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固定动火区域平安管理规定 为了便利修理工进行非生产性的部分设备检修,在固定动火区域运用电焊、气焊(割)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炙热表面的特别规作业,作业时必需遵守如下平安管理规定: 一、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具本质平安程度,手持电动工具必需接漏电爱护器,保证平安牢靠。 二、运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 m,氧气瓶、乙炔气瓶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检查氧气瓶、乙炔气瓶压力表是否完好,检查氧气、乙炔管道是否完好。 三、电焊机回路途不得搭接在易燃易爆管道上,焊把线及电焊机二次线绝缘必需完好,焊把线接头必需包扎好保证绝缘,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火。 四、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四周的油品、溶剂等可燃物质。现场实行有效的平安防火措施,必需打算良好的灭火工具、完善的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五、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执行人应检查动火作业平安措施落实状况,确认平安措施牢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平安留意事项后,方可批准起先作业。如有紧急或异样状况,应马上停止动火作业,解除异样状况后才能重新起先作业。 六、动火作业完毕后,动火执行人将电焊、手持电动工具等电器设备切断电源,将氧气瓶、乙炔气瓶和气割管道收好,动火执行人和监火人以及参加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七、严禁在固定动火点割盛有或盛过柴油、汽油等油料的铁桶,严禁在固定动火点对盛有或盛过硫酸、磷酸、絮凝剂等危急化学品的容器、设备进行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