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村矿内部市场化管理运行方案
第一部分生产调度事故影响市场主体间相互赔偿管理办法 第一节 生产调度事故影响市场化赔偿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明确全矿各级市场主体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点与作用方向,强化作用发挥和责任落实,减少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各环节间的相互影响,降低事故率,提高各级市场主体运营质效和环节间的运行效率,强化各级市场主体超前控制、超前管理的主动性和科学性,在各级市场间建立起责任、事故影响相互赔偿机制,根据《常村煤矿内部市场化改革运行方案》、各市场体系间的赔偿机制、各专业管理赔偿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赔偿执行程序;根据事故性质,由专业科室或队组依据事故追查结果和相关赔偿价格,提出赔偿报告(在事故追查报告中注明),交到矿调度室,调度室审核整理后,月底27日交到矿企管科落实后完成赔偿兑现。 二、明确赔偿关系;每次赔偿关系发生时,提出赔偿的专业科室要明确赔偿的市场主体,如某单位向某单位赔偿;涉及到影响生产的时间,由调度室明确赔偿对象与被赔偿对象,按照价格表进行赔偿。 三、赔偿结果执行;调度室将当月发生的赔偿报告汇总整理后,于每月27日前报到企管科,企管科逐项审核落实后,在月底市场化运行情况汇总时完成各项赔偿关系的执行,并在月底市场化运行汇总表中予以体现,但向矿上赔偿的由调度室或专业科室开具罚款单交到企管科,企管科审核后交到财务科执行。企管科要在月度综合考评表上体现出各类赔偿关系的发生情况。 四、 对生产事故管理推行效益工资分配办法,根据各单位对事故控制好坏产生效益的大小进行定价,形成矿和队组之间的买卖关系; 一、在日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影响到某单位受益的事故实行按时间向队组赔偿的机制,事故否决实行日结算,保持日清日结,具体价格见表一; 赔偿对象 综采队 安装队 掘进队 皮带队 机运一队 机运二队 运搬队 抽采队 供电队 信息站、监测监控站 动筛车间 洗煤厂 装车队 赔偿单位 综采队 0 4 4 4 4 4 4 4 4 0 0 0 安装队 0 0 4 0 4 4 0 4 4 0 0 0 掘进队 4 0 4 4 4 4 4 4 4 0 0 0 皮带队 4 4 4 4 4 4 4 4 4 4 4 0 机运一队 4 0 4 4 0 5 5 5 5 5 5 0 机运二队 4 4 4 4 0 3 3 3 3 3 3 0 运搬队 4 4 4 4 5 3 4 4 4 4 4 0 抽采队 4 0 4 4 5 3 4 3 3 0 0 0 供电队 4 4 4 4 5 3 4 3 4 4 4 4 信息站、监测监控站 4 4 4 4 5 3 4 3 4 0 5 5 动筛车间 0 0 0 4 5 3 4 0 4 0 6 0 洗煤厂 0 0 0 4 5 3 4 0 4 5 6 6 装车队 0 0 0 0 0 0 0 0 4 5 0 6 注: 1、队组发生事故对其他生产或辅助环节造成影响时,赔偿关系成立; 2、对于其他造成影响生产的各类变化环节或突发性事故按-10元/分收购,赔偿分配由矿调度室执行; 3、因矿临时调整对队组有计划控制产量、外运制约、不可预见地质条件变化等因素造成影响时,不列入该赔偿范围; 4、没有造成其他生产环节影响的事故,按照以上标准向矿赔偿; 5、其他辅助单位发生事故造成生产等环节影响时,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五、对本单位生产事故控制产生的效益工资实行旬结算,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以地测科验收报表为依据),按照产生的效益大小和高效益周期的长短进行定价,收购价格实行就高原则,具体价格见表二; 项目 运转考核时间:小时 事故影响控制奖励:(元/旬) 上旬 中旬 下旬 单位 控制 时间 奖励 金额 控制 时间 奖励 金额 控制 时间 奖励 金额 生 产 煤 流 系 统 综采队 21 ≤4 1500 ≤4 1500 ≤4 2000 安装队 24 ≤2 800 ≤2 800 ≤2 900 掘进队 21 ≤2 1000 ≤2 1000 ≤2 1000 皮带队 21 ≤2 1500 ≤2 1500 ≤2 1500 机运一队(主井) 21 ≤ 1500 ≤ 1500 ≤ 1500 动筛车间 21 ≤1 300 ≤1 300 ≤1 300 洗煤厂 21 ≤1 100 ≤1 300 ≤1 300 运 输 辅 助 系 统 机运二队 23 ≤1 150 ≤1 150 ≤1 200 机运一队(副井) 21 ≤1 300 ≤1 300 ≤1 400 运搬队 24 ≤3 800 ≤3 800 ≤3 800 供电队 24 ≤1 500 ≤1 500 ≤1 500 信息站 24 ≤ 300 ≤0.5 300 ≤ 400 监测监控 24 ≤1 300 ≤1 300 ≤1 400 装车队 24 ≤1 150 ≤1 150 ≤1 200 王村工区 西坡工区 24 ≤ 300 ≤ 300 ≤0.5 1000 注:1、以上奖励均与生产任务挂钩,未完成作业计划时,所有奖励全部取消。 2、每个月按三旬进行奖励,如某旬事故时间大于规定时间,则取消该旬奖励。 3、非本单位事故因素造成影响时,不列入被影响单位影响时间收购范围。 4、队组没有掘进安排打杂或者综采队单班组织生产时,月度事故奖励减半。 5、机运二队因组织不到位,车辆运输不能满足动筛车间、洗煤厂排矸需要时,造成的影响时间计入事故影响范围。 六、在生产煤流沿线,对涉及队组之间作业的变化环节的临时性处理,结合现场影响因素进行定价收购,具体价格见表三; 项目 价格:元/次 责任单 位支付 奖励事故处理单位 生产煤流 沿线上发 现锚杆、 超标石头(500mm 见方以上) 及其他杂 物时收购 锚杆 5000元 200元 造成煤仓堵口或重载停机事故 影响 5000元 200元 大板、工字 钢、单体柱 5000元 200元 其他杂物 500元 100元 皮带队司机对煤仓存煤情况 控制不力,导致主皮带停机 、综采队组未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