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四港镇来鹤路两侧安置房工程招标文件
吕四港镇来鹤路两侧安置房工程 招标文件 吕四港镇来鹤路两侧安置房工程 开发建设招标文件 编 号:QDS20101100101 招 标 单 位: 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工 程 名 称: 来鹤路两侧安置房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询问有限公司 日 期: 2010 年 11 月 5 日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代 理 单 位 编制人:卢斌 陈佩芬 日 期:2010年11月5日 编制单位(盖章):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询问有限公司 招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人(签字): 日 期:2010年11月8日 招标人(盖章):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备 案 单 位 启东市政府选购与招投标中心(备案章)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1.1 项目名称 来鹤路两侧安置房开发建设 2 1.1 建设地点 启东市吕四港镇来鹤路两侧、十六总河西侧 3 1.1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并一次性通过合格标准验收 6 1.1 工期要求 依据每期开工面积,工期另行确定。本合同签订一周内组织一期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并在一个月内开工。 7 1.1 资金来源 自筹 8 1.2 招标范围 总平面定位图所示十六总河西侧11#~34#楼安置房及该区域内全部配套工程、来鹤路新建工程、来鹤路K0+320.6桥新建工程项目从立项至综合竣工验收合格交付运用 9 15 工程报价方式 费率报价 10 12 投标有效期 为: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8.3.1 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 80 万元(必需为银行汇票) 12 13 踏勘现场 本工程不特地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踏勘地点:吕四港镇来鹤路两侧、十六总河西侧 13 5.1 招标文件澄清公布时间、网址 公布时间:2010年11月18日 ① 启东市政府选购与招投标中心(网址 :// qdztb )“在线答疑”栏 ② 中国启东(网址 :// qidong.gov )“选购与招投标”栏 14 17.1 投标文件份数 壹份正本,副本贰份 15 18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10 年 11 月 23 日 14 时 00 分 提交地点:启东市政府选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开标室 (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层) 16 22 开 标 开标时间:2010年 11 月 23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启东市政府选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开标室 (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层) 17 35 履约保证金 200万元(不计息)其中质量占30%、工期占30%、平安占30%、资料占10%。 18 招标代理人 单位名称: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询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建设中路618 联系人及电话:陈佩芬 0513-83248588(传真) 19 特殊提示: ①投标文件内容必需真实,假如供应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②投标文件必需由授权托付人递交,递交时须出示法人授权托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必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二、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1.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方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纳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投资建设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2.2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需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担当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其次章:评标方法 第三章:安置房投资建设项目开发合同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后,应细致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须在2010年 11 月 16 日 16 时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将内容发至网上答疑信箱(jsqdztb@vip.sohu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担当。投标人同时应细致批阅招标文件中全部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担当,并依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须要澄清,须在2010年 11 月 16 日16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将须要澄清的内容发至网上答疑信箱(jsqdztb@vip.sohu )提出澄清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担当。无论是招标人依据须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依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于开标前 3 日在“中国启东”( qidong.gov )和“启东市政府选购与招投标中心网”( qdztb )上予以澄清,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具有约束作用。 5.2投标人对招标人供应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说明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会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说明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