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法治中国 足音铿锵
公文 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法治中国足音铿锵 敬重的各位老师,敬爱的同学们: 我们演讲的题目是《法治中国足音铿锵》。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非常重大。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确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在冬日暖阳的照射下,我们明天将迎来国家宪法日。对于推动法治建设的中国来说,宪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涵养全社会对宪法的敬重和敬畏,最好起点就是中小学生课堂。如何让抽象的宪法融入我们心灵,并能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生长出一代人对宪法和法律的信仰? 播下“宪法至上”的种子。马克思说过,“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列宁也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这些深刻的睿语、活泼的表达,本身就是一个启示:普及宪法,不妨更加鲜活一些。法律是抽象而遥远的,但生活是详细而切近的。活泼,就是把宪法的内容与每个人的生活联系起来,用真实故事去演绎每一项条文。我们可以通过晨读朗诵、专题板报、主题班会、学问竞赛、专家报告会、辩论沟通会等多种形式,把宪法教化融入到日常教化教学工作中,让静止的条文灵动起来,让抽象的含义具象起来。这样,我们才能心照不宣,进而在幼小的心灵中播下“宪法至上”的种子。 把宪法条文“表演”出来。法学家说,“法不仅是思想,而是活的力气”。在中小学生的“宪法课”上,宪法不仅是用来“说”的,也是可以用来“演”的。台上是宪法故事的生动演绎,台下是宪法学问的深化人心,用切合学生实际的思维去教学,宪法就会在学生心中留下长久、暖和的记忆。 爱好比死记硬背重要。“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惟有渐渐诞生的风尚才最终构成那个穹隆顶上不行动摇的拱心石。”从小培育下一代的法治意识,才能真正杜绝“白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文件不如口头指示”的畸形现象。宪法的种子,只有获得“爱好”的养分,才会在学生的心灵土壤里生根发芽。 打开历史这盏“探照灯”。学习和普及宪法学问,关键是对话“宪法精神”。宪法精神虽然抽象、难懂,但是在公民权利的保障、社会进步的保证、公允秩序的维护上,时间见证着这个国家的进步,历史就是一面镜子。通过请历史见证人、事务参加者,讲背景、说进步、谈体会、比古今,更能帮助我们了解宪法的巨大作用,明白学习宪法、普及法律的重大意义,从而在学法用法中实现推动社会进步和追求个人华蜜的“双赢”。 敬爱的同学们,我们在此号召大家深化开展学习宪法活动,让我们从宪法晨读活动做起,营造仪式感,感受宪法的尊严。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