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食品安全现状
国内外食品平安现状 学院: 专业: 姓名: 学号: 食品平安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2000年第53届世界卫生组织大会将食品平安确定为全球公共卫生优先领域。 进入21世纪后,很多国家在建立健全本国食品平安体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达国家更是一马当先,走在前面。 2004年,我国对食品平安监管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对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平安实行“分段监管”,建立起多部门监管的体制 然而,2007年,我国食品平安管理遇到重大挑战,中美食品平安问题、中欧食品平安问题、中国与周边国家食品平安问题频频出现,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些问题的出现,其成因很多,但与各国食品平安监管体制不无关系。为了探究这个问题,笔者收集了国内外食品平安监管体制的文献资料,进行了仔细分析。 一、国外食品平安监管体制的状况 (一)加拿大食品平安监管体制 为了提高效率,削减部门职能重叠,降低联邦开支,加拿大于1996年进行了食品平安监管机构的重组,将加拿大卫生、农业、渔业和海洋部门的食品平安监管职能合并,成立加拿大食品监督署,于1997年4月起先工作。 加拿大食品监督署的职责有:进/出口食品的监督,试验室和诊断支撑,危机管理和产品召回,以及出口认证。CFIA干脆向加拿大农业及农产品部部长报告工作。 加拿大食品平安监管机构重组后,取得了3个方面的成效: ①节约财政预算支出,1997~1998年财政年度的支出削减了10%; ②削减机构监管的重叠,避开了不同部门开展同样监督检查的现象; ③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削减监管的“盲区”。 加拿大卫生部负责公共政策和标准的制定,包括探讨、风险评估,以及制定食品中允许物质的限量标准。 (二)美国食品平安监管体制 美国的食品平安监管体制由联邦政府、州和地方政府部门组成。在联邦政府层面上,有12个部门涉及食品平安监管,即:美国农业部食品平安监督局;美国农业部农业市场局;美国农业部动植物监督局;美国农业部粮食、包装、储存管理局;美国人类卫生服务部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美国人类卫生服务部疾病预防限制中心;美国国家海洋渔业商贸局;美国财政关税局;美国财政部烟、酒、火炮局;美国环保署;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美国农业部农业探讨所。然而,美国联邦政府主要的食品平安监管部门是美国农业部的FSIS和美国人类卫生服务部的FDA。 美国农业部的FSIS负责肉、禽及蛋制品的食品平安监管,美国人类卫生服务部的FDA负责农业部监管之外的食品的平安监管。据此,FSIS和FDA被称作美国的两大食品平安系统。由此可见,美国实行的是多个部门参加的食品平安监管体制,这种体制在职责和工作范围上好像界定得很清晰,但事实上仍存在缺陷: ①食品平安监管职能重叠。例如,在蛋产品的管理上,FSIS负责蛋制品加工的监管,FDA负责对蛋产品运输、零售以及餐饮服务的监管。同时,FSIS和FDA还共同监管壳蛋的加工、壳蛋运输、蛋的批发。 ②重复监督检查。例如,对同一个生产三明治的企业,对暴露肉馅的监督检查由FSIS实施,而对非暴露肉馅三明治的监督检查则由FDA实施。又例如,美国国家海洋气候管理局每年要对2500个国内外的海产品公司进行检查,又与FDA实行的监督检查重复。 ③食品监管的权限不一样。例如,FSIS对企业未实施召回的食品可实行措施临时扣留该产品20天,而FDA则没有此项权力,只能申请法院批准。 鉴于上述问题,美国从20世纪90年头后期就起先关注欧盟和加拿大食品平安监管体制,并着手美国食品平安体制改革的探讨。美国政府责任办公室于2004年建议国会考虑: ①制定综合性的、统一的、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食品平安法律; ②建立单一的、独立的食品平安监管机构。 (三)英国食品平安监管体制 1999年,经议会通过,英国女王颁布法律,成立独立的食品标准局,成立食品平安局的法律于2000年4月1日正式生效。 在食品平安体系改革之前,英国的食品平安职能由几个中心政府部门分担,如农业、渔业、食品部,卫生部,以及地方政府。1999年,为解决公众关注的食品平安问题(如疯牛病等),议会通过了《食品标准法》,建立独立的食品标准局,作为国家食品平安的领导机构。FSA负有食品平安监管的职责,但没有促进农业或食品发展的责任。 独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12名成员组成,代表公众利益对食品标准局进行管理。委员会主席确定食品政策,公开召集政策问题的探讨。 (四)德国食品平安监管体制 2002年,德国议会批准建立联邦消费者爱护和食品平安办公室与联邦危急性评估探讨所。这两个新机构都隶属于消费者爱护、食品及农业部。 联邦消费者爱护和食品平安办公室,是一个协调机构,负责指导食品平安危急性管理,并担当德国与欧盟委员会的联系点的工作,包括: ①作为一个协调者,督促食品和兽医办公室执行欧盟食品平安法律; ②在德国履行消费者健康爱护和食品平安的欧洲快速预警系统的职责。此外,这个机构的职责还包括在联邦层面协调食品平安监督和制定一般管理规定,指导联邦州一级实施国家食品平安法律。联邦州政府接着担当履行执行食品平安法律和对地方政府开展的食品检查进行监督的职能。联邦消费者爱护和食品平安办公室约有350名职员。 联邦危急性评估探讨所,其职能包括,在全部涉及消费者健康爱护和食品平安方面(除动物疾病外),为联邦政府制定法律和政策供应公正的、科学的看法和支持。联邦危急性评估探讨所进行危急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告知公众。联邦危急性评估探讨所仅开展危急性评估,不参加政策制定,使危急性评估远离可能的政治干涉,以增加公众对危急性评估的信念。联邦危急性评估探讨所约有540名职员。 在食品平安体系改革之前,德国食品平安的探讨、危急性评估和信息沟通的职能由联邦卫生部,联邦食品、农业和林业部担当;执行联邦法律和对地方食品检查的监督职能由16个联邦州政府履行;市政当局和其他地方政府履行食品监督检查职能。 (五)丹麦食品平安监管体制 在食品平安体系建立之前,丹麦食品平安体系由农业部、渔业部,以及很多市的多个部门多层次的机构组成,负责食品平安的监督检查。卫生部、农业部和渔业部负责食品标准的制定。为了在多个方面提高食品平安执法的效力,把执法资源放在高危急的食品平安问题,削减食品平安执法职能重叠或重复的问题,1997年丹麦政府对多部门的食品监管活动进行整合,统一归口丹麦兽医和食品管理局(DVFA),隶属于食品、农业和渔业局,约2000个雇员,其中1820名相当于全职。DVFA负责对“从农场到餐桌”的全部食品平安进行监管。2004年8月,作为政府机构改革的一部分,丹麦兽医和食品管理局又被调整到新成立的家庭和消费者事务部。 (六)爱尔兰食品平安监管体制 1998年,爱尔兰政府制定了法律,建立了爱尔兰食品平安局。1999年7月食品平安局担负起全部食品平安监管的职责。 在食品平安体系改革前,爱尔兰食品平安监管有近50个政府机构参加,包括6个政府部门、33个地方机构和8个地区健康委员会,但没有一个中心政府机构协调这些机构或组织的活动。农业和食品部,一方面检查农场、屠宰场和肉类加工厂执行食品平安法规的状况,另一方面负责农业产业的发展。地方政府和地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