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转让合同
篇一:国有土地运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国有土地运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与《天津港保税区土地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同等、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转让土地运用权,土地全部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在本合同的土地运用权转让范围。 其次条 甲方将位于区号宗地土地运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详细位置见附图)。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运用权总面积为:平方米,其中1.共有土地运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分摊土地面积平方米;2.独自土地运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土地运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土地用途为:。 第三条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土地运用权转让金元(美元)。甲方于乙方付清土地运用权转让金后交付土地运用权。甲方承诺交付给乙方的该宗土地无权属与经济纠纷,该宗土地无他项权和法院查封等状况。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后20日内双方依据有关土地法规的规定,到土地局办理土地运用权登记过户手续,乙方按有关规定交纳土地登记费、契税后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运用证》。 第六条 当本合同所指宗地的土地运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发生转让、出租或因抵押等事由出现土地运用权发生转移时,合同乙方全部后继者受让人都是本合同中乙方权益和责任的承受人。 第七条 乙方在受让土地运用权范围内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与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的法规与规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爱护。 第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说明履行与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爱护和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土地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天津港保税区国有土地运用权有偿出让合同 (津保合字第号)》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篇二:国有土地转让协议书 土地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法定共有权人: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与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土地运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在同等,自愿,诚恳信用,协商一样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地块概况 土地座落: 地号: 号 规格: 运用权类型:土地 宗地面积: ,转让面积: 后附宗地平面示意图。 二、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 1-1、转让价格:甲乙双方认定该宗地土地运用权转让成交价款为:大写人民币整(¥ 元整)。 2、付款方式:年 月 日一次性付大写人民币整(¥元整)。余款大写人民币整(¥元整)待甲方无条件帮助乙方或受让第三方办理完过户登记与其它相关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土地面积 真实;土地权属合法、清楚、无纠纷,无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项状况;无明显有损乙方利益的瑕疵。 2、乙方对土地的占有权、运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一切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3、甲方保证乙方利益不受损害,在该宗地四周道路享有通行权。 4、乙方有权将该土地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与干扰行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负有的全部义务和作出的全部保证、承诺和责任届时全部转让给受让之第三方。 5、甲方保证过户的可行性、合法性,并无条件帮助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办理过户登记与其它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担当。 6、甲方拿到与该宗地相关的手续和单据后无保留地全部交 - 2-给乙方。 7、假如该宗地有权属不清或面积不符等明显有损于乙方利益时,甲方必需无条件的让乙方在其他搬迁安置地中任选一宗,并担当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都必需仔细履行以上协议条款,甲方有违约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时,甲方必需支付给乙方本宗地运用权转让价格伍倍以上的违约金,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担当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按印后正本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 3-篇三: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运用说明 一、《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二、本合同的出让人为有权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三、合同第四条土地用途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土地二级分类填写,属于综合用地的,应注明各类详细用途与其所占的面积比例。 四、合同第五条中的土地条件依据双方实际约定选择和填写。属于原划拨土地运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选择第三款;属于待开发建设的用地,应依据出让人承诺交地时的土地开发程度选择第一款或其次款,出让人承诺交付土地时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一款,未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其次款,并注明地上待拆迁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积等状况。基础设施条件按双方约定填写“七通”、“三通”等,并详细说明基础设施内容,如“通路、通电、通水”等。 五、合同第九条土地运用权出让金支付方式的规定中,双方约定土地运用权出让金一次性付清的,选择第一款,分期支付的,选择其次款。 六、合同其次十条中,属于房屋开发的,选择第一款;属于土地成片开发的,选择其次款。 七、合同第四十条关于合同生效的规定中,宗地出让方案业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的,依据第一款规定生效;宗地出让方案未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的,依据其次款规定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职务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职务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同等、自愿、有偿、诚恳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其次条 甲方依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运用权,出让土地的全部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与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运用权出让范围。 其次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