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础测绘项目-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国家基础测绘项目 课题实施方案 课题名称: 合同编号: 课题编号: 课题负责人: 项目起止时间: 填写说明 1.本方案中除第五项(专题参与人员表)外,其他内容应严格依据项目指南或论证后的可行性报告中相关内容进行填写。 2.全部填写项目的表格不够时可以续表,但续表的格式、字体类型及大小均应依据供应的类型及大小填写。 3.经费拨款安排由甲方填写。 4.未进行经费核定的专题,经费预算留意以下几个问题: l 经费预算应严格执行《中心部门预算编制指南》(2003年)中的有关规定。 l 国家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费预算标准已包含国家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基本支出,即实际人员费按表中标准应减去专题担当单位的人员基本支出的拨款标准额。 l 水电及取暖费用按当地收费标准。 l 如工作内容包含测绘生产成本费,应严格依据《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标准计算,并留意避开与其他方面开支重复计算。 一、课题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难点及问题) (总体目标) (主要内容) 二、课题考核指标及提交成果的内容与形式 三、课题年度安排 年度 课题的年度安排内容 四、课题拟实行技术路途 10 五、课题参与人员表 负 责 人 姓 名 单 位 年龄 职称/职务 在本专题担当的主要任务 签 名 主 要 研 究 人 员 注:栏不足时可续表 六、课题经费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支 出 预 算 及 测 算 依 据 项目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 预算申请数 预算批复数 合计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已到位经费累计 其中:当年到位经费 项 目 支 出 明 细 预 算 明细支出项目 金额 合计 1、人员费 2、社会保障费 3、劳务费 4、专用材料购置费 5、专项业务费 6、专用设备购置费 7、水电费 8、邮电费 9、取暖费 10、物业管理费 11、交通费 12、差旅费 13、修理费 14、租赁费 15、会议费 16、培训费 17、款待费 18、外协费 19、印刷费 20、图书资料购置费 21、测绘生产成本费 22、其他 合 计 *注:财政拨款安排由甲方填写 本表中人员费包括国家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基本支出 七、共同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均应仔细执行《国家基础测绘项目管理方法》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其次条 甲方应按双方在本合同中的约定和乙方安排进度的完成状况,分年度或分期将专题经费划拨给乙方。 乙方对甲方下达的经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开支范围,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本专题完成后,乙方应按上述《国家基础测绘项目管理方法》中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向甲方提交项目经费决算报告,并加盖财务印章,接受甲方审查监督。 第三条 乙方在本专题探讨过程中,应当定期对相关技术领域进行专利文献检索、查新工作,一旦发觉相关技术领域出现新的专利动态,须要调整探讨工作的方向和目标的,应当刚好向甲方报告,以避开不必要的重复探讨及将来发生侵权纠纷。 第四条 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关于国家科研安排项目探讨成果学问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国家基础测绘项目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方法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完成的、与探讨开发目标有关的成果(包括科学发觉、技术独创和其他科技成果)约定其学问产权的归属与共享原则及管理方式。 第五条 乙方在专题研发过程中应留意探讨学问产权爱护战略,对可以形成学问产权的技术成果,应刚好实行爱护措施,如申请专利或者实行有关保密措施等。 第六条 执行本合同所形成的论文、论著、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等其他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和运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正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注有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国家测绘局重点试验室经费资助项目” (编号XXXX)” (英文出版物注Funded by Key Laboratory of Geo-inatics of State Bureau of Surveying and Mapping)字样。 第七条 乙方依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全部探讨开发工作后,应依据《国家基础测绘项目管理方法》和有关科技成果验收的管理规定,按安排提交完整的成果验收文件资料,并在成果验收通过后两周内,依据成果登记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成果登记。 第八条 本合同专题成果的发表、在国内外展览、申报嘉奖、专利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其他学问产权转让及许可合同,应载明该项成果为“地理空间信息工程国家测绘局重点试验室基础测绘经费资助项目”,且有关内容不得影响甲方对该项成果所拥有的权利。 第九条 对本合同专题所取得的隐私资料和技术隐私,甲、乙双方,包括专题组成员和其他了解、接触该隐私资料和技术隐私的人员,均应依据规定担当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对外发表论文和参与国内外学术沟通活动,包括讲学、访问、参与会议、参观、询问、通信等,在未解密的状况下,均不得引用未经对方及科技保密主管部门同意的数据、科研成果或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条 乙方无正值理由未能按本合同其次条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供应执行报告的,甲方有权不予拨付后续款项,而且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担当。 甲方无正值理由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供应探讨经费,导致乙方工作延误的,其损失由甲方担当。但因国家财政缘由而致使甲方未能按时供应经费的,甲方不担当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管理的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正式签字盖章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