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安全措施
五、 起重吊装作业平安保证措施 1、 起重吊装平安技术一般规定 1) 吊装前明确起重吊装平安技术要点和保证平安的技术措施。 2) 起重司机必需经过培训并持有效驾驶证及起重吊装特种作业证,参与吊装的人员经 体格检查合格,在起先吊装前进行平安技术教化和平安技术交底。 3) 吊装工作起先前,应对起重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锚 碇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觉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马上调换或修好。 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觉转动不敏捷、有磨损的应刚好修理;重要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 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2、 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1) 吊装人员应戴平安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平安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2) 吊装工作区设有明显标记,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人内。起重机工作 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3) 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4) 高空作业施工人员站在操作平台或轻巧梯子上工作。吊装层设临时平安防护栏杆或 实行其他平安措施。 5)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 60—70° 为宜,操作台跳 板应铺平绑扎,严禁出现挑头板。 3、 防物体落下伤人措施 1) 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 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需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坚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 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 2) 构件必需绑扎坚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开振动或摆 动。 3) 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4) 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坚固 和稳定状况,当连接确定平安牢靠,才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和进行下步吊装。 5) 一般状况吊装作业应避开风雪天、霜雾天和雨天,若特别或紧急状况必需施做吊装 作业时应实行必要的防滑措施,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 4、 防止汽车起重机倾翻措施 1) 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需平整、坚实、牢靠,停放地点必需平坦。 2) 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覆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 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 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起吊重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 4)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摆,同时要尽量避开 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 未实行牢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 起重机 严禁超负荷吊装,以避开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翻。 5)起重机应尽量避开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升与回 转(起升与水平转动或起升与行走)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缘由引起起重机超 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6)当两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 两机吊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 5m 以上的平安距离, 避开发生碰撞事故。 7)双机抬吊构件时,要依据起重机的起重实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安排(吊重质量不得超过 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 75%,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平安负荷量的 80%)。操作时,必需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吊钩、 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 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相互亲密协作, 防止一台起重机失 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8)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 清晰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 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需熟识信号, 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 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显明、精确。 9)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 10)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 应升到高处,以免摇摆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 5、 防吊装结构失稳措施 1) 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实行牢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变更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 2) 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和临时固定或连接牢靠后始可卸钩,最终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最终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 溜绳; 3) 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需回钩。 6、 防触电措施 1) 吊装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 2) 吊车在电线旁进行作业或行驶时,吊车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 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平安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7、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 机械发生故障时不吊 2)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当,无指挥或信号不明确不吊。 3) 钢筋、型钢、管材等瘦长和多根物件必需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 牢靠可能引起滑动的不吊。 4)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运用横梁时不吊。 5) 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6) 被吊物上站人时不吊。 7)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重量不清的不吊。 8) 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9) 六级以上强风、雾、恶略天气时不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