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费用管理
办公费用管理 第一条 办公费用包括水电费、固定电话费、移动通讯费、办公租金、办公用品、其他行政办公费等。 第二条 公司对办公费用原则上实行预算责任包干制,总部各职能中心总监,各分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单位发生的办公费负第一责任,各分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对所属分公司发生的办公费用负有监管责任,行政部对整个集团公司发生的办公费用负有监管和控制责任。 第三条 水电费。由行政部根据门店面积、季节变化制定各部门的控制标准,对于超过标准的,由该部门自行分解承担。标准的调整由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最终审批。水电费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供财务作为抵扣入帐。 第四条 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制订使用标准,原则上与门店大小、销售直接挂钩;对于超过标准的,由该部门自行分解承担。标准的调整由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最终审批。 第五条 移动电话费。由行政部制订各岗位的核报标准,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各分公司人事部按统一标准审核执行。通讯费涉及漫游费造成超过标准的,根据出差事实,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 第六条 办公租金。分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负责办公场所选址、租赁费的谈判工作等;行政部负责审核租金的合理性、合同条款的严谨性、合法性;租赁合同最终由总裁签定。合同签定后原件必须交行政部,分公司财务部、分公司人事行政部备案。 第七条 办公用品。实行包干制,总部各职能中心总监对本部门、各分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单位发生的办公费负责,各分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对所属分公司发生的办公费用负有监管责任,行政部对整个集团公司发生的办公费用负有监管和控制责任。 第八条 按总公司报支标准报支,各单位每月应对超出预算外所有办公费用应上报总部行政部,由总部行政部经理签字,并报集团主管副总裁确定是否报销并负责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