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申请流程简图
标准申请流程简图 预阶段 提出新工作项目建议,包括标准草案或标准大纲(如标准的范围、结构及与其他标准相互协调的关系等) 复审阶段 依据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须要适时进行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出版阶段 供应标准出版物 批准阶段 对标准报批稿及报批材料进行审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和完善 审查阶段 采纳会议方式审查的,赢写出《会议纪要》,并附参与审查会议的代表名单;采纳函审方式审查的,应写出《函审结论》并附《函审单》 征求看法阶段 将标准征求看法稿发往有关单位征求看法起,经过收集、整理回函看法,提出征求看法汇总处理表,至完成标准送审稿 起草阶段 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对比、优选,必要时进行试验对比和试验,然后编写草案(该草案相当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征求看法稿草案) 立项阶段 对所列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技术归口等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议调查探讨、收集资料,包括: ——标准化对象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方向; ——有关最新科技成果; ——各科的要求和期望 ——生产(服务)过程及市场反馈的统计资料、技术数据; ——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技术法规及国内外相关标准。 形成标准出版稿 整理出看法汇总处理表,形成送审稿 形成标准报批稿及其附件 提出新工作项目建议 提出新工作项目填写项目建议书 形成标准草案和标准编制说明 废止阶段 已无存在必要的国家标准,有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