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挥发油中药新药研发中的几个常见问题
含挥发油中药新药研发中的几个常见问题 [关键词]:挥发油,中药新药,复方制剂,注册申请 挥发油是存在于植物中的一类具有挥发性、可随水蒸气蒸馏出来的油状液体的总称。挥发油在植物界分布很广,尤其在菊科、芸香科、伞形科、姜科等科属中较为常见。在常用的中药材中,解表药、行气活血药、芳香化湿药等大都含有挥发油。临床上除应用含挥发油的中药饮片入药外,还干脆运用从药材中提取的挥发油,如薄荷素油用于驱风,丁香罗勒油用于龋齿、广藿香油用于发表解暑和开胃止呕、肉桂油用于驱风健胃、牡荆油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等。一般状况下,挥发油所含的化学成分比较困难,可由十几种到100多种成分组成。挥发油中的成分按结构可分为含氮含硫化合物、脂肪族直链化合物、芳香族化合物、萜类化合物等几大类;还可依据其结构特点进一步划分,如脂肪族直链化合物可分为醇类、醛类、酮类、酸类等。挥发油所含成分中有的具有明确的生物活性,这些成分的探讨对于保证相关药品的平安性、有效性及质量可控性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目前含挥发油中药新药的研发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 关于挥发油有效部位的相识 在目前的新药注册申请中,还有以挥发油为有效部位的品种,但是,存在较多问题。首先,干脆将挥发油作为有效部位不符合法规的要求。《药品注册管理方法》规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是指国家药品标准中未收载的从单一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的一类或数类成分组成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其有效部位的量应占提取物的50%以上。而挥发油常含有多种结构类型的成分,并非全部结构类型的成分都是有效成分,且具有药效的相同结构类型的成分之和也不肯定大于 50%。若挥发油中有药效的相同结构类型的成分总量大于挥发油量的50%,可以将该类结构的成分视为有效部位,而挥发油则相当于提取物。如荆芥挥发油中胡薄荷酮、薄荷酮类成分的量大于50%,可以将荆芥挥发油作为提取物,而荆芥萜类含氧化合物为有效部位。此种状况与其他有效部位一样,如黄芪经醇提,大孔树脂纯化后,得到提取物,提取物中黄芪总皂苷的量大于50%,则该提取物与荆芥挥发油相当,而黄芪总皂苷与荆介挥发油中的萜类含氧化合物相当,均为有效部位。当然,须要供应药效筛选探讨资料,证明提取物中的某类或某几类成分确为有效部位。 其次,干脆将挥发油作为有效部位,难以保证药品的平安性及有效性。挥发油中所含不同结构成分的生物活性可能不同,强度也有差异。当挥发油所含成分的种类及其量变更时,可能干脆影响到药品的平安性及有效性。如细辛挥发油中黄樟醚为可疑致癌物,而甲基丁香酚和榄香烯具有镇痛活性。明显,若将挥发油整体作为有效部位看待,将难以保证药品的平安性及有效性。 此外,干脆将挥发油作为有效部位,不利于保证不同批次药品质量的相对稳定。如不同产地、不同采收期和不同加工方法等均对广藿香药材中挥发油的量产生明显影响,对挥发油中所含成分的种类及量的影响也很大,挥发油量的凹凸并不能真实反映药材的质量,只有针对有效的同类结构成分进行质量限制,才能保证不同批次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及均一性。 2 关于挥发油的提取 当中药复方制剂处方中的药材含有挥发油时,是否须要提取挥发油常是提取工艺设计时须要考虑的问题。