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改选程序
团支部改选程序 支部委员会一年或两年改选一次,其基本程序是: 1、做好选举前的打算工作 (1)向区局团委和支局党组织提交请示报告。团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应将改选的工作方案向区局团委做出书面或口头请示。请示内容包括:团支部组织及工作状况,改选时间、地点、下届委员会设置人数及选举方案等。区局团委应刚好批复团支部的请示,并对其选举工作赐予指导和帮助。同时团支部还应将改选工作看法向支局党组织汇报,以便取得指导和支持。 (2)仔细选择和酝酿委员候选人。委员候选人可实行自荐、他人举荐和组织举荐相结合的方法,经团员充分酝酿,探讨后产生。委员侯选人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左右,报经区局团组织和支局党组织同意后,提交团员大会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团员人数较少的支部,也可不提候选人,干脆由团员大会选举。 (3)制定选举方法和打算选票、票箱。选票要求字迹清晰、规格一样,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投票箱应放在主席台前醒目的地方。 (4)仔细做好支部工作总结。支部工作总结包括工作的主要状况和成果;工作的主要阅历和教训;存在的重要问题,对今后工作的设想和看法。 2、召开支部大会进行选举 (l)保证到会团员人数。选举可由本届支部书记主持。主持人说明本支部共有多少名团员,其中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末复原选举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团员多少名,实际到会的团员有多少名。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团员数超过应到会团员数的五分之四,方为有效。 (2)作支部工作报告。由本届委员会书记向大会报告本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状况,提交全体团员探讨审议。 (3)公布下届委员候选人名单。正式选举前,支部大会应公布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候选人名单,说明候选人的基本状况,照实介绍候选人的简历、工作表现和主要优缺点,使团员比较全面的了解候选人。 (4)探讨通过工作报告。可依据到会团员人数多少,分若干小组进行探讨,一般由团小组长主持探讨。在探讨中要发扬民主,让团员充分发表看法。然后,支部大会复会通过支部工作报告。 (5)推选计票(含唱票)、监票人。计票人(含唱票)由支委会确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当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监票人数由支委会确定,名单可由不是委员候选人的团员中提名,经支部大会表决通过。 (6)报告出席大会的团员人数,分发选票。会议主持人向全体团员说明本支部共有多少名团员,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团员多少名,假如出席会议有选举权的团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即可宣布进行选举。然后按到会有选举权的团员发选票。选票分发后,选举工作人员应请团员核对选票有无漏发、多发等差错,并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分发选票的数字。 (7)监票人向选举人说明填写选票的留意事项。主要说明:①按规定的支部委员人数选举,多选作废,少选有效;②同意选票上候选人者,按规定的符号和要求填写;③愿另选候选人以外的团员为委员者,在空格内写上被选人的姓名,并按规定符号填写。 (8)计票、监票人检查票箱并封箱。 (9)填写选票。填写时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填写清晰。 (10)进行投票。先由计票、监票人员投票,然后由大会主持人投票,接着到会团员可按肯定依次投票。 (11)开启票箱。投票完毕,在大会上当众开箱,开箱取出的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该次选票有效,即可唱票、计票。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无效。 (12)计算选票。应按到会有选举权的团员人数计算票数。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团员的半数才能当选。假如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应以得票多数者当选;如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只需补选缺额;在确定应选名额中最终一名当选对象时,如有两人或多人得票数相等,无法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其次次投票结果和第一次相同,经大会同意,可留待以后补选或者不再补选。 (13)宣布选举结果。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团员报告每位被选举人的得票数,宣布当选支部委员的名单,并说明当选名单须报请区局团委批准后生效。(对团员人数较少,团员之间彼此了解,比较熟识的支部,在选举时,可以不提候选人,干脆由团员大会选举) 3、选举后的工作 (1)选举结束后,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归档保存,未经区局团组织批准不得启封。 (2)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及支部委员的分工。团员人数较少的支部委员会和团员比较集中的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征得支局党的委员会和区局团的委员会同意的,可以不提候选人,由团员大会干脆从新当选的委员中选举产生。然后,探讨确定其余委员的分工。委员的分工应依据委员的特点和本人的特长来确定。支委会分工后,要明确职责范围,并制订支部工作安排,主动开展工作。 (3)做好新老委员的工作交接。新的一届委员会成立后,上届委员应把工作中的阅历教训、好制度、好传统和好的工作方法告知新委员,并在实际工作中赐予支持和帮助。假如有遗留问题须要处理,可由新的委员会和上届委员会共同探讨,最终由新的一届委员会做出确定,进行处理。 (4)向区局团委报告。支部委员会应将团员大会选举结果和支委会分工状况,刚好报请区局团委审批,并由区局团委发文公布。 (5)仔细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对于在选举中落选的人,团组织要仔细做好思想工作,使他们正确相识和对待落选,真正懂得在团内实行差额选举的目的和意义。要讲明由于班子的更新、名额的限制,改选中必定会有人落选。对落选人员,要进行激励和帮助,调动他们的主动性,发挥他们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