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协议
同济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协议 (教学、教研、科研、思政、试验等教辅系列 样本) 甲方(聘任方) 名称:同济高校 通讯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邮编:200092 乙方(受聘方) 姓名: 工号: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 等教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同济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法》、《同济高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任期考核及续聘方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同济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等任务的须要,甲方聘任乙方为 职务,岗位聘任单位为 学院,经双方同等协商,依法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聘任期限 1.聘任期限自二零一 年 月 日起至二零一 年 月 日。 2.自二零一 年 月 日起至乙方退休(正高且岗位任期符合长期条件者 )。 聘任期满,视聘任双方须要,确定是否续签聘任协议。 其次条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本条内容由甲方授权岗位聘任单位,结合其聘任学科的详细状况,进一步明确、细化,务求做到明确、详细、可操作。) 一.乙方在任期内应完成的工作目标: 二.乙方在任期内应履行的工作任务: (依据“同济高校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要求”签订以下工作任务) 1.教学任务(本科生、探讨生课程教学,指导毕业设计,指导探讨生等): 2.科研任务(论文发表、科研项目探讨、专利授权、成果嘉奖等): 3.学科建设、国际沟通任务(985、211工程建设,人才团队、教学团队建设,国际学术沟通、留学生招生、双语教学、推动双学位项目等): 4.人才培育任务(指导培育青年老师,培育探讨生等): 5.公共服务任务(公共服务,管理工作、招生宣扬、校友工作,学生工作、志愿者活动等): 5.参与在职培训(老师发展中心培训等):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依据有关规定以及本岗位工作目标、任务与相关协议,对乙方进行考核等各项管理。 二.甲方义务 为乙方供应完成岗位任务所必需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依法维护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三.乙方权利 乙方享有据相关规定供应的工作和生活等条件待遇。 四.乙方义务 1.仔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任期内保证全职在甲方所聘岗位工作; 3.全面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完成所聘岗位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及管理; 4.乙方在任期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岗位职务学术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嘉奖、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称。 第四条考核(详细内容由甲方授权岗位聘任单位落实) 1.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时,乙方须向岗位聘任单位的学术评价组织汇报履行岗位职责状况和工作进展状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岗位聘任单位依据学术评价组织的看法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年度考核是任期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任期考核结果及本协议的变更。 2.任期结束后,依据聘任协议及相关协议,甲方对乙方进行任期考核(详细考核方法另定),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低聘、解聘等事宜。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任期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样,可以变更聘任协议有关条款的内容。 2.任期内,乙方提出岗位变动书面申请,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聘任协议。如甲方未同意乙方转岗,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接着履行本协议。 3.任期内,如甲乙双方解除人事聘用合同,则本协议同时终止。 第六条附则 1.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岗位聘任单位留存一份。 2.除发生不行抗力等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外,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依据甲方规章制度办理;若甲方无相关规章制度,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同济高校(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同济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协议》部门审批流转单 岗位聘任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