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在秦楚之际的战绩考证
吕氏在秦楚之际的战绩考证 浙传院〔2009〕 58 号 浙江传媒学院关于印发 《浙江传媒学院高校生境外沟通学习 选拔与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学院、 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国际化办学进程, 规范高校生境外沟通学习选拔与管理工作, 依据公允、 公开、 择优的原则, 经探讨, 制订《浙江传媒学院高校生境外沟通学习选拔与管理规定》, 现予以印发, 请参照执行。 附件: 1. 浙江传媒学院高校生境外沟通学习选拔与管理规定 2. 浙江传媒学院高校生境外学习沟通申请表 3、 浙江传媒学院本科生境外高校修读课程认定 ―2― 申请表 4、 浙江传媒学院本科生境外高校沟通学习报告 二○○九年七月 二日 主题词: 高校生 境外 沟通学习 选拔 管理 浙江传媒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9 年 7 月 2 日 印发 附件 1: 浙江传媒学院高校生境外沟通学习选拔与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国际化办学进程, 规范高校生境外沟通学习选拔与管理工作, 依据公允、 公开、 择优的原则。 经探讨, 制订浙江传媒学院高校生境外沟通学习选拔与管理规定。 一、 项目 确定 ( 一) 学校不断加大国际沟通与 合作力度, 主动推动高校生境外沟通学习工作, 努力为我校学生创建更多国际文化学习的渠道与机会。 ( 二) 学校激励各二级学院、 部门和老师通过相关资源与渠道联系合适的高校生境外沟通学习项目 。 ( 三) 我校全部高校生境外沟通学习 项目 均须通过国际沟通与合作处报学校审核并签订校际协议。 ( 四) 凡与 我校开展高校生境外沟通学习 项目 合作的境外院校均须由国际沟通与 合作处通过国家教化部官方网站或与主管部门联系等途径审核资质。 二、 选拔原则与要求 ―4― ( 一) 协议签订后, 国际沟通与 合作处会同教务处、 学生处依据协议内容和本规定要求通过学校网站等途径面对全体学生发布选拔通知。 ( 二) 如合作院校对我校沟通学生有明确专业要求, 将依据专业对应、 择优选拔的原则, 限定在相关专业的二级学院内选拔。 ( 三) 如合作院校对我校沟通学生未作专业限制, 将依据择优选拔、 兼顾学院平衡的原则, 面对全校学生选拔。 ( 四) 为激励二级学院主动推动来华留学生教化, 学校在实行名 额统筹时将优先考虑接收来华留学生并在留学生教化方面取得较好成果的二级学院。 ( 五) 我校高校生境外沟通学习项目 的选拔要求是: 1、 品德端正, 作风正派, 身心健康。 2、 学业优良。 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平均分 70 分以上,且在校期间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不及格课程不超过两门, 综合测评成果列测评样本的前 50%; 外语水平必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高校英语四级 480 分以上或六级 425 分以上; 英语专业学生达到英语专业四级以上; 新托福成果 75 分以上;雅思 5. 5 分以上; 学校英语口 语五段; 高校英语期末口 语考试平均分 95 分以上; 其它非英语语种地区国际沟通项目 的外语水平要求依据详细项目 确定。 3、 合作协议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 选拔程序 ( 一) 选拔通知公布后, 由学生下载、 填写《浙江传媒学院境外沟通学习申请表》( 附件 2), 并提交所在二级学院;所在二级学院依据本规定第 8 条要求, 负责对学生道德品德、专业学习、 健康状况等状况进行全面审核, 并签署看法, 并报送学生处。 ( 二) 学生处负 责核实学生品德行为, 注明相关状况,签署看法, 并报送教务处。 ( 三) 教务处负 责出具学分绩点成果单, 签署看法, 并报送国际沟通与合作处。 ( 四) 国际沟通与 合作处、 学生处、 教务处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综合素养测试。 测试分为英语笔试与综合面试两个环节。 1、 英语笔试试卷由国际沟通与 合作处从题库随机抽取或指派专家命题。 笔试在校内语音教室里进行并由特地老师监督考试。 国际沟通与合作处负责组织阅卷并登记成果。 2、 综合面试由教务处、 学生处、 国际沟通与 合作处、国际文化传播学院等部门 、 单位人员 组成面试小组负 责进行, 依据学生的沟通实力、 反应实力、 个人专长、 学习安排、留学打算以及英语口 语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确定学生的综合面试成果。 3、 学生笔试成果、 综合面试成果依据 6: 4 的加权合计 ―6― 构成综合素养测试成果。 4、 学生综合素养测试成果由国际沟通与 合作处、 学生处、 教务处确认汇总后, 依据本规定第 6、 7 条要求, 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依次, 择优确定入选学生名 单, 报送学校审批同意后, 通过校内网等渠道公示一周, 确定最终入选名 单;如出现异议, 由国际沟通与合作处、 学生处、 教务处依据详细状况商处。 四、 行前打算 ( 一) 入选学生接到学校入选通知后, 依据对方院校有关要求及我国政府相关规定办理出境手续。 国际沟通与合作处供应必要的指导、 服务和帮助。 ( 二) 入选学生接到对方院校接受通知后, 应在充分了解对方院校课程设置的基础上, 比照我校教学安排, 选择对方院校的相应课程; 同时做好预定住宿等相关事宜。 国际沟通与合作处、 教务处供应必要的指导、 服务和帮助。 ( 三) 入选学生将选课结果、 书面学习 安排及其他材料提交二级学院和教务处进行认定和审批, 并交给国际沟通与合作处备案后, 方可赴境外沟通学习。 如审批未通过, 交换生须重新选课。 如因对方院校的缘由( 如课程人数已满) 无法选择适合的课程, 交换生须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说明。 ( 四) 入选学生赴境外学习 前, 应将其家庭及个人的联系 方式通知国际沟通与 合作处并接受国际沟通与 合作处组 织的行前培训。 五、 学习期间与回国后管理 ( 一) 沟通学生到达对方学校后, 应马上向国际沟通与合作处、 所在学院报告报到状况及联系方式。 ( 二) 沟通学生在对方院校学习 期间, 须要每学期至少两次向国际沟通与合作处、 所在学院提交沟通学习的书面报告。 ( 三) 沟通学生结束境外沟通学习 后, 应在十五天内返校, 未经学校同意, 学生不得各种理由延长在外期限, 不得变更在外身份, 不得转往第三地学习、 工作或居住。 ( 四) 沟通学生应在返校后一个月 内填写《浙江传媒学院本科生境外高校修读课程认定申请表》( 附件 3)、《浙江传媒学院本科生境外高校沟通学习报告》( 附件 4), 供应对方院校相关原始材料( 如证书、 证明等), 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学分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