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规定
吉林油田公司员工教化培训经费管理规定 吉林油田公司规章制度 制度编号:JLYT-RL-08-01-2014 发布版本:A 吉林油田公司员工教化培训经费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吉林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教化培训经费管理,依据国家财政部等八部委《关于企业职工教化经费提取与运用管理的看法》(财建〔2006〕317号)和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石油自然气集团公司职工培训经费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中油预算〔201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各级、各类培训经费的管理。 发布日期:2014年3月26日 实施日期:2014年3月26日 其次章 员工教化培训经费来源及列支范围 第三条 员工教化培训经费依据员工工资总额的2.5%的上限提取。 员工教化培训经费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接着运用。 第四条 员工教化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一)上岗和转岗培训; (二)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三)岗位培训、职业技术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四)专业技术人员接着教化; (五)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六)公司组织的员工外送培训; (七)员工参与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八)用于培训所用教学图书、资料、教材等用品用具的订购和印刷; (九)托付外单位办学费用; (十)兼职老师授课费用; (十一)员工教化培训的教材开发、制作、购置费用及技术竞赛的组织管理和考试所发生的监考、裁判、命题、评卷及相关印刷的费用; (十二)教学场地租赁费; (十三)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十四)员工岗位自学成才嘉奖费用; (十五)员工教化培训管理费用; (十六)其他与培训亲密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 员工参与学历教化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与的在职教化,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担当。 第六条 公司外送员工培训发生的报名费、培训费、资料费、注册费、考试费、培训期间食宿费在员工教化培训经费列支。 第三章 员工教化培训经费运用标准 第七条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参与职(执)业资格认证、技术等级考试发生的费用经批准后由公司和个人分担,公司担当比例不高于70%。 第八条 老师课酬标准。 (一)内聘老师:公司内部聘任的兼职老师授课酬金(税后)200元/半天; (二)外聘老师:参照中共中心组织部《关于明确全国干部教化培训外请师资课酬参考标准函》(干教函字〔2013〕44号),外聘老师授课酬金(税后)的标准如下: (1)院士、全国知名专家、部级领导干部5000元/半天; (2)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局级领导干部4000元/半天; (3)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处级领导干部3000元/半天; (4)优秀党员代表、先进模范人员等3000元/半天; (5)各大院校讲师1000元/半天。 第九条 内部培训班费用标准。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依据年度培训支配组织的内部培训班,所发生的教学资料费按每人5元拨付,老师课酬标准参照本规定第八条执行。 第十条 外部(托付)培训班费用标准。 参与外部培训班或者托付石油院校及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人员培训班所发生的费用依据相关文件或合同规定执行。 第四章 员工教化培训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 员工教化培训经费由公司财务处负责提取、核算。公司人事处负责培训经费的管理和运用,并对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培训经费的运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员工教化培训经费提取、列支与运用标准必需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制度及油田公司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员工教化培训经费必需专款专用,面对全体员工开展教化培训,特殊是要加强各类高技能人才的培育,严禁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 员工参与的外部培训所发生的住宿费标准和伙食费标准不应超过公司差旅和会议费用标准。 第十五条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依据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实际须要临时增加的外部培训项目,须经人事处同意、公司业务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审核备案,所发生的培训费、食宿费等依据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公司各单位自主培训经费的运用和管理: (一)充分发挥公司各单位自主培训优势,突出一线岗位及新技术、新业务培训,结合各单位员工总量、专业性质、培训需求,公司下拨部分经费作为各单位自主培训经费。 (二)公司各单位自主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自行组织的三支队伍内部培训,并严格依据“用管一样、专款专用”的原则运用和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三)公司各单位年初依据公司下拨的自主培训经费额度,做好年度自主培训经费预算支配,每月将《内部培训班登记表》及培训费发生状况上报公司人事处备案。 (四)公司加大对各单位自主培训经费运用的监管力度,实行季度、半年抽查、年度检查等方式,监督检查各单位自主培训经费运用状况,确保培训经费规范运用。 第十七条 培训经费核销: (一)公司批准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和外培人员所发生的培训费用,由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于每月15日前向公司人事处提交《月度培训经费申请表》(附件1); (二)公司人事处依据《内部培训班登记表》(附件2)、外培文件及《吉林油田公司员工外培申请表》(附件3)进行审核,汇总后每月末向公司财务处提交《月度资金预算表》; (三)公司各单位持公司人事处出具的《月度培训经费划拨单》于下月到本单位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四)机关各部门持公司人事处出具的《培训经费划拨单》到公司财务处机关财务科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中的实施证据: (一)《月度培训经费申请表》,编号NKMPZ-071; (二)《内部培训班登记表》,编号NKMPZ-049; (三)《吉林油田公司员工外培申请表》,编号NKMPZ-069。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人事处负责说明。 其次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吉林油田公司员工教化培训经费提取与运用管理方法》(吉油培〔2011〕34号)同时废止。 编写部门:人事处 编 写 人:潘凤杰 审 核 人:宣美乐 批 准 人:姜鹏飞 6 / 6