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法规知识培训讲解
国土资源法规学问培训讲义 各位领导、同志们: 特别感谢镇党委、政府能够给我这次机会与大家一起学习和研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学问,这既体现了镇党委、政府对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视和关切,也体现了镇党委、政府对我所工作的支持和激励,由于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学问点多,内容庞杂,加之我个人实力有限,我只能就我们常常用到的四个方面与大家一起做一探讨,不对之处还请指责指正。 一、国土资源的概念 国土资源是国家主权管辖范围内全部自然资源的总称。主要包括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生物资源、自然景观资源等。 土地用途分类: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二、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体系 1、宪法:《宪法》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全部,即全民全部;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全部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爱护宝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全部。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全部的以外,属于集体全部;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全部。”、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扰。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爱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须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赐予补偿”。 2、法律:①《土地管理法》、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③《矿产资源法》④《物权法》 3、法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土地管理法方法》、《基本农田爱护条例》、《地质灾难防治条例》、《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勘察区块登记管理方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方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方法》等。 4、规章 三、我国国土资源的管理体制 国家、省、市、县、中心所五级管理,省以下上级国土资源部门除对下级业务领导外,其党委(党组)还要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管理。 土地管理工作 一、、土地资源管理的政策和制度 (一)、土地基本国策:特别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爱护耕地,是我国必需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二)、耕地爱护制度: 1、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整理复垦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还包括南方宽小于1米、北方宽小于2米的沟渠、路和田埂。 2、耕地爱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爱护。 3、耕地爱护的责任 ①《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文件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爱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支配执行状况负总责。”、“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年度支配的考核、土地管理和耕地爱护责任目标考核的依据”。 ②乡(镇)人民政府对耕地爱护的责任 a.科学合理编制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爱护区面积,确定本乡(镇)的耕地爱护目标。 b.定期对本辖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爱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发觉问题刚好解决,并提出基本农田建设、爱护和管理的指导性看法。 c.将耕地与基本农田爱护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支配,制定基本农田爱护规划,向广阔农夫供应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供应爱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各种条件。 d.建立健全耕地和基本农田爱护档案,搞好基本农田爱护区的动态监测工作,刚好了解基本农田的动态变更趋势。 ③村民委员会对耕地爱护的责任 a.监督村民依照承包合同规定的用途运用土地、爱护耕地; b.制止村民损害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 c.依法维护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d.敬重村民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村民符合耕地和基本农田爱护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 e.执行乡(镇)人民政府科学合理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村民提高生产、技术、信息服务。 f.搞好基本农田爱护区的动态检测工作,刚好了解基本农田的动态变更趋势。 4、国家建立的耕地爱护制度有: ①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②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③基本农田爱护制度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概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肯定区域内,依据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爱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统筹支配和综合部署,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15年。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全国、省、市、县、和乡5个层次。全国、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宏观限制性规划。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性规划。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介于限制性规划和实施性规划之间的过渡性规划。 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⑴主要内容 ①探讨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供需状况; ②依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本乡(镇)土地资源的特点,确定规划的目标和方向; ③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④确定各类用地指标,划定土地用途区(农业用地区、建设用地区、未利用区); ⑤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爱护面积指标; ⑥确定村镇等建设用地的布局和范围; ⑦支配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布局; ⑧支配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区)、生态和环境爱护用地; ⑨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⑵编制的工作程序 编制程序包括打算打算工作、调查探讨、拟定供选方案、协调和论证、组织规划听政、成果整理等阶段。 ⑶审批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也可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批。 ⑷公告与实施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目标、规划期限、规划范围、地块用途、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等,在本行政辖区内予以公告。通过公告,让乡(镇)有关部门和土地全部者、运用者知道乡(镇)土地总体规划的内容,以遵守和落实;同时也有利于社会公众参加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使土地用途管制落到实处。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定效力,必需严格执行。 ⑸修改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⑹实施的主要措施 ①加强和改进乡(镇)土地利用支配管理; ②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强化农用地转用及其他土地利用项目的规划审查; ③加强和健全乡(镇)规划实施保障体系的建设; ⑺土地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处于整体限制作用,是龙头。其他相关规划在用地上必需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连接,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不得随意更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布局。 三、建设用地管理 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爱护耕地,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 国土资源所在建设用地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帮助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