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清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用地行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强化国土资源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依据市国土资源大清理大清查工作的统一支配部署,县政府确定自2013年10月12日至12月1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土资源大清理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大清查工作。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据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市2013年度国土资源执法大清查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对中省市重点项目、基础设施、民生工程违法用地,开发园区项目违法用地,矿产勘查开采违法项目)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等进行全面清查清理,分类整改处理,切实规范用地行为。 (二)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把政策界限,仔细检查整改,肃穆问责追究,坚决把违法用地比例降下来,确保县政府不被约谈问责。同时,要提前谋划2013年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早支配、早着手,把问题提前整改处理到位,确保顺当通过2013年度卫片执法检查。 (三)开展土地例行督察自查自纠工作。依据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及利用、耕地爱护、执法监察、土地整治等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县发改、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对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用地规划许可、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等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觉问题不掩盖、遇到冲突不回避,坚决依法整改,处理到位。 (四)开展盘活存量用地提高供地率工作。依据市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13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市盘活存量用地提高供地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尽快摸清全县批而未征、征而未供、未批先占土地基本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存量土地盘活方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一)学习动员阶段同志任副组长,县法院、公安局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房管局主要负责人,各镇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亲密协作协作。国土资源大清理大清查工作涉及土地、发改、住建、财政、房管等部门,各有关镇和部门要加强沟通,亲密协作,保持步调一样、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顺当推动。 (三)严格责任追究。县政府将对例行督察自查、盘活存量用地提高供地率工作、2013年度国土资源执法大清查活动和2013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状况进行抽查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自查不仔细,导致今后检查中可能出现问题的相关负责人依法依规肃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