开具国的官方语言。如果此语言不是英语,应加入一份该证书的英文译文 9) 是否满足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的必备条件 10) 仅仅对于守护船(SBV),要求船长和至少一位船员熟悉直升机事故处理程序。所有的守护船甲板值班员应有航空证书/背书 11) 为船员医疗急救培训提供的物品是否充足 2.普通船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1) 甲板和轮机舱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 特殊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如吊车司机,快速救助艇(FRC)艇长等 3) 是否缺乏明显的与必需的作业活动有关的经验(个别的或群体的) 4) 是否有足够的具备值班证书的各级船员 5) 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用共同语交流的能力是否充分 6) 经营者应有控制作业时间和尽可能减少员工疲劳的政策规定 3.国际保安体系是否符合要求 1) 安全主管是否清楚地了解他的职责: a) 对船舶进行定期地安全检查 b) 控制计划的运行并在运行中对计划进行改进 c) 管理货物装卸安全 d) 提出船舶安全计划修正方案的建议 e) 报告不符合项和与体系相违背项 f) 强化船舶安全意识 g) 报告所有的安全事件/事故 h) 调整港口保安员(PSOs)和公司保安员(CSOs) i) 确保安全设备运转正常和保养良好 2) 审核安全活动的程序是否得以执行 3) 是否完成必备的培训、演练程序 4) 登船的安全措施是否得以强化 4.船员之间和对外的沟通是否符合要求 1) 如果不是所有的人都说共同语,那么应采取措施确保命令和信息可以有效明确地传递,例如配备一个负责联系的管理员 2) 标志和警告应采用所有人都能理解的一种(或几种)语言 5.酒精与麻醉品方针政策的执行是否得到监控 4 驶台、航行和通讯设备 1.是否存在驾驶台和航行计划程序、符合国际规则的船舶操纵和航行实践的程序。是否存在驾驶机构和航海程序、关于航行、驾驶、值班、设备、领港、入港和启航程序的说明和要求。航行设备是否处于可操作状态 2.船上是否具备有关安全航行的方针声明、操作指南和程序 1) 审查方针和程序以确定值班驾驶员的责任是否明确。在驾驶台应保存方针和程序的复印件 2) 驾驶台上应张贴船舶的操纵特性说明 3) 应张贴自动、手动和紧急情况操纵切换程序 3.航海日志是否都用墨水笔记录,无论海上还是港内 4.船上是否有进入油田区500米范围的操作程序 1) 程序应详细明确进入油田区进行的各种测试的优先次序 2) 使用检查表来帮助进行测验和记录 3) 测试的结果应向相关人员报告 5.日常命令和夜航命令记录薄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日常命令和夜航命令记录薄以确保所有的高级船员都明确他们的责任,经营者发布的议事程序是否被船长认可并经所有的船舶官员签字,船长的具体指令是否由包含在关于可能遭遇的情况的夜航命令簿中的指导条款加以补充) 6.航行设备是否符合船舶要求并状况良好 7.船上是否建立了保持航海图书资料、海图等有效的程序 1) 确保使用的海图是按照最新版本统一更新过的 2) 确保使用的海图也适用于港口 3) 海图上明确了避风港口 4) 航行灯表,潮汐表、航行指南、航海天文年历、海图目录、航道计划应该是最新版本 5) 船员随身携带最近的通告,并且有前两个月的记录 6) 船上应备有国际通用信号规则副本 7) 注意建立航行计划编制系统 8.是否制定了详细的航行计划,包括航行和靠离泊 1) 明确怎样编制航行计划,选用手工还是选用电脑 2) 航行计划应该由船长编制并请专家检验 3) 航行计划信息对于值班监护人员简单易用 4) 航行计划应包括领港的详细资料和港口登船/登陆 5) 路线应标绘在海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