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规定明确了起重设备及吊装作业的平安管理要求和职责,以削减和避开人身损害与设备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施工生产范围内的起重作业管理。 3 职责 3.1 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本规定的归口管理。 3.2 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起重作业平安保证措施的制定。 3.3 项目部施工方负责起重作业平安保证措施的实施。 3.4 项目部质安部门负责起重作业平安保证措施的监督检查。 3.5项目部对起重机械司机.起重工有针对性的平安技术交底。 4 工作程序 4.1 人员限制 4.1.1 起重机械指挥、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司机),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指挥、司索、司机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关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4.1.2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施工机械,如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门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安装修理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关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4.2 设备限制 4.2.1 施工现场用起重机械必需具有制造单位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合格证原件。 4.2.2 起重机械应性能良好,起重实力满意施工吊装须要,平安装置齐全牢靠。 4.2.3 起重机械的金属结构应无裂纹、无扭曲变形,连接坚固牢靠。高强度螺栓、销轴严禁用其他材料代用。 4.2.4 制动器结构应无裂纹、无变形、灵敏、牢靠。 4.2.5 钢丝绳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无扭结、压扁、弯折、畸变、断股、绳芯挤出等缺陷。其端部应坚固、牢靠。 4.2.6 起重机械的吊钩应为锻造吊钩,并装设防脱棘爪。严禁补焊打孔。 4.3 施工方案限制 4.3.1 起重机械安拆、吊装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4.3.2 一般项目施工技术方案由项目技术人员编制,项目部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审核。 4.3.3 300t以上或高度40m以上的大型塔器设备吊装施工技术方案,由项目技术人员编制,经项目部总工审核后,上报公司技术管理部,由总(副总)工程师审定。 4.3.4 起重吊装还应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平安专项施工方案。 4.3.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专家论证审查:(1吨力=9.8KN) 4.3.5.1采纳特别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4.3.5.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的内爬起重设备拆除工程。 4.3.6 其余执行《施工方案编制管理规定》和《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4.4 作业限制 4.4.1 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如: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必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完成,并对安装质量负责。 4.4.2 起重机械(如: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门式起重机)的安装,应按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告知、施工、检验检测、登记,并经监督检验机构验收合格,核发监检证书(准运证)后方可运用。准运证应挂在设备的显著位置。 4.4.3 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线路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4.4.4 起重机械在四周建筑物、构筑物防雷爱护范围以外的,应做防雷接地。 4.4.5 吊装作业前由技术人员进行吊装技术平安交底,吊装作业人员必需熟知吊装方案中平安技术内容和要求。 4.4.6 吊装前应了解气象改变状况,当雨、雪天气或风速大于10.8m/s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当环境温度低于零下20º吊装时,吊装机械、索具及被吊设备、构件应具备与气温相适用的低温性能。 4.4.7 起重吊装应划定危急作业区,设置警示标记,派专人监护。 4.4.8 在吊装作业时,必需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显明的标记或白颜色的平安帽。 4.4.9 大型吊装作业前,应逐级组织作业前的平安检查(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联合检查)。联合检查应由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按吊装方案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吊装方案后,由吊装总指挥下达“大型设备吊装起吊令”,方可进行试吊和吊装作业。 4.4.10 在采纳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应尽量选用相同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并合理布置,明确吊装总指挥和中间指挥,统一指挥信号。吊装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宜超过各自额定起重实力的75%;当设有平衡装置或合吊对偏载不敏感的粗矮或瘦长卧式工件时,可按所安排的载荷选择吊车。 4.4.11 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平安操作规程。 4.4.12 吊装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坚守岗位,听众指挥,发觉问题马上向指挥者报告,无指挥者的吩咐不得擅自操作。但紧急停车信号除外。 4.4.13 起重吊运信号应按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执行。 4.4.14 起重作业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HGJ201《化工工程建设起重施工规范》、SHJ515《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和GB6067《起重机械平安规程》的规定。 4.4.5 起重机械在运用过程中,必需根据国家标准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每天作业前的检查、常常性平安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平安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对在检查中发觉的起重设备问题,必需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4.4.16 其余执行《现场设备管理制度》,如为租赁设备还需执行《设备租赁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