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稷学者和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后稷学者和创新团队建设支配-西北农林科技高校 西北农林科技高校“后稷学者”聘任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遴选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学校确定实施“后稷学者聘任支配”,支持各院系聘任“后稷学者”。 其次条 “后稷学者”包括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主要在重点学科与新兴、交叉学科设立。 第三条 “后稷学者”实行岗位聘任制。坚持按需设岗、公开聘请、专家评审、择优聘任、合同管理,实现设岗、选人和做事有机统一。 第四条 “后稷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聘期为三年,在聘期内享受“后稷学者”奖金。 第五条 人事处负责“后稷学者”聘任等日常工作。 其次章 岗位设置 第六条 “后稷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岗位设置与国家科学探讨规划相结合,与“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相结合,与学校重点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相结合。 特聘教授岗位应明确重点突破的探讨方向或探讨任务。 第七条 “后稷学者”特聘教授的职责 1.精确把握受聘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建性的探讨构想,拓展受聘学科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组织国际学术沟通和合作,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先进水平。 2.面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主动争取并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探讨和攻关,力争取得重大标记性成果。 3.指导受聘学科学术梯队建设,依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须要,吸引海内外杰出人才,培育中青年学术骨干,通过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牵引组建创新团队。在学术带头人的选拔、引进、培育和运用等方面供应询问。 4.系统讲授本学科核心或前沿领域课程,指导博士探讨生;聘期内应发表本学科领域具有肯定影响或标记性的学术论文;完成学校与所在学院支配的学科建设、人才培育、教学和科研任务;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学术讲座。 5.发挥学术顾问作用,每年应向学校提交一份受聘学科的学科建设询问报告。 第八条 “后稷学者”讲座教授的职责 1.精确把握受聘学科的发展方向,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探讨重点供应重要询问建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际学术前沿,开展国际学术沟通和合作,争取国际学术资源,拓展受聘学科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 2.面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组建或者参加组建一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主动争取并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3.举荐并主动帮助受聘学科引进海外优秀人才;与受聘学科指定的学术造诣较高的教授或副教授合作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帮助他们提高学术水平。 4.每年系统讲授一门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课程,指导博士探讨生;完成学校与所在学院支配的学科建设、人才培育、教学和科研任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学术报告。 5.发挥学术顾问作用,聘期内每年应向学校提交一份受聘学科的学科建设询问报告。 第三章 聘请条件 第九条 “后稷学者”特聘教授聘请条件 1.学术造诣高深,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在科学探讨 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成就。 2.具有博士学位,自然科学类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55周岁以下。 3.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当高水平高校助理教授与其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4.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5.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实力。 6.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实力。 7.能全面履行特聘教授岗位职责,聘期内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9个月。 第十条 “后稷学者”讲座教授聘请条件 1.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 2.除个别学术成就特殊突出者外,自然科学类一般不超过5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在国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应担当高水平高校副教授与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4.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5.聘期内保证每年在学校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缘由,最少不得低于2个月。 第四章 支持方式 第十一条 “后稷学者”特聘教授待遇 1.聘期内,受聘专业技术正高二级岗位,除了享受学校依据规定供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岗位津贴外,同时享受特聘教授津贴每年10万元(人民币,下同)。 2.自然科学类,供应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3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供应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80万元,用于必要的设备购置和支付科研费用。 3.满意科研工作所需的试验室、办公室条件,依据须要,配备工作助手。 4.聘期内,对校外应聘者供应200平方米左右住房1套与安家费10-30万元,在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个人全部。 5.聘期内,对海外受聘者,每年资助一次国际来回机票(经济舱)。 6.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问题。 第十二条 “后稷学者” 讲座教授待遇 1.聘期内享受讲座教授奖金每月2万元,按实际工作月支付。 2.每年资助一次国际来回机票(经济舱)。 3.每年供应1万元的通讯费。 4.视工作实际状况供应必要的科研配套经费。 5.供应办公与探讨条件,依据须要,配备工作助手。 6.聘期内来校工作期间免费供应公寓式住房一套。 第十三条 “后稷学者”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在聘期内研发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取得成就者,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29号)获得有关产权收益。 第十四条 学校支持“后稷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申请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并通过项目牵引组建创新团队。对其中优秀创新团队,学校将赐予重点资助。 第五章 聘任程序 第十五条 各学院(系)依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须要向学校报送设置的详细岗位,学校审核、汇总后面对海内外公开聘请。 第十六条 学校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规定条件对全部申报人员进行评审。 第十七条 学校依据专家的评审看法择优确定聘任人选,并按有关要求与聘任人选协商确定支持配套措施。 第十八条 学校对评审通过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校与之签订“后稷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聘任合同与工作任务书。 第十九条 学校每年召开一次“后稷学者”聘任仪式,公布聘请结果并授予“后稷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证书。 第六章 考核管理 其次十条 学校与“后稷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通过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的方法明确聘任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后稷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在岗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依据国家有关学问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其次十一条 “后稷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学校在聘期届满一个月内依据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对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进行聘期评估。在聘期内,学校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履职状况进行检查。 其次十二条 “后稷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于每年11月底前将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