一般可从以下方面综合考虑:(1)挥发油的平安性。若文献报道挥发油中所含成分具有肯定毒性,或者挥发油部分的毒理探讨结果表现出毒性,且挥发油的生物活性与药品的适应症无关,可考虑不提取该药材中的挥发油。如某复方中药用于冠心病的治疗,方中含肉豆蔻,肉豆蔻挥发油是该药的主要毒性成分,可引起肝脏变性,且未见该挥发油在心血管方面具有活性的报道,工艺中应不提取该挥发油。(2)挥发油的有效性。若挥发油所含成分具有与新药拟用适应症相关的生物活性;或者在外用制剂中,挥发油虽无干脆的生物活性,但可促进有效成分的透皮汲取,此时,应考虑提取。源于临床阅历的传统中药复方,其临床应用的状况可作为参考,如含挥发油的药材,在入汤剂时采纳后下的方式,在制成新药时应考虑提取挥发油。(3)挥发油的量。药材中挥发油的量过低,提取意义不大的,可考虑不提取。一方面,挥发油量少,每日服用剂量可能达不到起效剂量;另一方面,水蒸气蒸馏法提取挥发油的同时,可能因长时间煎煮使药材组织破坏,不利于对挥发油以外其他成分的后续提取。目前,在中药工业化生产中还没有特地提取挥发油的定型设备,一般多功能提取罐的提油效率较低,对挥发油量很低的药材,有时提取数小时仅能获得少量挥发油或只能得到芳香水。(4)制剂的特点。液体制剂在加入挥发油时,可加入适量表面活性剂助溶,较为便利,此可考虑提取,即使是芳香水也可在配液时加入制剂中;而片剂等固体制剂,须要将挥发油分别出来,并加入辅料使之固化,工艺步骤多且易损失,若挥发油的生物活性与药品的适应症无关,且量较低时,可考虑不提取。 应结合挥发油的理化性质进行探讨,如依据其挥发性、相对密度、溶解性等选择提取工艺。制法项应写明关键的工艺方法及参数,如水蒸气蒸馏应明确为共水蒸馏还是通水蒸气蒸馏等。若为共水蒸馏,还应明确加水量、蒸馏时间、挥发油的大致得率范围等。在挥发油的提取工艺设计时还需留意,应尽量避开在多次水提的同时提取挥发油,否则可能造成挥发油的损失。此外,需关注试验室提取挥发油的装置、工艺参数、得率等与实际大生产之间的差异。大生产挥发油提取设备一般采纳多能提取罐或其他类型提取罐改造而成。由于大生产加热方式、冷凝及油水分别装置等与试验室不同,在试验室挥发油提取装置上能顺当提取挥发油的,在大生产中可能挥发油的得率明显降低,甚至仅能收集芳香水。若对提取挥发油的冷凝装置和油水分别器等进行改造,可在肯定程度上提高挥发油的得率。在中试探讨时应尽可能采纳与大生产原理相同的设备,仔细考察挥发油提取设备、工艺及其参数等对挥发油得率的影响,使采纳的提取挥发油工艺符合大生产的实际状况。 3 挥发油中成分的分别纯化 大多数植物药所含挥发油的成分较困难,干脆采纳水蒸气蒸馏得到的挥发油中具有生物活性的同类成分的量往往低于挥发油总量的50%,常须要进一步纯化才能使其达到有效部位的要求。在工业化生产中可采纳分馏、萃取、超临界萃取、吸附色谱分别、析晶等方法对挥发油进行纯化。在工业化生产中可以依据待分别成分的性质,以及实际生产设备条件等,选择合适的分别纯化方法。香料工业所用的一些设备和分别方法可供借鉴。 4 含挥发油药材的质量限制 影响药材中挥发油所含成分的种类及量的因素较多,如药材的产地、采收季节、加工、贮存时间及条件等。不同种类植物所含挥发油的成分不同,同一植物不同部位所含挥发油的成分组成也有差异,如樟科樟属植物的树皮中多含桂皮醛,而叶主要含丁香酚,根则含樟脑。同一植物的相同药用部分不同采收期所含挥发油的成分也不完全一样。有人从深秋季节采收的山地六月雪鉴定出43个组分,从夏季的山地六月雪鉴定出72个组分,二者共同成分仅有6个。药材的产地对挥发油质量也有显著的影响,据报道,不同产地栽培类型的广藿香药材中总挥发油的量以南香为最高,牌香最低,而油中主要有效成分广霍香酮的量则是牌香最高,南香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